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選票制度的悲歌,選委會不能再迴避了

今天我們來談海外選票這件事。這兩天,我在Instagram上看到一位旅居澳洲的柔佛選民羅景彤的影片,心裡真的是五味雜陳。他好不容易準時收到了這次州選的郵寄選票,滿心歡喜以為終於可以完成自己的公民責任了。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人哭笑不得。

為了確保這張選票能在7月11日下午5點前送達柔佛選區,他必須自掏腰包,花費50澳幣,大概是140令吉,去寄DHL的特快專遞。各位,這筆數目可大可小,但是對很多在海外打拚的遊子來說,50澳幣可能就是好幾餐飯的錢。但即便如此,他還是願意付出,因為他覺得,這一票,值得。

可是,花錢就能解決問題嗎?答案是,不能。因為更絕望的是,快遞公司告訴他,最快也要7天才能送到。今天是星期一,7月6日,7天後收到,已經是7月13日了。可是柔佛州選截止投票的時間,是7月11日,這個星期六下午5點。

大家聽出問題在哪裡了嗎?也就是說,就算你有錢,就算你願意付出,官方留給你的時間,也註定讓這張選票變成一張過期廢票。最後,這位選民被逼到無路可走,他只能拿著選票,跑到澳洲的國際機場去「蹲點」,去碰運氣,看看有沒有正要飛回馬來西亞的陌生同胞,願意幫他把這份選票「人肉快遞」帶回國。一個公民,為了行使自己的投票權利,竟然要淪落到在機場攔陌生人、拜託陌生人幫忙的地步,這是何等的荒謬,又是何等的心酸。

看到這一幕,我心裡是很沉重的。老觀眾都知道,我在2018年全國大選的時候,就是民間「UndiRabu」的主導人之一。那個時候,我們在隆雪華堂做為基地,在海外機場找互不相識的旅客接力,下飛機之後,志工們連夜開車狂飆,就是為了把選票在截止時間之前送到票站。靠著一群素昧平生的公民,靠著大家的一份熱血,我們硬生生救回了幾萬張海外選票。我還記得當時義工們的熱血和眼中的光。因為我們知道,每一張被救回的選票,都代表一個大馬人對家鄉的牽掛,對民主的堅持。我們以為,那只是選舉制度還不完善的過渡期,我們以為,經過那麼多次選舉之後,政府一定會吸取教訓,改善郵寄系統,引入更現代化的方式,讓海外的遊子不再需要用這種近乎乞討的方式來行使權利。可是,各位朋友,今年已經是2026年了!時間已經過去了這麼久,我們的科技已經進步到可以即時視訊、加密傳輸、一秒隔空匯款的時代,選委會每年都拿著天文數字的預算在運作,為什麼每一次選舉,還是會讓這些熱愛國家的海外同胞,承受這樣的委屈呢? 

這真的讓人忍不住要問幾個問題。為什麼我們的選舉制度,遲遲沒有跟上時代的腳步?為什麼跨國物流的問題,總是被拿來當作無法克服的藉口,而不是被當作需要解決的挑戰?為什麼我們可以花大錢在其他基礎建設上,卻在保障公民最基本投票權這件事上,顯得那麼吝嗇和無能?

 說到這裡,我相信一定有人會替選委會說話。他們會說,跨國物流本來就不是選委會能完全控制的。這句話,其實沒有錯。

不同國家的郵政效率不同。不同國家的海關程序不同。遇到假日、航班延誤、天氣因素,都可能影響郵件速度。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的問題。

但是,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更應該思考另一件事情。既然跨國物流本來就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那是不是代表,我們更應該重新檢討整套海外投票制度,而不是把所有風險都交給海外選民自己承擔?

今天最大的問題,不是海外郵政很慢。

真正的問題是,制度沒有因應這些客觀限制而與時俱進。如果一套制度明明知道,大量選票可能因為物流來不及而失效,卻沒有提出新的解決方式,那最後承受代價的,不是制度,而是人民。

作為一名時事博主,我今天這個影片不是要告訴大家,我已經找到唯一的答案。

因為海外投票制度,牽涉到法律、行政程序、監督機制,以及選舉公正性,任何改革都必須經過公開討論,甚至可能需要修改相關法規。但是,有些方向,我認為是值得我們開始研究的。

比如直接把選票寄到或送到當地的馬來西亞大使館或領事館。做法其實很簡單:在投票日當天,由各國的使館人員在現場進行開票和計票。點算完畢之後,直接填好Borang 14計票結果報表,然後通過加密的網路,直接把數據傳回國內的選委會中心!

