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安华也被抓,当权者说“谁当政府都一样抓人”!

今天我们来谈-煽动法令。相信很多有在关注时事的朋友,都已经注意到了最近两起接连发生的事件:第一件,是 TikTok 用户 Jorjet Myla 因为上传了一段抨击首相安华领导无能的影片,结果被警方火速逮捕,并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延扣了三天。第二件,则是就在昨天,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针对网络上流传的“马来西亚将32万9000桶柴油卖给菲律宾”的消息,传召了拥有15万粉丝的城城专栏博主录取口供,并且毫不手软地直接扣押了对方的手机和 SIM 卡。
这两件事情表面上看,一个是针对国家领导人的个人批评,另一个是涉及国家能源政策的网络传言,似乎属于不同的范畴。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看,你会发现一条非常清晰而且令人担忧的脉络:现在的执政当局,对于来自民间的批评声浪、质疑,甚至是不明朗的资讯,已经完全失去了耐心,他们直接选择了动用国家机器,用最严厉的法律来让你闭嘴。
我们首先来聊聊 Jorjet Myla 的案件。我看过那个影片,短短的3几分钟,这位普通的 TikTok 用户,其实就是非常直白地批评首相安华“只会推卸责任”,并讽刺安华说,比起当一个国家的首相,他其实更适合回去当反对党领袖。各位观众,这样的言论在任何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都只不过是最普通的政治嘲讽。选民对自己选出来的领导人不满意,发发牢骚,甚至用比较尖酸刻薄的语气去批评,应该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会被执法单位动用《煽动法令》来对付。
而且,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也最引发争议的一个细节是,当警方把她带到推事庭去申请延扣三天的程序中,她竟然没有律师代表!很多人可能会说:“康哥,她自己没请律师,这能怪警察吗?警察也是照章办事啊。”如果你也有这种想法,那我必须在这里跟你科普一下马来西亚的法律常识,以及我们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底线。
根据马来西亚《刑事诉讼法典》(CPC)第 28A 条文,警方在逮捕任何一个人的时候,是有绝对的法律义务要主动告知嫌犯:第一,你有权利联系你的亲友,告诉他们你在哪里;第二,你有权利联系并且咨询你的律师。这不是警察给你的恩赐,这是法律赋予你的基本人权。
如果一个普通的网民,面对荷枪实弹的执法人员,被带进冰冷的扣留所,她当下的状态绝对是极度恐慌的。在这种资讯极度不对称、心理防线几乎崩溃的情况下,如果警方没有明确、主动且给予充分时间让她去寻求法律援助,这就是在利用公权力霸凌一个手无寸铁的公民。
更何况,就算嫌犯真的请不起私人律师,马来西亚律师公会也有设立“法律援助中心”(LAC),专门派驻律师在法庭协助处理这类延扣程序。为什么在推事庭上,没有任何一位律师站在她身边为她抗辩?警方申请延扣三天的理由是什么?是为了进行数位鉴识?是为了怕她销毁 TikTok 上的证据?但大家都知道,影片早就已经在网络上传开了,证据早就固定了。这种长达三天的延扣,在很多法律界人士看来,根本不是为了“调查”,而是一种“未审先罚”的变相惩罚,就像之前扣留那三位踩场的年轻人一样,是一种杀鸡儆猴的手段。政府是在透过关押她,来警告全马来西亚的网民:“看到没有?这就是批评首相的下场。”
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回过头来,好好审视一下这部恶名昭彰的《1948年煽动法令》。看名字就知道, 这是一部历史比马来西亚建国还要悠久的法律,它是英国殖民政府在1948年为了打压当时的反殖民运动、对付共产党而量身定制的“镇压工具”。这部法令最可怕的地方在哪里?在于它对“煽动倾向”的定义极度模糊,而且涵盖范围广到不可思议。
只要你的言论被认为会引起对政府的仇恨、会引起对司法制度的藐视、或者会挑起不同族群间的敌意,你就可以被定罪。更可怕的是,《煽动法令》有一个违反现代法治精神的致命逻辑:在煽动法令下,“事实真相”是不能作为辩护理由的。
也就是说,即便你批评政府的每一句话都是有真凭实据的,即便你指出的施政弊端都是铁一般的事实,但只要法庭认为你的“真话”会引发人民对政府的强烈不满,你依然有罪。这是一部不讲真假,只讲“服从”的法律。
现在的执政党,也就是希望联盟,当年做反对党的时候,他们在无数的政治演讲、无数的文告中谴责这部残害言论自由的恶法。结果呢?换了位子之后,他们发现这把前朝留下来的“武器”实在太好用了。当面对批评声浪时,比起花时间去沟通、去解释、去反省,直接拿这把剑出来镇压,把批评者抓起来,效率多高啊!
