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10年免税变3年,马华检枪谁该负责

今天我们来谈 – 拉曼基金免税的课题。这两天在马来西亚的华社舆论圈,最火热、闹得最沸沸扬扬的话题,绝对就是拉曼理工大学,也就是 TAR UMT 的 10 年免税地位突然大缩水、变成只有 3 年的这场税务争议。这件事情不仅仅是一场单纯的税务操作或者账目问题,它在政治上、在社会舆论上,已经演变成一场执政党和在野党之间、行动党和马华之间全面开火的舆论大战。

在进入正题之前,和大家预告我接下来的两场线下交流活动。 第一场是在这个星期日7月12日下午2点在 Batu Pahat的 亣亣书店,而第二场就是在 7月19日也是下午2点在Sunway Square Mall 的 The Library, 两场活动的详细资讯我已经放了在留言区,诚意邀请各位朋友一起出席,我们一起来针对最近的时事来做交流。 

我们来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背景。就在今年 2 月份的时候,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高调地亲临拉曼理工大学,出席了那场对话会。当时首相不只亲自移交了 4000 万令吉的政府拨款,还在现场送出了一个全马华社都拍手叫好的大红包,那就是公开承诺、亲口批准拉曼教育信托基金会享有为期 10 年的税务豁免。当时大家都觉得,这是昌明政府给予华社高等教育一个非常重大的肯定和喜讯。

结果,到了 7 月 5 日,马华总会长兼基金会主席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突然召开记者会踢爆,说拉曼理工大学最近收到了财政部税务组发出的正式公函。打开这封公函一看,全校上下都傻眼了,因为信里面黑纸白字写明,该基金会仅仅获批 3 年的公众捐款免税期,也就是从 2026 年 1 月 1 日到 2028 年 12 月 31 日,而不是首相 2 月份在台上承诺的 10 年。魏家祥在记者会上怒轰政府根本是在欺负拉曼、刁难华教。

事情爆发之后,眼看舆论压力排山倒海而来,财政部和交通部长兼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连忙出来灭火。财政部发文告说,政府绝对没有违反承诺,这 3 年只是“暂时延长”的临时免税资格,是一个过渡期,目的是给予拉曼宽限期去符合税务法令下的技术和合规要求。一旦拉曼符合了条件,政府依然会给足 10 年。而陆兆福在接受访问时更直接反击马华,说这封公函早在 6 月 18 日就已经发出了,马华等到 7 月 5 日才拿出来炒作,根本就是为了接下来的选举在捞取政治红利、在做政治化。

听到这里,很多人可能听得一头雾水,财政部口中那些所谓的“技术合规问题”、“尚未履行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冷冰冰的规矩?我今天去翻查了资料,深入研究了财政部的文告和双方交锋的焦点,我发现这封公函里面,其实藏了两个对拉曼而言非常致命、堪称是断其粮草的技术卡点。

第一个最严重的死穴,就是财政部竟然要把拉曼的学费和定存利息拿来课税。内陆税收局的官员这次硬套《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 44(6) 条文,在字眼上玩起了咬文嚼字的游戏。 按照马华和校方相关人士的说法,批准信的范围似乎只涵盖捐款,没有明确涵盖学费、利息和租金等营运收入。这就造成一个巨大疑问:这些收入未来是否会被视为应税收入?如果答案是会,那对 TAR UMT 的财务压力将非常大。

各位,这在教育界和华社看来,根本是天大的笑话。拉曼是一个非营利的教育基金会,它不是上市企业。学校收了学费、拿了定存利息,难道是进了哪一个私人股东分红的口袋吗?没有啊。这些钱全数都是回流到大学的储备金里,用来补贴学校的常年运作、用来维持低廉且可负担的学费,好让清寒的华裔子弟能够读得起大学。现在财政部官员竟然在技术上挑骨头,要把学费和利息排除在免税范围之外,这在客观上,不就是变相逼着拉曼去起学费、去加重华裔家长的财政负担吗?

第二个死穴,是财政部质疑拉曼的治理结构不合规,企图在政治上逼马华退出拉曼的董事局。财政部在信里写得很含糊,说拉曼的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履行条件。但是如果你去查税收局近年对免税基金会收紧的新规矩,你就会发现,他们要求免税基金会的信托董事局成员里面,独立人士——也就是和创办单位完全无关的社会大众人士,比例必须超过 50% 以上。

 从法律合规角度,LHDN 可以说这是一般治理要求,不是针对 TAR UMT。但从政治效果来看,这条规则套在 TAR UMT 身上,就不可能没有政治后果。因为 TAR UMT 的历史、创办背景和马华之间本来就有深厚连结,一旦要求超过 50% 董事必须是完全无关的外部人士,实际上就会稀释马华在基金会治理架构中的影响力。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马华会把它解读为政治压力。拉曼用这套管理架构顺利且透明地运作了 50 多年,过去几十年来,不管是国阵执政、还是希盟 1.0 执政时期,税收局每年审计账目,从来都没有说这套结构有诚信问题。结果现在财政部一封公函,扣上一顶治理不合规的帽子,难怪马华会觉得这背后有强烈的政治动机,是在搞政治清算、是在抢夺大话事权。

当这两个技术死穴被揭开后,网络上有很多帮政府说话的言论就出来护航了。他们会反驳说,我们马来西亚是法治社会,内陆税收局的公务员和官员也只是照着法律条文办事。既然拉曼的结构有不符常规的地方,官员依法开出条件、先给 3 年观察期,这难道不对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尊重法治吗?

