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告贏 Maybank 全額獲賠!看法官如何撕開銀行的霸王條款!

今天我們繼續來談一那宗「網路銀行被盜用」的案件。自從那個訪問播出以後,得到觀眾們很熱烈的迴響, 除了留言分享自己的經驗以外,也對於案件中的判決感到很好奇。這個案件也會成為以後同類案件的一個重要判例。那麼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法官的判決書說了什麼。
在之前的訪問影片裡面,大家聽到了事主先生那種無奈又堅韌的聲音,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紙勝訴判決的背後,到底是一段多麼折磨、多麼漫長的過程。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非常普通的民眾,而被告則是馬來西亞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 Maybank。事主在這家銀行擁有一個儲蓄戶口和一個房屋貸款戶口。整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6月下旬到7月初的MCO 期間,他的房貸戶口裡多年累積下來的十多萬令吉預付款,在完全沒有獲得授權、他本人也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被轉移到了儲蓄戶口,接著在短短幾天內被分批轉走了整整五十多次,全部流向了陌生的第三方戶口。
更驚險的是,他是在事件發生了將近兩個星期之後才發現的。因為平時根本不會每天去登入網銀,直到七月中旬有朋友要匯款,他登入網銀檢查時,才赫然發現自己的戶口已經被抽空,甚至連房貸預付款都被挖出來轉走了。他第一時間聯繫銀行,並立刻向警方報案,但接下來迎接他們的,卻是各大機構令人心寒的推諉與冷漠。Maybank 的正式回覆非常硬朗,堅持說所有的交易都是透過合法的用戶名和密碼登入進行的,系統顯示 TAC 驗證碼已經成功發送到登記的手機號碼,銀行網銀完全沒有故障,因此拒絕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銀行還拿出開戶合約條款,辯稱客戶有責任每天監控戶口,甚至聲稱從房貸戶口轉去儲蓄戶口屬於內部轉賬,原本就不需要 TAC 驗證碼。
他在訪問中透露,為了討回公道,他在接下來的幾年裡展開了極其艱辛的奔波。包括前後跑了東南西北各個警察局高達七十次,給銀行發了三百多封電子郵件,還自己親自跑去 Digi 電信中心獲取SMS 紀錄報告。他們也先後去了國家銀行整整十次,甚至參與了 Zoom 線上會議,希望國行發揮監管機構的作用,要求 Maybank 出面協調談判。然而國行給出的回覆卻十分冷酷,直接出一封信說「這不關國家國行的事,這是你們和銀行之間的私事,你們要麼自己花錢去起訴銀行,要麼就只能作罷」。
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他也曾經嘗試找了不少政治人物幫忙,甚至召開記者會,希望透過社會輿論和政治力量來向大機構施壓。然而,現實往往是殘酷的,政治人物能給予的關注終究有限,記者會過了之後,問題依然擺在那裡,大銀行依然理直氣壯地拒絕賠償。在面對大機構的冷漠推託、監管機構的甩手不管,以及各種外力求助無果的絕望境地下,加上當時 MCO 期間巨大的經濟壓力,他坦言,自己曾經在某一刻感到極度崩潰,甚至想過乾粹自殺算了,這樣就不用再去面對那筆憑空多出來的巨額債務。但所幸靠著堅定的信仰與信念,最終選擇咬緊牙關,拿出積蓄聘請律師,正式把這家全馬最大的商業銀行告上法庭。這一打,就是整整五年的時間。
這段經歷給了我非常深遠的啟發。他本來只是一個最普通不過的老百姓,每天安分守己地生活、供樓、攢錢,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需要去跟全馬最大的金融大頭正面交鋒。但當危機降臨,當自身的權益與畢生積蓄受到嚴重侵害時,他沒有選擇默默吞下這口冤枉氣,而是義無反顧地向前邁進。這件事告訴我們,在面對龐大的體制與不公時,找政治人物幫忙、開記者會固然是一種發聲管道,但真正能夠支撐我們走到最後、贏得尊嚴與勝利的,始終是我們自己的堅持與韌性。正所謂「God help the people help themselves」天助自助者,如果我們自己先放棄了、退縮了,那這個世界上就再也沒有任何人能夠幫得到我們。這正是我們每一個公民在面對不公不義時,最應該具備的骨氣與素質。普通人並非天生勇敢,但當退無可退的時候,勇敢就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這起案件在吉隆坡地方法庭開審。在法庭上,Maybank 依然高舉合約免責條款,主張事主自己疏忽洩露密碼,或者沒有定時檢查戶口餘額,因此必須自己承擔損失。