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馬華+火箭「華人大團結」,華人地位就會變高?揭開殘酷的真相!

今天太太問我一個問題:既然巫統和伊斯蘭黨這兩個幾十年的宿敵都可以高喊穆斯林大團結來合作;那為什麼火箭和馬華,就不能直接坐下來好好合作呢?很多人認為,如果馬華和行動黨合作,華人的力量就會空前團結,華人票也不用再分散。到了選舉,大家不用再為了究竟要投火箭還是投馬華吵來吵去,兩黨乾脆一人一半分配選區,集中力量對外,豈不是皆大歡喜?這個想法,乍聽之下確實很有吸引力。

你看,巫統和伊斯蘭黨過去鬥得多麼激烈。兩個政黨長期爭奪馬來人的領導權,一個代表馬來民族主義,一個主打伊斯蘭政治;雙方過去互相攻擊、互相指責,基層之間甚至存在非常深的歷史傷痕。但是到了政治需要的時候,他們依然可以放下恩怨,穿著同樣顏色的衣服,站在同一個舞台上,高喊馬來人大團結、穆斯林大團結。

那麼馬華和行動黨呢?

兩黨不是都說自己為華社服務嗎?不是都關心華文教育、華人新村、中小企業、宗教自由和多元文化嗎?既然大家都有這麼多共同課題,為什麼不能合作?是不是因為兩黨領袖太小氣、放不下恩怨?是不是因為政治人物只顧著爭權奪利,寧願讓華人票分裂,也不願意成全所謂的華人大團結?

答案沒有那麼簡單。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馬華和行動黨之間最大的障礙,不只是歷史恩怨,而是兩個政黨的存在價值,本來就是建立在互相否定之上。

馬華長期以來告訴華人的是:馬來西亞是一個多元族群的國家,巫統掌握主要的馬來選票,因此華人必須派一個代表進入國陣,在政府內部協商、談判和爭取。馬華的政治產品,是體制內的代表權。它要告訴選民,即使我們不能完全主導政府,至少我們坐在會議桌上,可以阻止一些事情,也可以爭取一些東西。

行動黨過去的政治論述則完全相反。行動黨告訴華人:馬華在國陣裡面沒有真正的權力,只能不斷妥協;華人不應該滿足於在巫統主導的體制裡分一杯羹,而應該透過選票改變政府、推動制度改革。行動黨的政治產品,是反對馬華那一套內部協商的政治模式。所以你會發現,兩黨並不是普通的競爭對手。

馬華要證明自己有存在價值,就必須證明行動黨只會反對、不會爭取,或者進入政府後同樣無法兌現承諾。行動黨要證明自己有存在價值,就必須證明馬華依附巫統、沒有原則,無法真正代表華社。

幾十年下來,兩黨的支持者已經被教育成兩種完全不同的政治思維。今天要他們突然宣布合作,不只是兩位黨主席握手那麼簡單,而是要向支持者解釋:我們過去罵了對方幾十年的那些話,現在是不是都不算數了?

馬華的支持者會問:你們過去不是說行動黨只會煽動情緒、欺騙華人嗎?為什麼現在又能合作?行動黨的支持者也會問:你們過去不是說馬華是巫統的附庸,是華社拒絕的腐敗政治嗎?為什麼現在又要把席位讓給馬華?

因此,馬華和行動黨不是完全不能合作,而是兩黨一旦正式合作,就可能同時摧毀自己長期建立的政治品牌。

但這還不是最關鍵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就算馬華和行動黨真的合作,就算他們成功集中所有華人票,那又怎麼樣?

很多人會下意識地認為,只要華人夠團結,政治力量就會變強。這個想法在情感上很容易理解,但是放到馬來西亞的選舉制度裡,卻不一定成立。

因為馬來西亞不是按照一個政黨在全國取得多少百分比的選票,再按比例分配議席。我們採用的是單一選區制。每一個選區只選出一名議員,誰的票最多,誰就當選。

這代表選票不只是要多,還要分布得剛剛好。

假設在一個城市華人選區,行動黨原本已經可以取得百分之七十的選票。馬華加入之後,兩黨合作,把支持率推高到百分之九十。聽起來很厲害,但結果仍然只是贏得一個議席。

那額外增加的百分之二十選票,並不會自動變成第二個議席,也不能搬去隔壁的馬來選區使用。你贏一票是贏,贏五萬票也是贏,最後拿到的都是同一個議席。

相反,在一個馬來選民佔百分之七十、華人選民佔百分之二十的選區,就算馬華和行動黨真的拿完所有華人票,也只有百分之二十。假如它無法取得相當部分的馬來票,仍然不可能勝出。

