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兩億令吉控罪獲判無罪 司法轉折與政治重組引疑問

大家好,我是李偉康,今天我們繼續來談慕尤丁。因為今天突然出現一個很戲劇性的發展,前首相慕尤丁被高庭判無罪釋放,而且一口氣撤掉四項控罪。很多人看到新聞標題,第一個反應可能就是,慕尤丁是不是整宗 Jana Wibawa 案已經完全沒事了?其實還不是。慕尤丁原本面對七項控罪,今天被撤掉的是其中四項,另外三項涉及大約兩千五百三十萬令吉的濫權控罪還在繼續,所以比較準確的講法,是慕尤丁今天贏掉了其中最大的一組案件,而且這一組剛好涉及兩億令吉,政治效果當然非常大。
如果要看懂今天到底發生什麼,就要把時間倒回2023年。當時慕尤丁一共被控七項罪名,其中四項是濫權控罪,檢方指控他在擔任首相,同時也是土團黨主席期間,利用自己的職位替土團黨取得總共超過兩億令吉的利益。這些錢來自不同公司和商人,而當中最大的一筆,就是 Bukhary Equity 的兩億令吉。除此之外,他另外還有三項洗黑錢控罪,而這三項洗黑錢控罪同樣跟 Bukhary Equity 的資金有關。
所以整宗案其實可以很簡單分成兩塊來理解。一塊是 Bukhary Equity 這兩億令吉,另一塊則是其他公司和商人涉及的兩千五百多萬令吉。今天被撤掉、而且最後拿到完整無罪釋放的,就是前面這一大塊。
比較有趣的是,這四項控罪其實不是第一次消失。早在2023年,高庭就曾經認為慕尤丁面對的四項濫權控罪寫得不夠清楚,沒有充分說明他到底做了什麼,因此當時直接撤掉控罪,慕尤丁那一次已經拿過一次無罪釋放。可是檢方不服,馬上提出上訴,而且之後真的在上訴庭把這幾項控罪救了回來。
到了2024年,上訴庭推翻高庭原本的決定,認為控狀本身已經足夠清楚,所以四項濫權控罪重新恢復。慕尤丁後來也繼續挑戰,希望把這個裁決推翻,可是最後沒有成功。換句話說,這不是一宗檢方隨便告一告,後來自己發現不對就算了的案子。檢方曾經為了讓這些控罪繼續存在,真的上訴,而且還上訴成功。
到了今年2026年,案件正式開審,控方開始一個一個傳召證人,包括銀行戶口、公司付款、Jana Wibawa 工程、土團黨收錢的情況,都陸續搬到法庭裡面討論。案件走到這一步,代表它已經不是還停留在提控階段,而是真的進入審訊。結果就在這個時候,控方今天突然告訴法庭,他們重新檢視整體情況之後,決定不再繼續追究涉及 Bukhary Equity 的四項控罪。
這裡就是今天最讓人意外的地方。因為不是法官在完整聽完全部證據之後說控方證明不了,也不是辯方突然拿出一份文件,直接證明慕尤丁清白,而是檢方自己決定不再繼續。更特別的是,檢方原本還不是要求法庭直接判無罪,他們要求的是 DNAA,也就是釋放但不等於無罪。簡單來講,今天先把案件停下來,以後如果有需要,理論上還可以再控。
慕尤丁的律師當然不同意,他們要求的是完整無罪釋放,理由其中一個就是,案件已經拖了這麼久,控方也沒有給出足夠強的理由,解釋為什麼只是暫時不告。辯方也提到,Bukhary Equity 這一組案件裡面,一些很關鍵的人物,根本沒有出現在控方的證人名單裡。最後法官接受辯方的主張,沒有隻給 DNAA,而是直接判慕尤丁無罪釋放。
所以你把整個過程串起來看,就會覺得很耐人尋味。2023年第一次撤控,檢方不服;2024年檢方上訴成功,把控罪恢復;到了2026年案件正式審,結果檢方自己又放掉,而且放掉的還是金額最大的一組,整整兩億令吉。那普通人當然會問,既然當年這麼堅持,為什麼今天又不追了?