康哥今天就在这里,跟大家上一堂非常深刻的公民课。我绝对尊重法治,但法治不是盲目的教条主义。我个人理解的法治精神,一共有四个层次:第一层,叫做“有法可依”;第二层,叫做“有法必依”;第三层,叫做“以法限权”;而最高的第四层层次,叫做——“依法达义”,正义的义。

我们来看看这四个层次。第一层有法可依,大马有所得税法令,大家都有法律可以参考,这没问题。但内陆税收局那些技术官僚的思维,永远只停留在第二层,也就是“有法必依”。他们看着冷冰冰的法条字眼,说条文只写捐款免税,没写学费免税,所以我就硬套法条,有法必依,我要对学费抽税。很多人误以为,这种一板一眼、不近人情的做法就叫做法治,但我告诉你,这只是法治里面最低阶的“法条主义”或者叫“教条主义”。

如果一个国家的法治只停留在第二层,那就会变成“依法行恶”。《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 44(6) 条文当初立法的原意是什么?它的立法初衷,是为了鼓励民间团体办学、鼓励非营利机构去承担起国家的教育责任,减轻教育部的财政负担。拉曼 50 年来每一分学费都回流给教育、照顾清寒子弟,这在法规的精神上,就是完全符合当初的立法精神。

法律只是工具,实践社会的正义和公义才是最终的目的。这就来到了法治的最高层次——依法达义。为什么我们需要人民选出来的政治人物去当正副部长?为什么我们需要内阁?如果整个国家的治理,只需要看着条文一板一眼地盖章、不需要任何情理的考量,那我们全部换成公务员就好了,还要正副部长坐在办公室里做什么?

而且,财政部这封信里,还有一条新规矩,那就是——拉曼的员工薪资开销,不得超过总开销的 20%!各位,内陆税收局这条法令的原意,是为了防止有些假的慈善机构,把公众捐款当成薪水发给自己人来逃税。这本来出发点是好的。但问题是,拉曼是一所大学啊! 一所拥有几万名学生的高等教育机构,它最大的开销、要维持教学水准,靠的就是教授、讲师、助教和行政人员。教育本身就是以人为本、人才成本最高的行业,一所大学的薪水开销占到 50%、60% 都是正常的!

现在财政部的技术官僚,竟然把冷冰冰的教条硬套在一所大学身上,要求讲师薪水不准超过总开销的 20%。康哥就问一句:这不是刁难,什么才是刁难?如果要符合这 20% 的规矩,难道是要逼拉曼去裁减讲师?还是要叫教授们全部减薪、做义工?这种完全脱离现实、不符常理的官僚限制,就是我所说的——只有‘有法必依’的死脑筋,却完全没有‘依法达义’的社会公义!”

政治人物坐在那个位子上的核心职责,就是当冰冷的法律条文在执行时,如果与现实社会出现脱节、如果技术官僚的僵化思维伤害到了社会的公义、抹杀了国家扶持华教的初衷,政治人物就必须站出来,用合理的行政酌情权和政治智慧去进行人为的协调,去体现法治的最高精神——依法达义。

而这,也正是这场拉曼争议里,执政党最难以自圆其说、也是最致命的政治逻辑盲区。

交通部长陆兆福在影片里谴责马华,说这封信在 6 月 18 日就已经从财政部发出了,马华却等到 7 月 5 日才召开记者会。他认为马华是故意隐瞒、故意选在选举时期拿出来炒作课题、捞取政治红利。他还说,他老早就知情了,甚至私底下已经联络了拉曼理工大学信托委员局主席丹斯里陈广才,双方已经进行了沟通与协调,他这个星期就会把课题带进内阁,要求首相安华动用财政部长的特权,给予拉曼特别豁免,也就是特事特办。

各位观众,你听完陆兆福这番义正言辞的反击,有没有发现一个非常致命的时间线漏洞?陆兆福说这封信 6 月 18 日就发出了。拉曼校方收到信、呈报给马华,马华在 7 月 5 日开记者会。这中间整整超过两个星期的“政治真空期”。既然陆兆福说他早就知情,甚至已经和陈广沟通过了,那我就要问了:在 6 月 18 日到 7 月 5 日这整整三个星期,掌握著国家行政权力的内阁、掌握著政治协调权力的执政党,你们到底在做什么?

