纳吉在上诉期间保释候审可行吗

1MDB 主案目前還在上訴庭審理,那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辯方到時候以「案件仍在上訴、尚未最終定案」為理由,向法庭申請保釋候審,讓納吉暫時回家,等待上訴結果?

纳吉刑期剩多久?解析为何2028年前不能被释放的法理依据

我們退一萬步來假設,如果納吉動用了所有的政治影響力,讓特赦局在近期內再次破天荒地開會,下達一道特赦令,把納吉剩下的 SRC 案刑期全部抹去、百分之百完全赦免,那他能走出監獄嗎?

答案依然是不能。因為高庭在判決 1MDB 案時說得很清楚,罪成即時關押,且兩案刑期連續執行。如果 SRC 案的刑期因為特赦而提早歸零或者結束,那並不意味著他自由了,而是意味著 1MDB 案的 15 年刑期會立刻、原地、無縫接軌地開始執行。他只是從為 A 案坐牢,變成了為 B 案坐牢,他身上的囚服根本脫不下來。

這就推導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政治博弈劇本。既然只要上訴還在打,特赦局就不能碰 1MDB 案;而只要 1MDB 案不解決,特赦 SRC 案又是白做工。那麼,納吉有沒有可能採取一種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極端手段——他主動撤回上訴,放棄抵抗,選擇完全認罪?

LRT3通车皇室大总结-亲自给纳吉 Credit,重锤行动党技术官僚!

文告裡寫到這兩個人的名字時,後面特別用括號加了三個英文字母——「(DAP)」,而且是連續加了兩次!這在皇室文告中是極其罕見、甚至可以說是史無前例的公開羞辱。殿下批評他們,當時以「反對大型項目、反對 Mega Project」為藉口,大幅度地削減了LRT3的預算。殿下用了非常重的口吻,直指他們「根本不理解這個項目的真正目的,是為了滿足人民的需求」。林冠英和潘儉偉當時的做法是什麼?他們縮小了每個車站的規模、減少了車廂的數量,甚至直接砍掉了路線上的五個建議車站。殿下在文告裡特別強調:我必須澄清,這不是什麼Mega項目,這不是用來給政府 bermegah-megah(吹噓、炫耀)的,這是關乎我雪州子民福祉的切身項目!

纳吉1MDB案审讯落幕,15年监禁,114亿罚款!

馬來西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拉薩(Najib Razak),在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 22.8 億令吉貪污洗錢案中,被吉隆坡高庭宣判——25 項控狀,全部罪名成立!這集影片我將結合法庭的判詞細節、納吉律師團隊的辯護策略崩盤,以及這背後隱藏的政治博弈,為大家做一次最深度的復盤。

纳吉回不了家,解析法官的判词说法!

吉隆坡高庭駁回了前首相納吉的居家服刑申請。這場官司的焦點,不在於納吉有沒有罪,而在於那份傳說中由第16任國家元首簽署的「附錄諭令」是否有效。高庭法官給出了一個擲地有聲的答案:無效。今天一起逐字拆解這份長達 50 分鐘的判詞,看懂法官如何運用憲法第 42 條款,確立了「程序高於皇權」的法律原則。

纳吉 1MDB 结案陈词,能改变命运吗?

納吉的1MDB案正在法律的最終戰場上掀起波瀾,這可能改變他的命運!在這場戲劇性的審訊中,辯方與控方的論戰不僅關乎法律,更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故事在搏鬥,絕對讓你期待接下來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