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若從RM1,700漲至RM3,100,企業與打工族承受得起嗎?

大家好,我是李偉康, 今天我們來談最低工資。最近有一個數字開始引起很多討論,就是 RM3,100。有人看到這個數字,第一個反應就是:不得了,馬來西亞最低工資是不是要從現在的 RM1,700,一口氣提高到 RM3,100?如果真的這樣做,等於增加超過八成,老闆應該全部要暈倒了。

不過先講清楚,目前政府並沒有宣布最低工資要提高到 RM3,100。現在的法定最低工資仍然是 RM1,700,而 RM3,100 這個數字,主要是工會方面提出來,認為可以作為 decent living wage,也就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生活工資參考。所以現在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是明天會不會突然變 RM3,100,而是另外一個更大的問題:馬來西亞的最低工資到底應該加到多少?我們現在這套低薪制度,還能不能繼續下去?

這個問題有趣的地方,是你站在勞方看,和站在資方看,幾乎一定會得到兩個完全不同的答案。站在打工族這一邊,RM1,700 很多人第一個問題就是:夠用嗎?

不要說在吉隆坡,就算在很多二三線城市,一個人拿 RM1,700,扣掉 EPF、SOCSO,再付房租、交通、吃飯、電話費,可能已經所剩無幾。如果有家庭、有孩子,壓力更加明顯。所以工會一直強調,一個人全職工作,不應該只是勉強活著,他至少應該有能力應付正常生活,包括住房、交通、食物、醫療,甚至有一點儲蓄,遇到汽車壞掉、生病或者家裡有急事,不至於馬上陷入危機。

這裡其實有一個很有力的論點。Bank Negara 的數據顯示,從 2019 年到 2025 年,馬來西亞每名員工的生產力累計是有增加的,大約增加了 9%,可是私人領域員工的實質工資反而下降了。

這就會讓勞方問一個很直接的問題:我們一直聽到老闆說,要加薪可以,你先提高 productivity。問題是現在 productivity 已經提高了,為什麼真正扣掉通脹之後,員工拿到的錢反而更少?

換句話說,如果企業營業額增加、經濟成長、生產力提高,但是員工的購買力沒有同步提高,那經濟成長的成果到底去了哪裡?所以站在勞方立場,提高最低工資不只是加一點錢那麼簡單,它其實是在問,經濟成長的成果到底應該怎樣分配。

可是我們把椅子換過去,坐到老闆那一邊,事情就完全不一樣了。對員工來說,工資是收入;對企業來說,工資首先是一項成本。假設你有十名員工,每一個人的薪水增加 RM500,你每個月就多 RM5,000,一年 RM60,000。如果你有一百名員工,一年就是 RM600,000。而且這還不是全部,因為工資提高之後,EPF、SOCSO、加班費和其他相關成本也可能跟著提高。

所以老闆一定會問:我的營業額有沒有跟著增加?我的產品可不可以加價?我的顧客願不願意付?如果全部都沒有,這筆錢從哪裡來?而且最低工資還有一個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問題,就是你不能只調最底下那一層。

假設一間餐廳,新人拿 RM1,700,做了幾年的 senior 拿 RM2,100,supervisor RM2,800,manager RM3,500。如果明天最低工資真的變成 RM3,100,那個新人直接從 RM1,700 跳到 RM3,100。請問做了五年的 senior 怎麼辦?還拿 RM3,100?那他一定不服。Supervisor 原本 RM2,800,難道現在比新人還低?