洗地的评论员每次遇到政府政策朝令夕改、或者是华社权益受损,最喜欢骂的就是政府部门里面有“小拿破仑”在架空政治领袖的政策。可是如今,团结政府已经执政第三年了。财政部里面,除了首相安华兼任财长之外,坐在财政部副部长位子上的,正是行动党自己的策略大师、内阁的智囊刘镇东。

 税务官员的本能,是从合规、风险和条文角度看问题;但政治领袖的责任,是在法律框架内判断政策承诺、社会影响和公共利益。拉曼的免税课题是全马华社高度敏感的底线,这是一颗见光即发火的政治定时炸弹。身为财政部副部长的刘镇东,在 6 月 18 日这封信件要发出之前,或者发出的当下,难道完全不知情?难道不需要过目?

如果财政部的政治领袖真的有足够的政治敏感度,在 6 月 18 日看到技术官僚写出这种“打脸首相、要把学费课税、只给 3 年免税”的公函时,就应该在财政部内部立刻拦截,当场压下来。然后由副部长直接找首相兼财长安华签署特别豁免令,把公函的内容修复回当初承诺的 10 年免税、而且学费不课税,再堂堂正正地寄给校方。这样一来,事情在体制内就已经完美地“依法达义”解决了。

结果政府的政治领袖没有做好把关,任由这封打脸首相承诺的公函,顺利地盖章、寄出,完完整整地送到了校方和马华的手里。

在政治现实上,政党竞争本来就是各凭本事。如同我前面说的,马华利用这个课题来捞取政治热度和关注,这在他们的立场上完全是无可厚非的本分。换成是以前在野时期的行动党,捡到这么大的一颗子弹,我能够保证炒作起来的火力绝对比今天的马华还要凶、还要狠十倍。

所以,执政党与其在媒体上委屈地谴责对手炒作、指责对方拿来当政治工具,不如好好反省自己为什么在行政上会出现这么严重的纰漏。

在政治的舆论战上,什么才是真正的“打脸对手”?如果行动党和财政部真的有高明的政治智慧,在马华 7 月 5 日召开记者会炮轰政府的隔天早上,刘镇东或者陆兆福就应该直接在媒体面前,甩出一封由财政部最新签发、盖好章的 10 年免税批准信,然后一脸自信地对媒体说:马华不用操心了,也不用开记者会了,我们在 6 月底就已经在体制内协调好首相,把这件事情完美解决了。这封信就是证据。

这才叫真正的政治反击,这才叫完美的打脸对手。但现实的结果是什么?现实是,马华开了枪,行动党现在手里拿不出这封解决问题的信。你们只能在媒体前被动地挨打,然后一脸无奈地向大众承诺:我们这个星期会带进内阁讨论、我们会要求首相重新审查、我们要首相特事特办。

这恰恰从反面证明了一个非常残酷的政治现实:如果今天不是马华把这件事高调地炒大,如果不是马华掀起了整个华社强烈的舆论压力和反弹,这封打脸首相承诺的财政部公函,可能就真的要安安静静地躺在拉曼的行政办公室里,拉曼可能就真的被迫要在这 3 年的观察期里,一边跟官员争辩学费该不该抽税、一边去把董事局大洗牌。如果没有这场舆论的爆发,这件事可能就真的不了了之、得过且过了。马华的这场高调炒作,反而成为了逼迫内阁不得不快马加鞭、特事特办的催化剂。老实说,陆兆福的回应,最大的问题不是态度,而是他没有回答一个核心问题:既然执政党早就知道这封信,为什么问题没有在体制内先被解决?

治国不是玩masak,更不是在台上发表政治演说而已。首相在 2 月份公开说过的话、做出的承诺,底下的公务员和税务体制到了 6 月份却完全不买账,还开出了各种严苛和含糊的附加条件。而执政党的领袖,竟然要等到对手引爆了舆论炸弹,才急急忙忙说事后要去用内阁权力来补救、来特事特办。这整套行政流程,暴露出来的,是团结政府内部行政协调的严重失能,以及政治官员在面对华社核心课题时,政治敏感度的集体麻痺。

在政治运作上,不怕对手捡到枪,最怕自己送子弹。财政部在 6 月 18 日盖章发出的这封信,就是行动党在行政把关失职的情况下,亲手递给马华的精准子弹。与其在媒体上怪马华开枪扣扳机,不如问问刘镇东、问问陆兆福,当初这封信在财政部运作了三个星期,是谁给这颗子弹装上火药的?

法治的最高境界是讲理、是依法达义,而不是看着条文装傻。各位观众,你们觉得内阁在这个星期,真的能够顺利特事特办、体现“依法达义”的精神解决这场风波,还是会继续用官僚的字眼拖延下去?欢迎在下方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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