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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鸡骨头事件,为何我反对MCMC对付他们

大家好,我是李伟康,今天是8月6日,懒懒散散的星期三,今天我想用两天前闹得很大的鸡骨头网红事件,跟大家谈谈—言论自由,以及“做善事”在公共讨论中的价值。很多人看了影片后觉得很生气,但是你问他生气什么他又说不出来, 如果你也有这种感觉,那么今天的影片,你一定要看到最后。

先来个公民科普,什么是言论自由?简单来说,它就是你有权利表达你的想法,而不必担心政府因为你的观点、立场、甚至品味,来审查、惩罚你。它的核心,是防止政府成为思想警察。它保障的,是你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发言权,而不是免于被别人批评的权利。你讲了话、拍了影片,别人当然也可以回应、骂你、讽刺你。这才是言论自由完整的样子——不是单向的保护,而是双向的互动。

那言论自由有没有界线?有。法律只会介入那些有明确危害的言行,比如煽动暴力、煽动仇恨、诽谤他人、或者侵犯隐私等。至于让人觉得“很低俗”、“很冒犯”、“很没品”的东西,法律通常不会处理,因为那是社会舆论和文化讨论的领域,不是政府该插手的地方。

我们要小心的是,一旦让政府以“品味”为由介入,就等于给了他一个可以无限延伸的权力。今天他说你鸡骨头事件太恶劣要起诉,明天换个政府,他可能觉得你在讽刺政治人物的短片“影响社会安宁”也要封杀。到那时,受害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好,现在进入今天的主角——鸡骨头事件。这三位网红拍了一支影片,把吃剩的鸡骨头送给一位流浪汉,然后解释说事先跟对方讲好了,事后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事件曝光后,全网谴责,他们也出来拍片道歉。可是为什么道歉没能平息众怒?可能他们自己也没想清楚,因为问题根本不在于“有没有事先讲好”,而是在于他们整个行为的本质,无视了被帮助者的人格尊严。

你可以想像那个场景吗?你坐在街角,生活已经够艰难了,有人拿着镜头走向你,手上捧著吃剩的骨头,还要录下你接过去的反应。这是什么?这不是帮助,这是羞辱。而且还是公开羞辱,因为它注定是要放上网的。这跟当年中国那位“慈善明星”陈光标,在美国街头发100美元钞票的场景,简直如出一辙。

那时候,他拿着一张绿油油的百元美钞,递给一位黑人流浪汉,旁边摄影机早就准备,等著捕捉“感激涕零”的画面。结果那位黑人大爷头也不回,直接走掉。为什么?因为他很清楚,这不是单纯的帮助,而是一场表演。他要我当背景板,衬托出他高高在上的施舍,而我得演一个卑微接受的角色。这是一种用尊严换取物质的交易,而不是平等互助。

鸡骨头事件也是同样的逻辑。即便对方同意了,即便你后来请他吃了一顿正餐,都不能改变你最初的动机:你给的不是帮助,你要的是那个拍下来的画面,那个能让你收割流量的瞬间。被帮助者在这里,不是平等的参与者,而是你的道具。

很多人会说,“可是他们至少还是有给东西,比那些什么都不做的人好吧?”不,我不同意。因为那些什么都不做的人,至少没有去伤害别人的尊严。你这种“帮忙”是有附带条件的,条件就是—你要放弃尊严,配合我完成这场表演。这种帮助,比不帮还糟,因为它留下的不是感激,而是屈辱。

而且这种行为有一个很可怕的副作用,就是会鼓励更多人模仿。你想想,如果大家觉得“这也算帮忙”,那接下来会出现多少人,把街友、弱势群体当成博眼球的道具。最后变成一种文化—只要我给你一点东西,我就有权在镜头前利用你。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

真正的慈善,应该是低调的,或者即便高调,也是在不伤害当事人的情况下进行的。比如你高调宣布捐款给某个慈善机构,这没问题,因为受助者是透过机构接受帮助,他的隐私被保护,他的尊严没有被出卖。但你不能在街头,把受助者的窘境当作背景板来展示你的“善心”。

我记得在疫情的时候, 我负责一个发放援助金的项目,当时也是特别强调秘书处不要把受援助的名单公开,但因为是公家的钱,我们允许理事甚至会员到办公室查看那些名单。

回到鸡骨头事件,我要强调,批评这些网红的行为,和反对政府起诉他们,这两件事完全不冲突。我批评他们,是因为他们践踏了别人的尊严;我反对政府起诉,是因为这是言论自由的红线。政府不应该去做品味的仲裁者。今天你觉得鸡骨头影片低俗,所以要告;明天可能有人觉得你在讽刺政治人物,也是“伤害社会风气”,那是不是也要封杀?到时候,我们自己就会变成受害者。

所以,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很简单,交给公民社会。让舆论去教训他们,让观众用倒赞、退订、封锁来惩罚他们。让品牌不敢跟他们合作,让他们自己承担后果。这才是民主社会的力量,而不是动不动就请政府出手。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可是如果不告,他们不会怕啊”。不会的。只要舆论持续关注,只要大众用行动表达不满,他们的网红事业就会受到影响。比起法律制裁,这种来自观众的反击,才是真正有效又不伤害自由的方式。

所以我的立场很清楚:鸡骨头事件的行为,恶心、不尊重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但我不支持政府用刑事手段来处理。因为一旦你接受政府在这种事情上拥有裁决权,那条红线就再也收不回来。

你觉得呢?你觉得对这些网红,应该交给舆论还是交给法庭?如果你觉得应该靠舆论来惩罚,就在留言打个6;如果你觉得应该让政府出手,就打9。

如果你觉得这支影片有用,请订阅、分享、转发,让更多人知道,我们讨论的不只是三个网红的恶搞,而是整个社会怎么看待尊严、怎么守护我们的言论自由。

我是李伟康,谢谢你的收看,我们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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