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能否进一步获特赦?三种结果牵动刑期与团结政府

大家好,我是李伟康,我们来跟进纳吉特赦的这个课题。9月11日早上八点半,联邦直辖区特赦局要开会,而现在外面传得最热的一个消息,就是纳吉会不会因此获得进一步特赦,甚至直接离开监狱。
首先还是要讲清楚,到我录这支影片为止,没有任何官方消息说纳吉明天一定会被释放。联邦直辖区部长杨巧双确认的是,特赦局明天早上八点半会开会,至于议程里面到底讨论什么,她没有透露。现在媒体引述消息人士说,纳吉最新提出的特赦申请预料会被带上会议讨论,但明天是不是一定会有决定,最后又会做出什么决定,目前全部都还没有答案。所以今天这支影片,我们先不要把“纳吉明天出狱”当成已经发生的事情。
我会特别关注这场会议,是因为两个月前我已经连续做过两支影片,算过纳吉到底几时才有可能出狱。当时我们看的主要是法院这一条线。纳吉在 SRC 案原本被判十二年监禁,后来经过特赦之后,刑期减到六年,罚款也减少。可是去年年底,纳吉在 1MDB 主案又被判十五年监禁,而且法院下令,这十五年是在 SRC 刑期之后才开始执行。
所以我当时算出来的答案很直接,就算 SRC 那六年的刑期结束,纳吉也不代表可以收拾东西回家,因为后面还有一个 1MDB 的十五年刑期。后来又有人问,既然 1MDB 还在上诉,是不是可以申请保释?我的判断同样不乐观,因为高庭已经作出定罪和判刑,也没有暂缓刑罚执行。正在上诉,并不代表这十五年的刑期自动消失。
所以如果我们只按照普通的法院程序来算,两个月前我的答案就是,纳吉短期内要走出监狱很困难。可是当时我也提到,马来西亚这种事情不能只算法院这一条线,因为我们的制度里面还有特赦权,而现在明天的特赦局会议,正好就是这个最大的变量。
这里我也要修正自己之前讲过的一个地方。我之前曾经说,1MDB 案还没有走完所有上诉,所以特赦局在法律上不能处理这宗案件。现在看回正在发生的事情,我觉得这句话讲得太绝对。比较准确的说法应该是,1MDB 的司法程序还在进行,正常情况当然应该让上诉程序继续走下去,可是特赦权本身属于另一套宪政机制,不等于法院的普通上诉程序。因此今天真正要问的,不再只是“上诉还没有结束,能不能特赦”,而是纳吉到底申请了什么,特赦局会提出什么建议,最后国家元首又会作出什么决定。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现在很多新闻标题直接把事情浓缩成一句“纳吉会不会被释放”,可是所谓特赦,最后的结果其实可以差非常远。如果明天真的有决定,我觉得我们大概可以先分成三种情况来理解。
第一种是最保守的结果,纳吉获得进一步减刑,但是人仍然留在监狱。可能是 SRC 剩余刑期再缩短,或者在刑期、罚款方面得到进一步宽免。这对纳吉和巫统来说当然还是好消息,可是它未必能解决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后面还有 1MDB 的十五年。如果特赦只碰 SRC,没有碰到 1MDB,纳吉即使 SRC 那边提早结束,依然有可能直接开始服另一宗案件的刑期。
第二种情况,就是纳吉真的可以离开加影监狱,可是并没有得到完全自由,其中最受关注的当然就是居家服刑。这个情况政治上会非常微妙,因为巫统支持者可以说纳吉终于回家了,政府这边则可以说,他仍然是在服刑,只不过换了一个地方执行。更麻烦的是,我们之前已经为了“附加谕令”吵了这么久,如果最后真的出现居家服刑,大家第一个问题一定会是,这到底是一个新的特赦安排,还是之前那份附加谕令最后得到落实?两件事情在法律和政治上都不是完全一样,所以到时一定要看正式文件怎么写。
第三种当然就是最大的结果,也就是一个足以让纳吉真正恢复自由的全面性宽赦。如果最后的决定不只是 SRC,连阻止他走出监狱的其他刑期,包括 1MDB 那十五年都受到影响,那整件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到那个时候,大家讨论的已经不再是“纳吉少坐几年”,而是法院对一名前首相作出的重大贪腐案件刑罚,经过特赦之后到底还剩下多少实际效果。
所以如果“纳吉获得特赦”,大家还要看清楚,到底是减刑但是继续坐牢,是回家服刑,还是连主要刑期都一起处理到可以真正恢复自由,这三种结果差别非常大。我们之前讲过的 SRC 和 1MDB 刑期计算,也要到正式决定出来之后才能重新再算一次。
