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狗的死亡,从居民安全到族群对立 !

今天我们来谈 – 狗。一只名为 Rocky 的狗,这几天马来西亚很多人都在讨论Rocky事件。一只有主人的狗,在地方政府展开捕狗行动的过程中死亡,相关影片在网上流传之后,很快引起公愤,也引来动保团体、政治人物、地方居民,甚至王室的关注。
截至我录制这支影片时,警方和兽医局都已经介入调查,Rocky的真正死因,以及相关人士究竟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目前都还没有正式结论。现场各方的说法也有明显差异,所以我们不能只看几段影片,就直接把任何一方判定为罪犯。
不过,调查还没有结束,不代表这件事完全不能讨论。因为无论Rocky最后被证实是如何死亡,一只狗在地方政府主导的捕捉行动中失去生命,本身就足以让公众追问:整个行动是不是专业?工具有没有使用得当?当情况开始混乱时,又有没有人及时叫停?
首先,我们要承认,地方政府确实有责任处理在公共场所游荡的狗。如果犬只没有受到饲主控制,独自在住宅区和道路上走动,可能追逐居民、造成交通意外,甚至咬伤路人。当地居民如果长期受到流浪狗滋扰,向地方政府投诉,是完全合理的。
所以,替Rocky发声,不代表地方政府从此完全不能捕狗。真正的问题是,当局有权捕捉,不等于任何捕捉方法都可以接受。
根据地方政府公开的说法,当晚的行动除了市政厅人员之外,还有大约50名当地居民参与协助。这个数字非常值得注意,因为捕捉和控制动物,本来应该是一项需要专业训练、合适工具,以及清楚责任分配的工作。
居民当然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情报,指出流浪狗经常出没的位置,但是当大约50名居民出现在捕捉现场,外界自然会问:这些居民只是站在一旁提供协助,还是也直接参与控制和拉扯犬只?如果真的有人动手捕捉,他们有没有受过训练?由谁指挥?如果发生意外,责任又应该由谁承担?
动保方面指控Rocky在过程中遭到粗暴对待,地方政府的版本则是现场有人试图干预捕捉,混乱和拉扯最终导致犬只死亡。两个版本差距很大,所以我不会在这里直接断定哪一个版本一定正确。
可是,无论采用哪一个版本,最后的结果都是Rocky没有被安全送到收容中心,反而死在捕捉过程中。这至少说明,当晚的现场管理和风险控制并没有成功。
我自己对这件事特别有感,是因为我以前也养过狗,而且我的小狗在牠的一生中,至少有两次被捕狗队抓走。第一次,我刚好在半路拦截到捕狗队。当时对方向我收了150令吉,没有提供正式收据,也没有要求我到地方政府柜台办理任何手续。收了钱之后,他们就在路边把狗放还给我。
我要说清楚,这150令吉不是我向DBKL缴付的正式罚款,也不是有收据的官方释放费。按照我当时的理解,那就是一笔私下交给捕狗人员的钱。
第二次,我没有及时拦到捕狗车,小狗被送到当时位于新街场的DBKL收容中心。那一次,我走的是正式程序,先到收容中心确认犬只,再前往DBKL缴付罚款,取得收据和相关文件,然后才回到收容中心把狗领走。
也正是这两次经验,让我看到捕狗制度里面可能存在的灰色空间。
当然我不能因为自己的经历,就说所有捕狗人员都会私下收钱,更不能把这种怀疑直接套在Rocky事件中的人身上。但是,当捕捉行动没有完整录影、现场程序不透明,执法人员和焦急饲主之间,就可能出现权力寻租的机会。
饲主看到自己的宠物被带走,通常不会冷静地站在路边研究条例,第一个念头一定是赶快把狗救回来。如果捕狗人员知道饲主可能愿意私下付钱,那么捕到有主人的狗,就可能带来额外好处。
我不是说每一次捕狗都是为了利益,而是只要制度留下这样的灰色空间,就必须加强监督。捕了多少只狗、由谁参与、使用什么工具、狗被送去哪里、饲主要缴付多少费用,以及所有款项是否都有正式收据,这些资料都应该清楚记录。最好每一次捕捉行动都有完整录影,参与者也必须有清楚身份。这样既可以保护动物和饲主,也可以保护依法执勤的工作人员,避免有人在事后任意扭曲现场情况。
不过,说到随身摄影机,我相信这大概也是一些执法人员最不希望看到的改革。因为摄影机一开,很多事情就不能再靠一句“现场情况混乱”来交代了。谁先动手、谁下达指示、谁又偷偷把人或者动物放走,全部都有记录。
而且这种问题,也不只是发生在捕捉流浪狗的行动。小至捕狗,大至取缔非法移民、娱乐场所,甚至我们过去经常听到的陪酒女郎案件,都曾经出现类似的指控:前门大张旗鼓地抓人,后门却有人私下谈条件、收钱,再把人放走。