所以企業真正要面對的,不只是把最低工資從 RM1,700 調到 RM3,100,而是整條薪資階梯都可能要重新排一次。Senior 可能要變 RM3,400,supervisor RM3,800,manager RM4,500。

這就是所謂 wage compression。最低那一層突然大幅提高,中間的薪資差距被壓扁,最後企業為了維持職級差距,連中層薪資都被迫一起往上調。所以 RM1,700 變 RM3,100 最大的問題,可能不是 RM3,100 這個數字本身,而是它一次增加大約 82%。

這已經不是普通最低工資調整,而幾乎是在重新設定整個勞動市場的薪資結構。

而我們最新的正式部門數據更值得注意。2026 年 3 月,馬來西亞正式部門員工的月薪中位數是 RM3,027。也就是說,如果最低工資真的定 RM3,100,它甚至已經略高於目前全國正式員工的中位薪資。

這代表什麼?就是一半左右的正式員工現在薪資都在這個水平附近甚至以下。如果把 RM3,100 一夜之間變成最低工資,影響的不是最底層那一小批人,而可能是非常大一部分的勞動市場。所以我認為,如果有人問我 RM3,100 有沒有道理,我會分兩個問題回答。

如果你問,一個人在馬來西亞要過一個比較正常、有尊嚴的生活,RM3,100 是不是一個完全離譜的數字?我不覺得。

但如果你問,RM3,100 適不適合明年直接變成全國法定最低工資?那我暫時不敢贊同。

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馬來西亞不同州屬之間的差距非常大。2026 年 3 月,吉隆坡正式部門月薪中位數超過 RM4,500,Selangor 大約 RM3,445,Penang 約 RM3,064。但是 Kelantan 只有大約 RM1,827,Perlis RM1,855,Sabah RM2,082。

所以你會看到,同樣一個 RM3,100,在吉隆坡可能有人會說,這樣才勉強接近生活工資;但是放在 Kelantan,它已經遠高於當地目前的薪資中位數。因此有人就提出,不同州可不可以有不同最低工資?

這個想法不是完全沒有道理。KL 房租高、生活成本高,最低工資自然可以比較高。Kelantan 生活成本比較低,企業的營業額和承受能力也不同。有人會說,如果低工資會讓一個地方永遠低薪,那企業不是反而更加應該搬去低工資州嗎?沒錯,站在企業成本角度,答案確實是這樣。

如果 Selangor 一個工人 RM2,500,Kelantan 一個工人 RM1,800,有五百名員工的工廠一年人工差距就可能超過幾百萬。企業當然會考慮搬去人工比較便宜的地方。

所以低工資不是完全沒有優勢,它確實可以吸引投資。

可是第二個問題是:吸引過去的是什麼投資?如果一個地方最大的優勢永遠只是「我們的人比較便宜」,最容易吸引的就是大量依靠廉價人工的產業,例如簡單組裝、包裝、加工等等。這些工作當然也很重要,因為至少創造就業。

但是如果二十年之後,一個州最大的競爭優勢仍然是「我們的人比較便宜」,那就有問題。因為高附加價值公司選地方,不只是看人工便宜不便宜,它還要看有沒有工程師、有沒有技術人才、有沒有大學、有沒有供應鏈、電力穩不穩定、物流方不方便、管理人才願不願意搬過來。

如果當地長期只有低薪低技能工作,讀 IT、engineering、finance 的年輕人就會全部搬去 KL、Penang,甚至 Singapore。高技能人才走掉之後,高科技公司更加不願意進來,最後又只剩低技能工作。

所以低薪可以成為一個地方短期吸引工作的優勢,但不應該成為一個地方永遠的經濟發展模式。

講到這裡,你可能會發現,勞方和資方其實都有道理。員工說,我每天工作八小時,RM1,700 根本不夠生活,這是真的。

老闆說,你要我一年之內把人工提高八成,我真的可能做不下去,這也可能是真的。

那政府怎麼辦?