这场特赦局会议还没有开始,团结政府里面的政治角力其实已经先开始了。希盟在会议之前发声,虽然没有直接点纳吉的名字,但是讲到高调的贪污和滥权案件,一旦法庭定罪,就应该执行法院判处的刑期,而且还在进行的司法程序应该正常走完。你如果单独看这段话,好像是在讲一个普遍原则,可是偏偏选在特赦局开会前一天讲,而且现在全国都在讨论纳吉,很自然大家就会把两件事情连在一起。
巫统那边也很快作出反应,他们的重点是,特赦本来就是联邦宪法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政治人物不应该在特赦局作出决定之前施加压力,也不应该让人觉得有人正在干预或者质疑元首行使特赦权。其实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局面,同一个团结政府里面,一边强调法院判决和司法程序,另外一边强调国家元首的宪法特赦权。两边讲的原则单独拿出来都有道理,偏偏现在全部撞在纳吉这一宗案件上。
如果纳吉明天真的得到进一步宽赦,巫统当然会把它当成一个非常大的政治胜利。纳吉虽然已经坐牢,但是他在一部分巫统支持者当中的影响力并没有完全消失,“Bossku”这个政治品牌到今天仍然存在。更巧的是,现在正好碰上巫统大会,巫统领袖也已经公开表达希望有好消息,所以如果特赦局真的在这个时间点作出对纳吉有利的决定,整个巫统大会的气氛一定会完全不一样。
真正麻烦的是希盟。希盟过去十多年建立起来的一个重要政治资产,就是反贪和 1MDB。2018 年第一次政权轮替,1MDB 几乎就是当时大选最有杀伤力的课题之一。很多人当年愿意把票投给反对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觉得,涉及这么庞大金额、这么高层级的案件,不能最后又不了了之。
纳吉后来真的被定罪、真的入狱,对这批选民来说至少证明了一件事情,就是前首相犯了罪,一样可以被法院判刑。问题是,如果接下来纳吉的刑期不断缩短,甚至最后在希盟重新执政期间离开监狱,希盟就一定要回答自己的支持者:你们以前天天讲的 1MDB 和反贪,今天应该怎么解释?
当然,我还是要讲清楚,特赦局不是希盟的党机构,特赦也不是安华一个人在首相署按一个按钮就可以决定。联邦宪法对特赦有自己的制度安排,最后也涉及国家元首的权力。所以把一切简化成“安华放纳吉”,法律上并不准确。可是政治现实没有办法切得这么干净,普通选民不会每个人拿出宪法研究特赦局每一位成员的角色,他们看到的往往就是谁正在执政,谁正在跟巫统组成政府,以及纳吉最后是不是在这个政府任内得到进一步宽赦。
这也是为什么巫统现在强调国家元首的特赦权,其实是一个很有力的政治论述。它不需要重新证明纳吉无罪,也不需要跟你重新辩论 SRC 和 1MDB 的证据,它只需要告诉支持者,法院有法院的权力,国家元首也有宪法赋予的特赦权。接下来任何人批评纳吉获得特赦,很容易就会被拉进另一个问题,你究竟是在反对纳吉得到宽赦,还是在质疑国家元首行使宪法权力?
我觉得这两件事情一定要分开来谈。承认和尊重国家元首拥有特赦权,不代表人民因此失去讨论一宗特赦是否合理的权利。特赦制度既然存在,就代表我们的宪政制度本来就保留了一个司法判决以外的出口,可是一宗案件越重大,涉及的人物政治地位越高,这项权力被使用之后,社会要求知道原因也很正常。
尤其纳吉不是一个普通的囚犯,他做过马来西亚首相,他涉及的是 SRC 和 1MDB,而且 1MDB 这几个字过去十多年已经跟马来西亚的国际形象绑在一起。所以任何对纳吉的重大宽赦,都不可能只有法律效果,它一定会产生政治效果。支持纳吉的人会怎么解读,反对他的人会怎么解读,公务体系和反贪机构又会收到什么讯号,这些都是政府没有办法避开的问题。
明天早上八点半之后,我第一个要看的不会只是“纳吉有没有出来”。我会先看正式决定到底写了什么,是单纯减刑,是居家服刑,还是更广泛的宽赦;到底处理的是 SRC,还是连 1MDB 的刑期都牵涉在内。只有先把这些事情搞清楚,我们才有办法判断纳吉真正的法律处境。
两个月前,我们是用法院判决、刑期和上诉程序去算纳吉什么时候可以出狱。按照那套算法,他还有很长的刑期要走。明天这场特赦局会议会不会改变答案,现在没有人知道。
你对于特赦局明天的决定有什么想法呢? 你觉得纳吉应该获得特赦吗? 请在留言区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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