这种“前门抓、后门放”的印象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正是因为执法过程不够透明,而民众过去又确实听过,甚至亲身遇过太多类似经验。
这其实就是马来西亚腐败最麻烦的地方。它不一定每次都是几百万、几千万的大案,有时候只是路边的一百五十令吉,是一个没有收据的方便费,是大家心照不宣地把正式程序绕过去。
金额看起来不大,但是当这种做法变成日常,执法就不再只是维护秩序,也可能变成某些人寻找额外收入的机会。
所以随身摄影机不只是为了找谁犯错,它真正要改变的,是这种靠灰色空间运作的文化。对清白、依法办事的执法人员来说,录影其实是一种保护;真正会害怕镜头的,往往是那些不希望整个过程被看见的人。
说到这里,我也想把自己的经验分享给所有饲主。如果有一天,你的宠物被捕狗队带走,请先保持冷静,因为宠物被捕,并不代表一定找不回来。你需要做的事情其实很直接。先确认是哪一个地方政府在你家附近展开捕捉行动,再联络相关部门和收容中心;前往认领时,准备身份证、狗牌、疫苗卡、宠物照片或者兽医纪录;所有罚款和费用都应该透过正式柜台缴付,并保留收据,不要私下把钱交给不能提供正式文件的人。不同地方政府的程序可能不同,所以最重要的是尽快查询,不要拖延。
我当年的小狗两次被捕,最后都成功回到家。Rocky的不幸,可以说是同类事件中最糟糕的结果,因为牠还没有被安全送到收容中心,也没有等到饲主循正式程序把牠领回去,就已经在捕捉现场失去生命。
当然,这里也不能完全忽略饲主的责任。养狗就应该申请狗牌,确保家中围栏安全,带狗外出时使用牵绳,也不能任由宠物独自在住宅区或者道路上游荡。
如果饲主没有妥善看管宠物,地方政府可以依法捕捉,也可以向饲主开罚。但是,饲主是否违规,和捕捉过程是否使用不必要的手段,是两个必须分开调查的问题。
就算饲主真的有疏忽,也不代表捕捉现场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自动合理。法律可以处罚饲主,但执法人员同样必须遵守程序和动物福利标准。
遗憾的是,Rocky事件发展到后来,网上逐渐出现族群化的讨论。Rocky的饲主是一名印裔同胞,现场涉及地方政府人员和当地居民,后来替Rocky发声的人也来自不同族群。可是,在部分网上讨论里,有人把所有替Rocky发声的人都说成华人爱狗人士,另一边又有人把现场个别参与者的行为,扩大成对整个马来社群的指控。到了最后,真正失去宠物的印裔家庭,反而被两边的口水淹没了。
这种族群化最危险的地方,不只是网民互相辱骂,而是它会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原本应该追问的是Rocky的真正死因;但是,当讨论变成哪一个族群比较残忍,或者哪一个族群只关心狗、不关心人,真正需要回答的制度问题,反而会被搁到一边。
其实,居民安全和动物福利从来都不是二选一。居民有权要求地方政府处理可能带来危险的犬只,地方政府也有责任确保捕捉过程专业、人道,而且可以被监督。这本来就是同一个政府应该同时完成的两项工作。
所以,我希望接下来警方、兽医局和地方政府的调查,可以清楚回答几个问题:Rocky的死因是什么?谁实际操作了捕捉工具?如果有人违反程序,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正式结果出来以前,我们也不好提前判定任何人有罪,也不应该把个别人士的责任扩大成整个族群的责任。但是,要求透明调查和制度改革,并不需要等到调查结束才开始。
地方政府应该重新检讨捕狗人员的训练、现场录影,以及饲主查询和认领宠物的渠道。对饲主来说,也请大家做好自己的责任,不要让宠物独自在外游荡。但是,万一牠真的被带走,也不要立即失去希望,尽快透过正式管道查询和认领。
因为捕狗队在街上带走的,未必只是一只没有人理会的流浪狗。牠也可能是一个家庭正在焦急寻找,而且一直等待牠回家的宠物。最后,我的小狗名叫 KaKa, 给大家看看它生前的照片。

希望每一只宠物,都能像KaKa一样幸运地回到主人身边。希望Rocky的悲剧,不会再发生在下一只宠物、下一位饲主,或者下一个家庭身上。我是李伟康, 感谢你的收看, 我们下个影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