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政治委任

今天我們來談-政治委任。士古來州議員瑪麗娜的事件中, 我們知道張念群其實給了一個 offer 她,就是一旦落選後能推薦她擔任某官方機構的主席。很多人一看到這種新聞,第一個反應就是憤怒,覺得這又是政客在私下分豬肉、拿國家資源來做政治分贓。但是今天我不是要開罵,反而是要和大家一起來談談政治委任這件事背後的邏輯。
首先,我們要清楚什麼是政治委任。簡單來說,就是政府把一些本來應該由專業公務員、獨立專家或公開競爭產生的人擔任的職位,交給具有政治背景、黨派忠誠度高,或與委任者有個人關係的人。這些職位範圍很廣,包括法定機構主席、政府聯營公司GLC董事會成員、大學管理層、醫院行政高層、甚至各種特別顧問和政治秘書。這些位置雖然不是民選,但卻握有實權,決定資源分配、政策執行、監管方向和執法的優先次序。
我先表明立場,我覺得政治委任是有它存在的必要的。過去有政治人物高喊要全面廢除政治委任,都是虛偽和矯枉過正口號。他們會有這個承諾,絕對是因為當時他們沒有這個權力罷了。
中國人有一句老話,叫做「一朝天子一朝臣」。這句話在現代民主社會裡,它其實有著非常重要的科學與必要性。因為在現實政治裡面,有些職位本來就帶有政策方向,有些機構本來就需要政府意志和政策協調。你不可能要求所有東西都完全去政治化,這是不現實的。比如說,一個政府上台之後,它有自己的經濟政策、交通政策、房屋政策、鄉村發展政策。如果相關機構完全不理解政府方向,政策執行就會卡住。所以在某些政策性職位上,政府委任自己信任的人,這本身不是罪。
政治委任絕對不是馬來西亞獨有的產物。事實上,全球所有民主國家都存在政治委任,只是各國在體制設計上,對政治委任的邊界在哪裡,有著完全不同的玩法和社會共識。我們可以歸納為三大主流模式。
第一是美國模式,大開大合的獵官制。美國是把政治委任玩得最透明、也最理直氣壯的國家。美國人認為,新總統既然拿到了最新民意,就有權力打造一個完全聽命於自己的團隊。因此,每當白宮換主人,大約有四千個聯邦政府高階職位會集體換人,全部由總統重新政治任命。雖然任免權在總統,但最重要的職位必須經過國會參議院的聽證會審查與投票通過。這意味著,雖然是政治分贓,但如果總統派來的人太沒水準,在國會聽證會上被連番質詢時就會原形畢露,直接被退貨。這也是為什麼美國的政治委任很難做得太過粗暴。
第二是英國與英聯邦模式,涇渭分明的政務與常務。馬來西亞的體制名義上是繼承英國的西敏寺體制,但我們只學了一半。英國佬極度講究公務員中立。在英國,政治委任僅限於部長和極少數的政治顧問。部長以下的部門最高主管——常務次長,以及所有執行機構、法定機構的首長,全是鐵飯碗的職業公務員。不管政黨怎麼輪替,這群專業文官雷打不動。在英國,如果首相想把一個落選議員硬插進某個國家公共機構當主席,這在輿論和體制上是完全無法被接受的醜聞。
第三是德法模式,講究學術與官僚精英的政治官員。歐洲大陸國家如德國和法國,走的是另一條精英路線。他們允許高級公務員擁有政治立場。當新政府上台時,確實會更換一批理念相近的高階官員。雖然有政治篩選,但被委任的人必須是該官僚體制內、或者學術界底子極深厚的超級專業精英。他們絕不可能把一個毫無相關背景的純政客,安插到專業性極高的國營企業或法定機構裡。
既然政治委任是必須或者無法避免的,為什麼這四個字在馬來西亞會變成髒話一樣呢?我們的問題就在於,我們的範圍像美國一樣大,約束卻像英國一樣少。我們既想要美國那種大範圍安插自己人進官聯公司和法定機構的權力,卻又不願意建立像美國那樣讓國會公開審查、透明化的防護網;結果就是,我們的政治委任演變成了最壞的結構:黑箱作業、缺乏專業門檻、吃相粗暴。別的國家是用它來確保政令暢通,順便接受陽光法案的監督;而我們的政客,卻把它當成關起門來分豬肉的特權。
當然我們還感到生氣的是,以前別人做,叫酬庸;今天自己做,叫策略安排。以前別人委任政治人物,叫分贓;今天自己委任政治人物,叫善用人才。以前別人把黨員放進 GLC,叫朋黨政治;今天自己把黨員放進 GLC,叫確保政策一致。你看,同樣一件事情,換一個政府,換一張臉,換一個新聞稿,突然之間就變得合理了。這就是人民最不爽的地方。不是因為我們不懂政治現實,而是我們討厭雙重標準。
馬來西亞的政治委任到底有多龐大?這背後涉及了多少個位置,又控制了我們國家多少的財富?如果有人跟你說大馬只有幾十個官聯公司,那他只是看到了冰山一角。馬來西亞的官聯公司和組織,如果把中央、州政府、控股、子子孫孫公司全部加起來,總數超過一千個。這個體制的結構就像一棵巨大的家族樹,主要可以分為三層金字塔。