法律上,目前控方公開給出的解釋很簡單,就是重新檢視整宗案件的整體情況之後,決定不再繼續。可是到底重新檢視到什麼?是證據鏈出了問題,是證人不夠,還是原本以為可以證明的東西,後來發現法律上很難成立?現在外面還沒有一個很完整的答案。
可是講到這裡,我覺得還有一個政治上的變化不能不談。因為如果你把時間拉回2023年,當時慕尤丁的政治處境跟今天完全不一樣。那個時候他不是一個普通反對黨領袖,他是剛下台不久的前首相,土團跟伊黨還牢牢綁在一起,國盟剛剛在大選裡拿到很強的馬來票,而且在大選之後,慕尤丁一度還聲稱自己掌握足夠議員支持組政府。從安華政府的角度來看,當時的慕尤丁確實是一個很直接、很現實的政治威脅。
所以那個時候,國盟一直把這些案件形容成政治追殺,這個說法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至少從權力鬥爭的角度,是很好理解的。因為當時的慕尤丁,真的有可能重新威脅安華的政權。
可是三年過去,整個局面已經變了。
今年伊黨和土團的關係已經出現明顯破裂,伊黨後來甚至正式終止跟土團的政治合作,慕尤丁自己也公開抱怨,土團在國盟裡被邊緣化。以前那個「土團加伊黨」的組合,是一股很強的馬來政治力量,可是到了今天,這個組合已經裂開。伊黨開始重新靠近巫統,巫統自己也在談馬來政治合作,土團反而變成被夾在中間的一方。
這個變化很重要,因為2023年的安華,可能真的很怕慕尤丁重新回來;可是2026年的安華,還有沒有同樣的政治需要,一定要把慕尤丁逼到牆角?我覺得未必。
現在團結政府自己也有新的麻煩。希盟和國陣之間的關係不是完全沒有裂痕,巫統內部又一直有納吉、特赦、馬來政治合作這些壓力。如果有一天巫統跟伊黨真的重新形成一個比較穩定的馬來政治聯盟,那對安華來講,這個威脅可能比今天這個已經跟伊黨決裂的土團還要大。
所以我會提出一個猜測。如果純粹從政治利益來看,2023年的團結政府可能需要削弱慕尤丁,可是到了2026年,一個被伊黨排擠、自己也正在尋找出路的土團,反而可能有新的政治價值。
你如果把慕尤丁逼到完全沒有退路,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繼續跟政府死磕,或者想辦法重新跟伊黨修好。可是你如果留一點空間給他,土團反而可能變成一股可以分化伊黨、牽制巫統,甚至在未來政治重組時可以談判的力量。
而且今年已經出現過一些政治傳聞,說有人在探索土團和安華陣營重新接觸的可能性。到目前為止沒有正式合作,也沒有官方確認,所以我們不能把它講成雙方已經在談交易。但是三年前如果有人跟你說,土團可能有一天重新跟希盟坐下來談,你大概會覺得很荒謬。今天這種討論卻已經開始出現,這就說明慕尤丁的政治位置真的變了。
所以今天看到這四項控罪突然被檢方放掉,我不會直接說安華現在是在「放生」慕尤丁,因為我們沒有這個證據。但我會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一個三年前被當成最大政治威脅的人,到了今天,政治上已經沒有那麼需要被消滅了?
當司法案件的轉折,剛好又跟政治關係重組出現在差不多的時間,公眾自然會把兩件事情放在一起看。這也是總檢察署為什麼更有必要把撤控原因講清楚。因為如果真的完全沒有政治因素,那就更應該把法律上、證據上的原因說明白,否則大家一定會自己填補中間那一段空白。
而且慕尤丁現在也還沒有完全過關,因為另外三項濫權控罪還在。這三項涉及大約兩千五百三十萬令吉,接下來法庭要處理的,就是控方到底有沒有建立足夠的表面案件。如果法官認為有,慕尤丁就要出庭自辯;如果法官認為沒有,那這三項也有可能在這個階段結束。
我自己現在比較想追問的,檢方的決定到底怎麼來。因為提控一名前首相,本來就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檢方決定提控,代表當時認為手上的材料足以把案件帶上法庭;第一次撤控之後,他們還上訴;上訴成功之後,案件重新審;現在審到一半,又放掉其中最大的一組。如果總檢察署最後只留下一句「重新檢視整體情況」,我覺得很難完全回答公眾的疑問。
普通人不會每天研究刑事程序,也不會分得很細什麼叫 DNAA、什麼叫完整無罪。他們看到的,就是同一宗案幾年裡面不停出現提控、撤掉、上訴、恢復、再撤掉。久了之後,大家自然就會開始懷疑,到底這些案件是純粹跟著證據走,還是政治環境一變,案件的方向也跟著變。所以如果你下個星期看到巫統的一些領袖又被反貪會調查,就不要覺得驚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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