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10年免稅變3年,馬華檢槍誰該負責

今天我們來談 – 拉曼基金免稅的課題。這兩天在馬來西亞的華社輿論圈,最火熱、鬧得最沸沸揚揚的話題,絕對就是拉曼理工大學,也就是 TAR UMT 的 10 年免稅地位突然大縮水、變成只有 3 年的這場稅務爭議。這件事情不僅僅是一場單純的稅務操作或者賬目問題,它在政治上、在社會輿論上,已經演變成一場執政黨和在野黨之間、行動黨和馬華之間全面開火的輿論大戰。

在進入正題之前,和大家預告我接下來的兩場線下交流活動。 第一場是在這個星期日7月12日下午2點在 Batu Pahat的 亣亣書店,而第二場就是在 7月19日也是下午2點在Sunway Square Mall 的 The Library, 兩場活動的詳細資訊我已經放了在留言區,誠意邀請各位朋友一起出席,我們一起來針對最近的時事來做交流。 

我們來回顧一下整個事件的背景。就在今年 2 月份的時候,首相兼財政部長拿督斯里安華高調地親臨拉曼理工大學,出席了那場對話會。當時首相不只親自移交了 4000 萬令吉的政府撥款,還在現場送出了一個全馬華社都拍手叫好的大紅包,那就是公開承諾、親口批准拉曼教育信託基金會享有為期 10 年的稅務豁免。當時大家都覺得,這是昌明政府給予華社高等教育一個非常重大的肯定和喜訊。

結果,到了 7 月 5 日,馬華總會長兼基金會主席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突然召開記者會踢爆,說拉曼理工大學最近收到了財政部稅務組發出的正式公函。打開這封公函一看,全校上下都傻眼了,因為信裡面黑紙白字寫明,該基金會僅僅獲批 3 年的公眾捐款免稅期,也就是從 2026 年 1 月 1 日到 2028 年 12 月 31 日,而不是首相 2 月份在台上承諾的 10 年。魏家祥在記者會上怒轟政府根本是在欺負拉曼、刁難華教。

事情爆發之後,眼看輿論壓力排山倒海而來,財政部和交通部長兼行動黨秘書長陸兆福連忙出來滅火。財政部發文告說,政府絕對沒有違反承諾,這 3 年只是「暫時延長」的臨時免稅資格,是一個過渡期,目的是給予拉曼寬限期去符合稅務法令下的技術和合規要求。一旦拉曼符合了條件,政府依然會給足 10 年。而陸兆福在接受訪問時更直接反擊馬華,說這封公函早在 6 月 18 日就已經發出了,馬華等到 7 月 5 日才拿出來炒作,根本就是為了接下來的選舉在撈取政治紅利、在做政治化。

聽到這裡,很多人可能聽得一頭霧水,財政部口中那些所謂的「技術合規問題」、「尚未履行的條件」,到底是什麼冷冰冰的規矩?我今天去翻查了資料,深入研究了財政部的文告和雙方交鋒的焦點,我發現這封公函裡面,其實藏了兩個對拉曼而言非常致命、堪稱是斷其糧草的技術卡點。

第一個最嚴重的死穴,就是財政部竟然要把拉曼的學費和定存利息拿來課稅。內陸稅收局的官員這次硬套《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 44(6) 條文,在字眼上玩起了咬文嚼字的遊戲。 按照馬華和校方相關人士的說法,批准信的範圍似乎只涵蓋捐款,沒有明確涵蓋學費、利息和租金等營運收入。這就造成一個巨大疑問:這些收入未來是否會被視為應稅收入?如果答案是會,那對 TAR UMT 的財務壓力將非常大。

各位,這在教育界和華社看來,根本是天大的笑話。拉曼是一個非營利的教育基金會,它不是上市企業。學校收了學費、拿了定存利息,難道是進了哪一個私人股東分紅的口袋嗎?沒有啊。這些錢全數都是回流到大學的儲備金裡,用來補貼學校的常年運作、用來維持低廉且可負擔的學費,好讓清寒的華裔子弟能夠讀得起大學。現在財政部官員竟然在技術上挑骨頭,要把學費和利息排除在免稅範圍之外,這在客觀上,不就是變相逼著拉曼去起學費、去加重華裔家長的財政負擔嗎?

第二個死穴,是財政部質疑拉曼的治理結構不合規,企圖在政治上逼馬華退出拉曼的董事局。財政部在信裡寫得很含糊,說拉曼的治理結構尚未完全履行條件。但是如果你去查稅收局近年對免稅基金會收緊的新規矩,你就會發現,他們要求免稅基金會的信託董事局成員裡面,獨立人士——也就是和創辦單位完全無關的社會大眾人士,比例必須超過 50% 以上。

