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滩喝酒也犯法!?森美兰禁酒令,本末倒置的做法!
想像一下你在波德申海滩吹着海风,听着海浪声,喝着啤酒唱着歌,忽然就被执法人员Saman 两千令吉。大家好,我是李伟康。今天是7月3日星期四,我们来谈一谈森美兰州政府刚刚宣布的一项新规定,也可以说是一个“禁酒令”。这条新规定说,从现在开始,在森美兰州公园、儿童游乐场、草场、还有海滩这些公共休闲场所,民众是不可以喝酒的。违规的话,最高可以被罚两千块钱。你没听错,是两千令吉!没想到啊,包头佬还没执政,我们已经看到这一天的到来。 森州大臣阿米努丁说,这是为了尊重公众感受,因为这些地方主要是给人家放松、休闲、娱乐的。他还补充说,这不是全面禁酒啦,你要在私人场所、你自己家、还是店里面喝,是可以的。但就是不能在这些公共空间喝。 听起来很合理对不对?但你仔细想一想,问题来了——到底是喝酒本身有问题,还是有人喝醉之后做出不当行为才有问题? 我认为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作法。你不能因为有少数人在公共场所喝酒后乱来,就一刀切禁掉所有人在公共空间喝酒的权利。这就像有些人开车会飙车,你难道就禁止所有人开车吗?我们应该针对的是行为,而不是酒本身。 而且,老实说,马来西亚的法律其实早就有一堆可以处理这类问题的法令了。比如说,刑事法典第268条就明明白白写着——公共滋扰罪。只要你的行为对公众造成困扰,比如吵闹、打架、乱丢垃圾,这些都可以控上庭,甚至可以判监禁六个月,或者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你有法律可以处理,就去执法啦!现在不是缺法令,是执法不积极、不认真。有人喝醉后乱来,你不去抓、不去罚,现在倒好,反而要禁止大家连在草场边喝罐啤酒都不行。 掌管地方政府的阿鲁古玛也出来补刀,说有收到很多投诉,包括噪音、打架、碎酒瓶,甚至有小孩受伤。我不是说这些问题不存在,但请问一句,那你地方政府这几年来到底在干嘛?收到这么多投诉,你早就应该根据现有法律行动,而不是拖到现在搞出一条新禁令来惩罚所有人。 阿米努丁还说,之前收到投诉,政府没法采取行动,只能“给劝告”而已。那我真的要问你一句:你们是不是根本不知道自己手上已经有法令可以用了?还是根本不敢用,怕得罪人?现在才说要特地“制定新法”,说穿了,就是把简单的执法问题,推给一条新禁令,然后制造政绩。 还有一点要注意,这种禁令表面上是为了公共秩序,但背后其实很可能带有某种文化或宗教上的压力。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社会,不同族群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如果今天开始用这种方式来“管秩序”,那明天是不是可以禁止你在海边穿比基尼?后天是不是不准你在草场办非halal食物的BBQ?这个逻辑滑下去,是没完没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