這樣一來,後半段的物流時間就大大的縮短了!選民再也不用花那50澳幣,更不用跑去機場蹲點碰運氣。他們只需要把選票安全地送到當地的大使館,就可以把這件事交給專業的外交人員處理,安心等待最終結果。

 其實,「使館」這個角色,並不是我今天憑空想出來的。至少在2018年或之前大選的時候,海外選民就可以把已經投好、封好的選票,直接送到當地的馬來西亞高級專員公署或領事館,由使館放進外交郵袋,透過外交渠道寄回國內——這證明使館本來就有能力承接海外選民的選票。

但這幾年,選委會反而把使館這個角色拿掉了。也就是說,今天這位選民要花50澳幣寄DHL,不是因為「使館做不到」,而是選委會自己選擇不用。

各位朋友,這個做法幾個明顯的好處。第一,時間完全對得上。以前選票要在國際間飛來飛去,現在變成境內到達。第二,成本大幅降低。選民不用自己出錢寄國際快遞,政府也不用處理大量可能逾期的選票和後續投訴。第三,安全性和透明度更高。大使館享有外交不可侵犯權,駐在國當局不能隨意介入,安保和監督機制相對獨立,風險比讓選票在民間「人肉快遞」或不可靠的國際郵政中流轉要低得多。

當然,我也知道,一定會有人提出質疑。很多人可能會說,海外選票的總數相對不大,有必要這麼大費周章嗎?

對這個問題,康哥想從憲法角度來回答。《聯邦憲法》第8條保障所有人平等受法律保護,第119條更明確承認「缺席選民」有投票權。國家不能因為公民人在國外,就讓他們行使這項權利的難度高出好幾倍。現行郵寄制度讓人自掏140令吉、冒著逾期風險,不少法律學者和公民團體認為,這樣的落差已經逼近實質不平等的邊界。

我們提出的大使館代收、現地計票,正是要把憲法要求的實質平等落實下來。選票不用再漂洋過海,數據幾秒鐘就能傳回國內,既保障選票安全,又讓每一位大馬公民——無論身在吉隆坡還是雪梨——都能用比較接近的方式投下自己的一票。這不是給海外同胞特權,而是還給他們本來就該有的尊嚴與便利。

當然,任何方案都有需要注意的細節和邊緣情況。比如,有些小國或偏遠地區可能沒有馬來西亞使領館,這時候可以指定最近的使館作為收集點,或者保留並優化傳統郵寄方式作為備選。時差問題也可以通過設定全球統一的海外計票截止時間來解決,比如以馬來西亞時間晚上10點為界,讓各使館在當地合理時間完成計票。

 總之,技術上沒有障礙,成本上長期來看是節省的。但我要誠實地說,現場開票計票這一步,不會只是行政指令那麼簡單——它牽涉到修改《郵寄投票條例》這類附屬法規,也需要解決每個參選政黨的監票代理人,能不能在海外每個使館同步派駐監督的問題。這不是一兩天能做完的事,但正因為如此,選委會更應該現在就開始著手研究,而不是拖到下一次選舉,又是同樣的悲劇重演。

在體制真正改變之前,我們民間還是得靠自己互相幫助。如果你這兩天正要從海外飛回馬來西亞,特別是飛回柔佛或吉隆坡的朋友,請你在機場多留意一下,有沒有同胞拿著選票在等你。如果有,請不要猶豫,伸出援手,幫他把這份「民主的重量」帶回來。過去的螞蟻行動已經證明,陌生人之間的信任和善意,可以創造奇蹟。現在雖然我們在推動系統性改革,但那份人與人之間的溫度,依然是我們最寶貴的資產。

 各位朋友,民主的進步,從來不是等來的,而是我們每一個人不斷要求、不斷行動出來的。我今天提出這個「使館代收、現地計票」的方案,希望能成為一個起點,讓更多人關注、討論、甚至直接向選委會反映。讓我們一起努力,讓每一個大馬人,無論身在馬來西亞還是地球的另一端,都能以尊嚴、方便、安心的方式,行使自己神聖的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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