第一層是頂端掌控者,也就是七大政府官聯投資公司。這是大馬財政的七大巨頭,直屬財政部或中央政府。它們不直接賣東西,而是負責掌管幾千億的國家財富和人民儲蓄,並通過控股去控制下面的商業公司,比如MoF Inc 財長機構、國庫控股、國民投資機構、僱員公積金局、公務員退休基金局、朝聖基金局以及武裝部隊基金局。
第二層是巨無霸核心,也就是頂級官聯公司。這群是大家在股市、大馬經濟中最常聽到的金字招牌,數量大約有幾十家到上百家。它們涉足國家的經濟命脈,包括能源與資源領域的馬石油和國能;通訊與基建領域的馬電訊、亞通和大馬機場;金融與銀行領域的馬來亞銀行、聯昌集團和興業銀行;交通與航空領域的馬航和馬來亞鐵道。這群金字招牌,就是政治委任最常安插主席或董事的兵家必爭之地。
第三層是子子孫孫,也就是數以百計的子公司與地方、州屬機構。這才是數量突破一千個的真正原因。第一種是子孫公司,比如國庫控股旗下有Celcom,Celcom旗下又有數個子公司,子又生孫,孫又生子,形成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第二種是法定機構與地方發展局,比如聯邦土地發展局、人民信託局、以及各個州的發展機構,比如雪州發展機構、柔佛機構。這群組織旗下又各自註冊了無數個商業公司,用來做房地產、農業或物流。
既然有幾百上千個大小機構和子公司,這意味著每當政權輪替,新政府手裡就握有幾千個董事會席位和主席職位可以拿來分配。這是一個多麼龐大的蛋糕。頂級的官聯公司因為是上市公司,財務必須公開,吃相不敢太難看。但那些隱藏在第三層、不透明的法定機構、州屬發展局以及它們的無數子公司,才是政治委任分豬肉最嚴重的黑洞。很多落選議員、派系親信就是被塞進這些看不到的地方,領著高薪卻不需要對公眾負責。
政治委任這個課題在馬來西亞過去讓那麼多人討厭,就是因為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這四個字在馬來西亞幾乎等同於酬庸、無能、濫權、分贓的代名詞。當權者不是在幫國家選賢與能,而是在用人民的納稅錢買忠誠或安撫派系。歷史上大馬政治委任出包的經典例子太多了。
讓大家最記憶猶新的,就是二零二一年的國家基建公司前主席達祖丁。當時吉隆坡發生了極其嚴重的輕快鐵相撞事故,造成兩百多人受傷。作為政治委任的掌舵人,達祖丁在意外發生後隔天才慢悠悠出現在記者會。面對媒體詢問時態度傲慢、缺乏同理心,甚至開玩笑說只是兩輛火車接吻。他的表現引爆全馬海嘯般的憤怒,最終在輿論壓力下被財政部革職。這個例子赤裸裸地證明,當危機來臨時,純政客根本沒有承擔公共機構主席的專業能力與情商。外行領導內行,危機處理就會變成全國笑話。
這些政治人物明明沒有相關專業,卻被安排到很重要的機構裡面。然後大家一問,他有什麼資格?答案永遠是很模糊的;比如他有服務人民的經驗,他了解基層,他熟悉政策,他可以協助政府推動議程。這些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是你仔細想,這些理由幾乎可以套用在任何一個政黨人物身上。只要你曾經競選過,只要你曾經做過黨工,只要你曾經出席過活動,你都可以說自己了解人民、了解政策、了解基層。那請問,這樣還需要專業標準嗎?
更嚴重的是,馬來西亞的政治委任製造一種很壞的政治文化。什麼文化?就是讓政黨裡面的人相信,只要我夠忠誠,只要我在選舉時幫忙站台,只要我在黨內不亂講話,只要我聽話,將來就有位置。 這種心理一旦形成,整個社會就會變得犬儒。年輕人會覺得,努力讀書、累積專業、守規矩,好像都不如加入政黨、靠近權力、找對老闆重要。我想這才是對政治文化最大的傷害。
所以各位,回頭看看張念群給瑪麗娜的那個主席 offer,它真的只是一個普通的人事推薦嗎?不是。它其實是這個扭曲了幾十年的龐大體制,在現實中自然反射出來的一種本能動作。這個體制讓政客們習慣了把國家的公共資源,當成自己口袋裡的籌碼,選贏了可以拿來分,選輸了也可以拿來包底。
但是,聽完今天講了這麼多各國的體制,還有大馬背後這上千個官聯公司的利益糾葛,我們難道就只能坐在一起憤怒、一起無能為力地開罵嗎?如果政治委任在現實的民主運作中,真的是一朝天子一朝臣、避無可避的施政工具,那麼我們到底該怎麼做,才能把這個關起門來分豬肉的特權,變成真正推動國家前進的引擎?如果有一天,換作是康哥有了這個政治委任的權力,我又會怎麼去馴服這隻權力怪獸?
這個課題太大了,今天這一集我們先把問題看清楚,下一期節目,我們再紙上談兵的來討論,應該如何重新定義馬來西亞的政治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