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終於辭職了!反對官委議員是真民主,還是沒分到位子?

行動黨終於有機會辭職了。這句話聽起來好像有一點酸,但對很多長期支持行動黨、這幾年卻看著他們不斷妥協、吞下各種政治苦果的選民來說,可能還真的會有一種感覺:你們終於找到一條底線,願意為了一件事情放棄官位了。

馬六甲州議會通過修憲,允許州政府在現有28名民選州議員之外,再委任最多7名官委州議員。馬六甲5名希盟州議員都投票反對修正案,隨後馬六甲行動黨宣布退出州政府行政體系,擔任州行政議員、副行政議員、副議長等職務的人,也將辭去相關官職。

大家要注意,他們不是辭去州議員,也不是集體退黨,更不是撤回支持導致馬六甲政府倒台。比較準確的說法是:行動黨不再參與國陣領導的馬六甲州政府,從執政合作夥伴的位置退下來。

而且這個退出,不會改變馬六甲州政府的存亡。因為2021年馬六甲州選,國陣在28席中贏得21席,本來就有足夠議席單獨執政。希盟只有5席,另外2席屬於國盟。所以希盟退出,國陣政府依然穩穩吃米粉,修憲案也不會因此失效。

那麼,到底什麼是官委議員?這個修正案對巫統來說,背後的核心政治意義又是什麼?簡單來說,這是一個可以讓政黨在不經過選民投票的情況下,直接把人塞進議會的制度。在馬來西亞的民主體制下,絕大多數的州議員都是由選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民選議員。而官委議員一旦宣誓就職,他們的權利、薪水、津貼,甚至是投票權,都和民選議員一模一樣。其實這種制度在東馬的沙巴,以及西馬的登嘉樓、彭亨,州憲法裡早就有這項機制,過去的初衷主要是為了補足少數民族、專家學者或女性代表進入議會。因為有些專家很有能力,卻不願意參加政黨選舉;有些弱勢群體,也可能因為現有選舉制度而長期缺乏代表。但制度的公開目的是一回事,實際如何被政黨使用又是另一回兒。對政客來說,這其實是一個完美的政治分贓與鞏固權力的工具。

巫統這次不惜跟希盟撕破臉也要強推這項修憲案,背後有三個核心的政治算計。第一,巫統要徹底擺脫希盟的牽制,實現實質上的單獨執政。在馬六甲,國陣原本就擁有20個席位,早就超過了執政所需的15席半數門檻,過去跟希盟合作只是為了配合聯邦的大局。現在修憲通過,巫統可以一口氣直接安插7個自己人進入州議會,國陣在議會的控制力直接從20席飆升到27席,希盟的5個議席要不要退出,對巫統而言根本無痛無癢。第二,這是一個完美的政治分贓與安撫內部工具。打大選時,政黨內部常常會因為排陣而分贓不勻,很多黨內大佬、地方軍閥或是表現賣力卻沒得下場競選的基層領袖會心生不滿。有了這7個官委名額,首長手裡就多了7張打賞用的皇牌,誰聽話、誰有功就委任誰,連競選經費都省了。

第三,是為州選後的不確定局面預留安全閥。假如下一屆選舉沒有任何陣營取得穩定多數,官委席可能成為擴大政府陣營、安撫盟黨或者引進特定代表的工具。

馬六甲原本只有28名民選州議員,現在最多可以增加7名官委議員。7席不是一兩個象徵性的專業代表,而是原有民選議席的四分之一。擴大到35席之後,官委議員占整個議會的五分之一。也就是說,未來每5名馬六甲州議員之中,就可能有1人不是人民選出來的。

好,講到這裡,我想帶大家看一個比較少人願意講的角度——希盟這次批評官委議員制度「沒有民主授權」,聽起來義正詞嚴,但如果我們把時間拉長一點看,希盟自己這些年,其實也從類似的機制裡拿了不少好處。

最繞不開的案例就是沙巴。沙巴憲法允許委任最多6名官委州議員。2018年大選後,當時沙巴希盟與民興黨聯手,與國陣陷入30對30的懸峙議會。民興黨與希盟成功拉攏跳槽者奪下政權後,為了絕對鞏固執政優勢,當時直接把6個官委議員名額全部填滿,而當時行動黨的沙巴主席黃天發,就是透過這個官委管道,在不需要經過選舉的情況下,直接坐上了州議員的位子。當時的希盟非但沒有反對,反而認為這是穩定沙巴政局的必要之舉。