我覺得政府真正要找的最大公約數,不是簡單在 RM1,700 和 RM3,100 中間找一個 RM2,400,然後宣布大家各退一步。

最大公約數應該是:讓勞方知道工資一定會繼續往上,同時讓資方知道,不會明天突然給你一個 82% 的意外驚喜。最合理的方法之一,就是把 RM3,100 當成一個方向,而不是明天的最低工資。

政府可以很清楚地告訴大家,RM1,700 是 floor,是底線,但不是我們希望一個人做十年之後仍然停留的地方。然後公布一條三年、五年甚至更長的工資路線圖。

例如每隔一段時間,按照通脹、生產力、薪資中位數、就業情況和企業承受能力調整最低工資,而不是每兩年突然猜一次下一個數字。

這樣對員工來說,他知道最低工資不是永遠卡在 RM1,700;對企業來說,它也知道三年之後人工大概會到哪裡,可以提前調整價格、投資 automation、培訓員工和改變商業模式。我用一句話來形容這種做法:勞方得到方向,資方得到時間。

但最低工資還是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因為如果我們每一次想提高馬來西亞人的薪水,都只是把最低工資往上推,最後很容易出現另外一個問題:所有人都擠在最低工資附近。新人 RM1,900,做了五年的員工 RM2,000,再做三年 RM2,100。這不是正常的薪資成長。

所以我認為最低工資一定要搭配 Progressive Wage,也就是漸進式薪資。

最低工資負責回答一個問題:再低都不可以低過哪裡。Progressive Wage 負責回答另外一個問題:你有了更多技能、更多經驗、更大責任之後,薪水應該怎樣往上走?

一個新人可能 RM1,900,但是學會更多技能之後 RM2,200,成為 senior RM2,600,再往上可能 RM3,100。

這樣 RM3,100 就不是所有人第一天上班一定要拿到的數字,而是一個正常工作、持續提升能力的人應該有機會走到的位置。

而政府也不能只是站在旁邊叫企業加薪。

如果政府希望企業提高薪資,就應該幫企業提高支付高薪的能力。

你可以提供 automation grant、數碼化補助、training、設備融資,但是交換條件也很清楚:政府幫你提高 productivity,企業就應該把一部分生產力提升的成果回到員工薪資,這才是一筆合理的交易。

同時政府還要承認另外一件事:一個人的生活成本,不能全部叫老闆負責。如果房租越來越貴,叫老闆加薪;公共交通不好,叫老闆加薪;托兒很貴,叫老闆加薪;醫療費增加,最後還是叫老闆加薪。

資方完全有資格問一句:為什麼整個社會的生活成本問題,最後全部變成我的 payroll problem?所以真正完整的生活工資政策,應該同時處理住房、公共交通、托兒、醫療、教育和低收入家庭援助,而不是把所有問題濃縮成一個最低工資數字。

所以RM1,700 不應該成為馬來西亞低薪員工長期停留的地方。工資需要繼續提高。

但是 RM1,700 一夜之間跳到 RM3,100,我認為風險太高。比較合理的路,是最低工資逐步提高,加上 Progressive Wage,再用生產力提升把企業支付高薪的能力一起拉上去。

可是講到這裡,其實還有一個我覺得更加有另外一個思考。我們今天整集都假設了一件事情:一個全職工作的人,應該有能力靠自己的薪水過上一個基本、有尊嚴的生活。

這句話聽起來好像理所當然。但是你換到另外一邊想。假設有一份工作,市場上真的只值 RM1,200。一個老闆願意出 RM1,200,一個員工也願意接受 RM1,200。沒有欺騙,沒有暴力,雙方都是自願。

那政府到底憑什麼走進來說:不可以,你至少一定要付 RM1,700,甚至將來 RM2,000?如果兩個成年人自願做一筆交易,政府有沒有權利禁止?

更加麻煩的是,如果我們認為 RM1,200 不夠一個人生活,所以老闆必須提高薪水,那房租太高是誰的責任?醫療太貴是誰的責任?交通、教育、孩子的生活費,又應該由誰負責?

我們原本以為最低工資只是一條經濟新聞,最後其實會走到一個非常根本的問題:

市場願意付給你的價錢,究竟是不是你應該得到的價錢?如果一個人願意 RM1,200 做,一個老闆願意 RM1,200 請,政府到底憑什麼說不可以?這個問題想到爆啊, 我有機會再做一個影片和大家探討這個哲學課題。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如果你覺得今天的影片有幫助,請訂閱,按讚和分享讓更多人知道這個議題。我是李偉康。感謝你的收看,我們下個影片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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