这不仅仅发生在针对首相的批评上,我们看今天发生的“菲律宾柴油案”也是一样的逻辑。网络上有人质疑政府把几十万桶柴油卖给菲律宾,通讯部(MCMC)出来澄清说这是国际贸易商的私人商业行为,跟国家补贴政策无关。澄清事实,这很好,这是政府的职责。但为什么澄清完之后,下一步就是立刻传召城城,并且直接地理屏蔽他的贴文呢?
我们现在正处于柴油针对性补贴改革的敏感时期,老百姓对油价、对生活成本的焦虑是真实存在的。在这种焦虑下,民众看到这类消息产生误解、产生情绪反弹这不是很正常的吗? 而且会发生这些传闻还不是你们政府一开始就没有主动的和国民解释。要网民越传越烈才慢条斯理的补救。政府现在释放的信号很明确:你只要敢在网上乱讲话,我不需要立刻告你,我光是没收你的手机、叫你来警察局喝咖啡,就能发挥寒蝉效应,让你不敢批评政府!
面对这种情况,我最近私底下跟几位现任的执政党政治人物聊了聊。这些人,当年也都是在街头吃过催泪弹、也被恶法打压过、也曾为了言论自由大声疾呼的“改革派”。我问他们:“为什么你们现在当权了,政府的作风反而越来越强硬?为什么你们不去阻止执法单位滥用这些恶法?”
他们无奈地告诉我:“伟康,警方私下跟我们说过,无论是谁执政,无论换了哪个联盟当政府,他们都会用同样强硬的方法,去对付那些批评当时执政者的人。这就是执法单位的做事方式。”
这种说法,本质上就是在把责任推卸给“官僚体制的惯性”。他们的意思是:这不关我们的事,是警察要抓的,是制度就是这样运作的。但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命题!
政治领导人的存在价值是什么?人民投票给你们,让你们掌握行政权、立法权,不就是要你们去改变这些不合理的制度吗?如果警察说“谁来执政都一样,我们都是这样抓人”,而你们作为部长、作为国会议员,竟然默默接受了这种荒谬的逻辑,那请问我们换政府的意义在哪里?我们只是换了一批人在冷气房里看着警察抓人吗?
执法单位的确有维持秩序的惯性,他们通常会倾向于使用权力最大、最能快速镇压反对声音的法律工具,因为这样最省事。但是选民投票给你们,就是希望你们坐上驾驶座,握紧方向盘steering,把这辆叫‘马来西亚’的车开往民主改革的方向。结果你们坐上去后,直接开了‘原本的AutoPilot’。
当车子冲向言论自由的红灯时,你们说:‘没办法,这台车的惯性就是这样开的,我也不能做什么。’如果司机只会顺着车子的惯性乱冲,不踩煞车也不转弯,那我们干嘛还要选你这个司机?直接放一个假人在位子上不也一样?
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天要在这里长篇大论的原因。今天,你们手握大权,你们觉得用《煽动法令》抓一个 TikToker,用 MCMC 扣押一位博主的手机,是在维护你们的权威,是在稳定政局。你们觉得自己掌控了一切。
但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们再次失去了政权,重新回到了反对党的位子呢?到那个时候,这些没有被你们废除的恶法、这种被你们默许甚至纵容的“强硬执法惯性”,就会变成一把回力镖,狠狠地砍回你们自己和你们的支持者身上。
建立一个健康的言论空间,废除那些定义模糊、随时可以被用来进行政治迫害的恶法,其实不只是在保护老百姓,也是在为你们自己建立一个长远的政治安全网。如果在你们掌握国会多数、掌握行政资源的今天,你们都不愿意去推动这些根本性的改革,那未来历史在评价你们的时候,绝对不会说你们是懂得审时度势的政治家,只会记载这是一群被权力腐蚀、背弃了改革初衷的政客。
各位观众自由从来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在每一次看似微小的事件中去坚持、去争取。最后请记得4月25日,在吉隆坡的独立广场有一场集会,表达我们对反贪诚信的不容妥协。希望到时候能看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