所以我們必須承認一個非常現實,甚至對華社來說有點殘酷的事實:即使一個聯盟拿完所有華人票,也不足以單獨執政馬來西亞。

華人票可以決定很多城市選區,也可以在部分混合選區成為造王者,但它無法單獨組成全國政權。要進入布城,你不只需要華人票,還需要相當部分的馬來票、印度人和其他族群的支持,也需要沙巴和砂拉越的議席。

換句話說,馬華和行動黨即使組成一個史無前例的華人大聯盟,他們解決的也只是華人票如何分配的問題,卻沒有解決最重要的問題:要如何取得全國多數議席?

講到這裡,可能有人會進一步問:所以馬來票就是一張可以單獨取得政權的通行證,對嗎?

我的答案是,大致上對,但是必須說得更加準確。華人票單獨不足以取得政權;而高度集中的馬來票,確實是馬來西亞最接近可以單獨通往政權的選票。

原因不只是馬來選民的人數比較多,更重要的是馬來選民分布在全國大量的國會選區,尤其是半城市、鄉區和馬來人佔多數的選區。華人選票則比較集中在城市。這就造成一個非常關鍵的差別。

華人票高度集中,容易讓一個政黨在少數城市選區取得壓倒性的勝利;馬來票分布廣泛,一旦高度集中,卻可以讓一個聯盟在大量選區同時勝出。

所以從純粹的議席算術來看,一個沒有多少華人支持的馬來政治聯盟,只要能夠高度集中西馬的馬來票,再取得部分沙巴和砂拉越政黨的支持,確實有機會組成聯邦政府。

反過來,一個拿到絕大多數華人票、卻缺乏馬來支持的聯盟,最多可能在城市地區非常強大,卻很難跨過執政門檻。

這是一個不對稱的政治現實。

沒有足夠的華人票,一個聯盟仍有可能執政;但是沒有足夠的馬來票,一個聯盟幾乎不可能執政。

不過,我們也不能因此簡化成:只要拿到馬來票,就一定能夠執政。

因為馬來票並不是天然團結在同一個政黨之下。馬來選票會分散給巫統、伊斯蘭黨、土團黨、公正黨、誠信黨,以及不同的地方勢力。只要馬來票分裂,非馬來選票就會變得非常重要。

比如一個選區有百分之六十馬來選民、百分之四十非馬來選民。如果馬來票平均分散給兩個陣營,每個陣營只取得百分之三十左右,那麼高度集中的百分之四十非馬來票,就足以決定誰當選。所以真正具有巨大政治力量的,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馬來票,而是高度集中的馬來票。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很多馬來政黨不斷高喊馬來人大團結或者穆斯林大團結。這種口號不只是文化或宗教感情的表達,更是一套非常有效的選舉戰略。

只要馬來票分裂,混合選區裡的華人票、印度人票和其他族群選票就可能左右結果。可是一旦馬來票集中,許多原本競爭激烈的選區,就可能直接倒向同一個陣營。

因此,巫統和伊斯蘭黨之所以曾經可以合作,不是因為他們真的忘記了過去所有恩怨,而是因為雙方都看到:只要最大的兩股馬來政治力量合作,就有機會壟斷大量馬來選區。這是一個非常強烈的政治誘因。

相比之下,馬華和行動黨合作的選舉回報就沒有那麼大。因為華人選票本來就已經在很多城市選區高度集中。兩黨合作,可能只是讓原本已經勝出的選區贏得更多,卻不會大幅增加可以勝出的議席。

更麻煩的是,馬華和行動黨一旦公開以華人大團結作為合作理由,還可能引發反作用。當你高喊華人應該集中選票,對手馬上也可以高喊:既然華人政黨都已經聯合起來了,馬來人是不是更應該團結?