 從法律合規角度,LHDN 可以說這是一般治理要求,不是針對 TAR UMT。但從政治效果來看,這條規則套在 TAR UMT 身上,就不可能沒有政治後果。因為 TAR UMT 的歷史、創辦背景和馬華之間本來就有深厚連結,一旦要求超過 50% 董事必須是完全無關的外部人士,實際上就會稀釋馬華在基金會治理架構中的影響力。這也解釋了為什麼馬華會把它解讀為政治壓力。拉曼用這套管理架構順利且透明地運作了 50 多年,過去幾十年來,不管是國陣執政、還是希盟 1.0 執政時期,稅收局每年審計賬目,從來都沒有說這套結構有誠信問題。結果現在財政部一封公函,扣上一頂治理不合規的帽子,難怪馬華會覺得這背後有強烈的政治動機,是在搞政治清算、是在搶奪大話事權。

當這兩個技術死穴被揭開後,網路上有很多幫政府說話的言論就出來護航了。他們會反駁說,我們馬來西亞是法治社會,內陸稅收局的公務員和官員也只是照著法律條文辦事。既然拉曼的結構有不符常規的地方,官員依法開出條件、先給 3 年觀察期,這難道不對嗎?我們難道不應該尊重法治嗎?

康哥今天就在這裡,跟大家上一堂非常深刻的公民課。我絕對尊重法治,但法治不是盲目的教條主義。我個人理解的法治精神,一共有四個層次:第一層,叫做「有法可依」;第二層,叫做「有法必依」;第三層,叫做「以法限權」;而最高的第四層層次,叫做——「依法達義」,正義的義。

我們來看看這四個層次。第一層有法可依,大馬有所得稅法令,大家都有法律可以參考,這沒問題。但內陸稅收局那些技術官僚的思維,永遠只停留在第二層,也就是「有法必依」。他們看著冷冰冰的法條字眼,說條文只寫捐款免稅,沒寫學費免稅,所以我就硬套法條,有法必依,我要對學費抽稅。很多人誤以為,這種一板一眼、不近人情的做法就叫做法治,但我告訴你,這只是法治裡面最低階的「法條主義」或者叫「教條主義」。

如果一個國家的法治只停留在第二層,那就會變成「依法行惡」。《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 44(6) 條文當初立法的原意是什麼?它的立法初衷,是為了鼓勵民間團體辦學、鼓勵非營利機構去承擔起國家的教育責任,減輕教育部的財政負擔。拉曼 50 年來每一分學費都回流給教育、照顧清寒子弟,這在法規的精神上,就是完全符合當初的立法精神。

法律只是工具,實踐社會的正義和公義才是最終的目的。這就來到了法治的最高層次——依法達義。為什麼我們需要人民選出來的政治人物去當正副部長?為什麼我們需要內閣?如果整個國家的治理,只需要看著條文一板一眼地蓋章、不需要任何情理的考量,那我們全部換成公務員就好了,還要正副部長坐在辦公室裡做什麼?

而且,財政部這封信裡,還有一條新規矩,那就是——拉曼的員工薪資開销,不得超過總開銷的 20%!各位,內陸稅收局這條法令的原意,是為了防止有些假的慈善機構,把公眾捐款當成薪水發給自己人來逃稅。這本來出發點是好的。但問題是,拉曼是一所大學啊! 一所擁有幾萬名學生的高等教育機構,它最大的開銷、要維持教學水準,靠的就是教授、講師、助教和行政人員。教育本身就是以人為本、人才成本最高的行業,一所大學的薪水開銷佔到 50%、60% 都是正常的!

現在財政部的技術官僚,竟然把冷冰冰的教條硬套在一所大學身上,要求講師薪水不准超過總開銷的 20%。康哥就問一句:這不是刁難,什麼才是刁難?如果要符合這 20% 的規矩,難道是要逼拉曼去裁減講師?還是要叫教授們全部減薪、做義工?這種完全脫離現實、不符常理的官僚限制,就是我所說的——只有『有法必依』的死腦筋,卻完全沒有『依法達義』的社會公義!」

政治人物坐在那個位子上的核心職責,就是當冰冷的法律條文在執行時,如果與現實社會出現脫節、如果技術官僚的僵化思維傷害到了社會的公義、抹殺了國家扶持華教的初衷,政治人物就必須站出來,用合理的行政酌情權和政治智慧去進行人為的協調,去體現法治的最高精神——依法達義。

而這,也正是這場拉曼爭議裡,執政黨最難以自圓其說、也是最致命的政治邏輯盲區。

交通部長陸兆福在影片裡譴責馬華,說這封信在 6 月 18 日就已經從財政部發出了,馬華卻等到 7 月 5 日才召開記者會。他認為馬華是故意隱瞞、故意選在選舉時期拿出來炒作課題、撈取政治红利。他還說,他老早就知情了,甚至私底下已經聯絡了拉曼理工大學信託委員局主席丹斯里陳廣才,雙方已經進行了溝通與協調,他這個星期就會把課題帶進內閣,要求首相安華動用財政部長的特權,給予拉曼特別豁免,也就是特事特辦。

各位觀眾,你聽完陸兆福這番義正言辭的反擊,有沒有發現一個非常致命的時間線漏洞?陸兆福說這封信 6 月 18 日就發出了。拉曼校方收到信、呈報給馬華,馬華在 7 月 5 日開記者會。這中間整整超過兩個星期的「政治真空期」。既然陸兆福說他早就知情,甚至已經和陳廣溝通過了,那我就要問了:在 6 月 18 日到 7 月 5 日這整整三個星期,掌握著國家行政權力的內閣、掌握著政治協調權力的執政黨,你們到底在做什麼?