然而,事主的律師團隊提出了強有力的反駁。律師指出,合約條款要求的「定期且及時」檢查戶口,必須根據普通市民的日常習慣來合理解釋,事主在有需要付款或等待匯款時登入檢查,完全符合常理,銀行不能要求客戶二十四小時盯著網銀。更關鍵的是,事主親自拿到並提交的 Digi 電信公司官方 SMS 活動日誌,清清楚楚地顯示在那些非法轉賬發生的時間段,手機根本沒有收到任何來自銀行的 TAC 驗證碼,這直接拆穿了銀行聲稱發送了 TAC 的謊言。此外,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成功逮捕了三名接收盜款的「騾子戶口」持有者,這三個人在刑事法庭上被控欺詐轉移資金並當庭認罪,這確鑿地證明了整起事件是一起非法的刑事欺詐犯罪,絕非事主本人的授權操作。
法官在判決書中進行了極具標竿意義的法律裁決。法官首先澄清,在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採用的是「權衡可能性」標準。一般市民不可能獲取銀行內部的機密數據或技術日誌,因此不要求原告拿出銀行系統如何被駭客入侵的直接證據,原告完全可以依賴強有力的「環節證據」來勝訴。法官歸納了本案四大關鍵環節證據:第一,房貸戶口的預付款被轉走的時間是凌晨五點零四分,這是一個極度不尋常的交易時間;第二,事件發生後,Maybank 突然改變機制,要求房貸轉儲蓄戶口也必須輸入 TAC,這間接承認了原有系統存在漏洞;第三,刑事法庭上三名騾子戶口持有者的認罪伏法;第四,銀行提供的內部日誌與 Digi 的 SMS 紀錄存在嚴重不符,許多銀行聲稱已發送的 TAC 在 Digi 的紀錄中完全不存在。
在法律原則上,法官更是提出了重磅的「Quincecare Duty」,也就是銀行對客戶負有的默示謹慎責任。法官引用聯邦法院和上訴庭的判例強調,銀行與客戶之間絕非單純的合約關係,銀行在執行指令時必須發揮合理的專業技能與關懷。如果銀行在處理業務時,對極度明顯的欺詐事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shuts its eyes to an obvious fact of dishonesty,銀行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在本案中,事主過去的網銀操作頻率極低,但是系統卻在短短幾天內突然出現了整整五十多筆極度密集的轉賬,把十多萬分批洗劫一空。這種異常的交易模式本應立刻觸發銀行的風控警報,把銀行置於警覺狀態並暫時凍結戶口確認,但 Maybank 的風控系統卻毫無作為,聽之任之讓五十七筆異常轉賬順利通過,這就是典型的對明顯欺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構成了嚴重的法律疏忽。
講到這裡,大家可能會好奇,為什麼銀行每次遇到這種事情,都能理直氣壯地說自己不用負責任?這就是因為銀行常常拿「霸王條款」來做擋箭牌。大家平常在開戶或者使用網銀時,應該都看過那種密密麻麻、有幾十頁長的合約細則吧?根本沒有人會仔細去讀,而且就算你讀了,你也沒有資格跟銀行討價還價,這就叫做「霸王條款」。所謂的霸王條款,在法律上就是由居於支配地位的大企業單方面擬定,內容極度偏袒自己,把所有系統漏洞、技術風險和管理疏忽,通通推給弱勢消費者的格式化條款。銀行在條款裡寫著:只要用戶名和密碼對了,不管系統有沒有壞,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收到 TAC,只要錢不見了,一律都是客戶自己的責任,銀行一概不賠。這就是典型的霸王條款。但是在這起案件中,法官打碎了這個霸王條款!法官引用了聯邦法院的權威判例,明確指出根據馬來西亞《1950年合約法令》第29條文,金融機構不能透過單方面的霸王免責條款,來完全免除自己因疏忽而產生的基本法律責任,這類免責條款在法律上是完全無效的!法官還參考了國家銀行在2024年發布的最新政策指引以及印度最高法院的標竿判例,強調銀行擁有着當今最先進的科技,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來防止欺詐,絕不能把系統風險與技術漏洞硬塞給弱勢的消費者承擔。最終,法官裁定事主全勝,下令 Maybank 必須在七天內全額賠償損失,並支付每年百分之五的利息以及一萬多的訟費。
如今,Maybank 已經放棄上訴,事主也已經在律師的協助下順利拿回了屬於他們的全部賠償金。這是一個小市民在對抗大集團並取得勝利的標竿案件。這個事件告訴我們所有人,當面對權益侵害時,唯有靠自己的堅持與信念,才能撕開霸王條款的防線。希望事主的故事能給每一位朋友帶來力量,只要我們有信心、有證據、有堅持到底的勇氣,普通人一樣可以在法庭上討回屬於自己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