到時候,華人票可能確實集中在馬華和行動黨身上,但馬來票也可能更加集中到另一個陣營。最後的結果,就是華人政黨在城市選區贏得非常漂亮,卻在廣大的馬來選區和混合選區遭到排斥,這就是族群政治最危險的地方。

每一個族群都會認為,自己團結只是為了自我保護;但是在其他族群眼中,你的團結卻可能被理解成威脅。於是對方也開始團結,雙方互相刺激,最後整場選舉不再討論經濟、教育、醫療、廉政或者治理能力,而是變成哪一個族群更能集中選票。

而且,馬華和行動黨自己也未必真的希望合作。對馬華來說,一旦與行動黨站在一起,它會立刻面對一個生死問題:既然行動黨的議席更多、華人支持率也更高,那麼選民為什麼還需要馬華?

合作之後,行動黨可以說自己代表改革,也可以說自己代表華社;馬華還剩下什麼獨特定位?到最後,所謂合作很可能不是平起平坐,而是較小的政黨逐漸被較大的政黨吞沒。

對行動黨來說,合作也沒有太大好處。行動黨本來已經可以贏得大部分華人選區,為什麼還要把自己有機會勝出的席位讓給馬華?更重要的是,行動黨一直希望擺脫華人政黨的標籤,爭取更多馬來選民。它如果帶頭組成華人大聯盟,反而會幫助政敵證明:你看,行動黨果然只代表華人。

所以兩黨不是完全不能合作,而是很難以華人大團結作為合作基礎。

所以我認為,比較現實的方式,是議題式合作。例如遇到華文教育撥款、宗教自由、極端政策、地方政府透明度、中小企業發展或者制度改革課題,馬華和行動黨完全可以在某些時候持有相同立場。只要一項政策對國家和社會有利,在野黨不必因為是執政黨提出就反對,執政黨也不必因為建議來自對手就拒絕。這種合作不是瓜分華人票,也不是組成一個排他的族群聯盟,而是在具體政策上尋找共識。

如果未來馬華和行動黨真的要在選舉中合作,也不應該把自己包裝成華人大團結。因為在馬來西亞,一個只強調華人利益的聯盟,很難取得全國政權,也很容易刺激其他族群反向集結。

它必須提出的是一個跨族群的政治方案:反對極端主義、維護多元制度、改善經濟、重建公共治理,並且讓馬來人、華人、印度人、沙巴人和砂拉越人都認為,這個聯盟能夠保障自己的未來。

所以回到太太最初的問題:為什麼巫統和伊斯蘭黨可以合作,馬華和行動黨卻這麼難?答案是,巫統和伊斯蘭黨合作,有機會把廣泛分布的馬來選票轉化成大量議席;馬華和行動黨合作,卻可能只是把已經集中的華人票集中得更徹底。

前者可能直接改變政權,後者卻未必能夠增加多少議席,甚至可能引起其他族群更加強烈的反向動員。這不是說華人票不重要,也不是說華人註定沒有政治力量。

華人票在很多混合選區依然可以決定誰勝誰負;當馬來票分裂的時候,華人票甚至可能成為決定中央政府由誰組成的關鍵力量。

但是我們必須擺脫一個迷思:政治力量並不等於一個族群拿到多少百分比的內部團結。真正的政治力量,是你的選票能不能跨越族群,能不能分布在足夠多的選區,又能不能與其他群體共同形成執政多數。

馬華和行動黨即使拿完所有華人票,也未必能夠執政;高度集中的馬來票,則確實可能在沒有大部分華人支持的情況下,接近甚至取得政權。

這就是馬來西亞政治最現實、也最值得我們思考的權力結構。但我們最終需要追求的,不應該是馬來人百分之百團結,也不是華人百分之百團結。因為一個族群越是追求百分之百的政治團結,其他族群就越容易感到恐懼,國家也會越來越分裂。

真正健康的民主,應該是每個族群內部都有不同選擇,每一個政黨也都必須爭取不同族群的支持。馬來政黨不能只靠馬來票,華基政黨也不能只談華人利益。只有當所有政黨都知道,自己不能把任何族群視為理所當然,也不能把任何族群完全拋棄,政治才會真正回到政策、能力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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