洗地的評論員每次遇到政府政策朝令夕改、或者是華社權益受損,最喜歡罵的就是政府部門裡面有「小拿破崙」在架空政治領袖的政策。可是如今,團結政府已經执政第三年了。財政部裡面,除了首相安華兼任財長之外,坐在財政部副部長位子上的,正是行動黨自己的策略大師、內閣的智囊劉鎮東。

 稅務官員的本能,是從合規、風險和條文角度看問題;但政治領袖的責任,是在法律框架內判斷政策承諾、社會影響和公共利益。拉曼的免稅課題是全馬華社高度敏感的底線,這是一顆見光即發火的政治定時炸彈。身為財政部副部長的劉鎮東,在 6 月 18 日這封信件要發出之前,或者發出的當下,難道完全不知情?難道不需要過目?

如果財政部的政治領袖真的有足夠的政治敏感度,在 6 月 18 日看到技術官僚寫出這種「打臉首相、要把學費課稅、只給 3 年免稅」的公函時,就應該在財政部內部立刻攔截,當場壓下來。然後由副部長直接找首相兼財長安華簽署特別豁免令,把公函的內容修復回當初承諾的 10 年免稅、而且學費不課稅,再堂堂正正地寄給校方。這樣一來,事情在體制內就已經完美地「依法達義」解決了。

結果政府的政治領袖沒有做好把關,任由這封打臉首相承諾的公函,順利地蓋章、寄出,完完整整地送到了校方和馬華的手裡。

在政治現實上,政黨競爭本來就是各憑本事。如同我前面說的,馬華利用這個課題來撈取政治熱度和關註,這在他們的立場上完全是無可厚非的本分。換成是以前在野時期的行動黨,撿到這麼大的一顆子彈,我能夠保證炒作起來的火力絕對比今天的馬華還要兇、還要狠十倍。

所以,執政黨與其在媒體上委屈地譴責對手炒作、指責對方拿來當政治工具,不如好好反省自己為什麼在行政上會出現這麼嚴重的紕漏。

在政治的輿論戰上,什麼才是真正的「打臉對手」?如果行動黨和財政部真的有高明的政治智慧,在馬華 7 月 5 日召開記者會炮轟政府的隔天早上,劉鎮東或者陸兆福就應該直接在媒體面前,甩出一封由財政部最新簽發、蓋好章的 10 年免稅批准信,然後一臉自信地對媒體說:馬華不用操心了,也不用開記者會了,我們在 6 月底就已經在體制內協調好首相,把這件事情完美解決了。這封信就是證據。

這才叫真正的政治反擊,這才叫完美的打臉對手。但現實的結果是什麼?現實是,馬華開了槍,行動黨現在手裡拿不出這封解決問題的信。你們只能在媒體前被動地挨打,然後一臉無奈地向大眾承諾:我們這個星期會帶進內閣討論、我們會要求首相重新審查、我們要首相特事特辦。

這恰恰從反面證明了一個非常殘酷的政治現實:如果今天不是馬華把這件事高調地炒大,如果不是馬華掀起了整個華社強烈的輿論壓力和反彈,這封打臉首相承諾的財政部公函,可能就真的要安安靜靜地躺在拉曼的行政辦公室裡,拉曼可能就真的被迫要在這 3 年的觀察期裡,一邊跟官員爭辯學費該不該抽稅、一邊去把董事局大洗牌。如果沒有這場輿論的爆發,這件事可能就真的不了了之、得過且過了。馬華的這場高調炒作,反而成為了逼迫內閣不得不快馬加鞭、特事特辦的催化劑。老實說,陸兆福的回應,最大的問題不是態度,而是他沒有回答一個核心問題:既然執政黨早就知道這封信,為什麼問題沒有在體制內先被解決?

治國不是玩masak,更不是在台上發表政治演說而已。首相在 2 月份公開說過的話、做出的承諾,底下的公務員和稅務體制到了 6 月份卻完全不買賬,還開出了各種嚴苛和含糊的附加條件。而執政黨的領袖,竟然要等到對手引爆了輿論炸彈,才急急忙忙說事後要去用內閣權力來補救、來特事特辦。這整套行政流程,暴露出來的,是團結政府內部行政協調的嚴重失能,以及政治官員在面對華社核心課題時,政治敏感度的集體麻痺。

在政治運作上,不怕對手撿到槍,最怕自己送子彈。財政部在 6 月 18 日蓋章發出的這封信,就是行動黨在行政把關失職的情況下,親手遞給馬華的精準子彈。與其在媒體上怪馬華開槍扣扳機,不如問問劉鎮東、問問陸兆福,當初這封信在財政部運作了三個星期,是誰給這顆子彈裝上火藥的?

法治的最高境界是講理、是依法達義,而不是看著條文裝傻。各位觀眾,你們覺得內閣在這個星期,真的能夠順利特事特辦、體現「依法達義」的精神解決這場風波,還是會繼續用官僚的字眼拖延下去?歡迎在下方留言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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