再看看彭亨州,彭亨在2020年通過修憲增設最多5名官委州議員,當時還在野的希盟也是罵得狗血淋頭。結果2022年大選後,彭亨議會出現懸峙,國陣和希盟為了防堵國盟執政,兩家一拍即合組成聯合政府。這時候,原本被批評是後門的5個官委議員名額,立刻變成了國陣和希盟的政治籌碼,後來這5個官委名額在2024年正式填補時,大部分落在國陣和希盟領袖首長,用來鞏固聯合政府在議會裡壓倒國盟的優勢。如果把眼光放大到聯邦層級,大馬國會上議院的委任制,雖然不是完全相同的制度,但同樣存在沒有經過全國或選區直選,卻取得立法身分的議員。希盟過去經常抨擊對手把大選輸掉的人透過委任上議員的方式塞進內閣當部長,稱之為後門政府。但安華帶領的團結政府上台後,希盟自己也玩得非常順手,比如賽夫丁在2022年大選在居林萬拉峇魯國席落選,隨後就是透過委任為上議員的方式,繞道進內閣出任權力極大的內政部長。去年行動黨在沙巴慘吞8粒雞蛋後,他們的州主席馮晉哲也是在之後受委為上議員。

既然大家都拿過好處,為什麼這回馬六甲希盟要玩得這麼絕,甚至不惜退出政府?核心關鍵就在於你有沒有分到肉吃,以及你的生存空間有沒有被擠壓。過去在沙巴或彭亨,希盟是執政核心,能分到官委名額,用來對抗共同敵人;>但這次在馬六甲,巫統單憑自己就跨過三分之二門檻,修憲是為了踢開希盟,希盟當然有理由擔心,這些官委最終主要由國陣掌控,自己在分配與提上的影響力接近零。過去官委是為了幫執政聯盟續命,現在官委是為了稀釋希盟在當地的談判籌碼。政治上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有利益的合與分。當制度能為我所用時,它就是穩定政局的功能組別;當制度被對手用來對付我時,它就變成了踐踏民主的走後門。

而且大家不要忘記,馬六甲州選也快要來臨了,最遲12月州議會就必須解散。選民完全可以質問,你們加入州政府這麼久,行政議員、副行政議員、副議長都做了,地方政府和基層職位也參與了,現在選舉來臨,才突然換回反對黨的衣服,這算不算是「明知打不贏,不如漂亮退場,順便撈政治資本」?這種質疑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政治人物採取任何重大行動,當然都會考慮選舉利益。希盟可能真心反對官委議員,同時也知道繼續留在國陣州政府,將使自己在州選中陷入非常尷尬的位置。

因為到了選舉時,希盟要如何一邊批評國陣,一邊解釋自己也是國陣政府的一部分?要如何告訴選民國陣做得不好,卻又承認自己過去幾年也在政府裡面?

退出之後,希盟至少可以重新建立比較清楚的競選身分:我們不是國陣的附屬品,我們曾經合作,但當國陣跨越民主底線時,我們選擇離開。所以我的看法是,這次退出政府,既有原則,也有選舉計算。兩者並不互相排斥。

政治上的原則,如果永遠不需要付出代價,那很容易只是口號。這次行動黨確實放棄了一些官職,這是它可以向選民交代的地方。但是政治上的犧牲,如果剛好發生在選舉前夕,公眾也有權保持懷疑。希盟不能只是高喊自己捍衛民主,而必須公布完整時間線,證明自己何時反對、在政府內部做過哪些努力、提出過什麼替代方案,以及為什麼到了今天才選擇退出。

更重要的是,希盟必須作出一項清楚的承諾:未來如果由希盟執政,會不會廢除官委議員制度?會不會也用這7個席位委任自己人?如果今天反對,是因為委任權掌握在國陣手中;明天自己掌權,又突然發現官委議員可以引進人才,那麼這次辭職就會變成一場政治表演。

至於國陣,也不能只是嘲笑希盟政治作秀。國陣必須回答,為什麼馬六甲需要多達7名官委議員?如果是為了引進專業意見,為什麼專業人士一定要取得議員身分和表決權?又有什麼制度能防止這7個席位淪為政治酬庸?如果國陣說不清楚,那麼希盟即使退出得很有政治計算,也不代表這項修憲就因此合理。

地方上的基層已經殺到見骨了,中央的安華和阿末扎希要怎麼繼續坐在同張桌子上演恩愛夫妻?馬六甲的這把火,有沒有可能燃燒到中央呢?我們很快就知道。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