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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司令被捕!家藏240萬現金!揭秘國防部「圍標內幕」

我們常說「軍令如山」,但在馬來西亞,這座「山」最近似乎變成了一座「金山」,而且還是一座被人從內部掏空的金山。這幾天,馬來西亞的新聞版面被一個超級震撼彈給炸開了。這不是一般的貪污案,這不是哪個路邊的小官員收了幾百塊的 Kopi錢。這次的主角,是我們國家的保衛者,是手握兵符的陸軍最高指揮官——前陸軍司令、丹斯里穆罕默德·哈菲祖丁·Tan Sri Muhammad Hafizuddeain Jantan。

你沒聽錯,是「丹斯里」級別的現役上將。反貪會(MACC)這一次的行動,可以說是直接捅破了天花板。他們不僅僅是傳召錄供,更是在行動中查獲了 240 萬令吉的現金,甚至逮捕了高級軍官的直系親屬,包括兩位涉嫌充當「白手套」的妻子。

 當我看這些報導的時候,我心裡只有兩個字:憤怒。為什麼?因為這一次反貪會揭露的,不只是一個人貪錢,而是一個由 26 家公司組成的「採購集團」Procurement Cartel。這是一個系統性的、結構性的、甚至是明目張膽的圍標集團。他們把原本應該用來保衛國家的國防預算,變成了少數人囊中的提款機。

 今天,我們就來深度解構這起「陸軍司令涉貪案」。這個所謂的「採購 Cartel」到底是怎麼運作的?為什麼我們的國防部總是成為貪污的重災區?從之前的 LCS 戰艦案到今天的陸軍圍標案,這背後是不是有一隻我們看不見的「深層黑手」在操縱這一切?而安華政府這次的「打老虎」行動,到底是真的要刮骨療毒,還是一場政治上的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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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們來梳理一下這起案件的來龍去脈。這起案件的爆發點,其實源自於一個「吹哨者」。在 2025 年底,一封詳細的舉報信遞到了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桌上。這封信裡面的內容,據說詳細到了每一筆交易的日期、金額,甚至是資金流動的銀行戶頭。反貪會隨即展開了代號為「大掃除」的特別行動。這一次,他們沒有打草驚蛇,而是採用了非常隱秘的情報跟蹤。結果,在突擊行動中,執法人員在其中一名涉案人員的保險箱裡,直接起獲了 240 萬令吉的現金。各位,240 萬現金其實也真的不多但是在如今這個電子支付這麼發達的年代,誰會在家裡放這麼多現金?唯一的解釋只有一個:這是見不得光的錢,是為了隨時準備轉移或者「跑路」用的。調查顯示,這起案件的核心人物——前陸軍司令丹斯里哈菲祖丁,並不是單獨行動。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反貪會發現,這起案件涉及了一個龐大的「關係網」。這其中包括了現役的高級軍官、已經退役但還在圈子裡「找吃」的前軍官,以及最關鍵的——軍官的家屬。

報告特別提到了「兩名妻子」被逮捕。這在過去的貪污案中是非常少見的。這說明貪污已經「家庭化」了。這些高官為了避人耳目,不敢直接用自己的名字收錢,於是就利用枕邊人、利用直系親屬的名義開設空殼公司,或者作為中間人去接洽承包商。這種「夫唱婦隨」的貪腐模式,把家庭變成了洗錢的中心,這不僅是法律的淪喪,更是道德的崩壞。

 接下來,我要帶大家看一個更深層次的概念,也是這次事件裡最讓我震驚的部分—「採購集團」(Procurement Cartel)。

反貪會揭露,涉案的公司多達 26 家。你可能會問:「康哥,26 家公司競爭,那不是好事嗎?說明市場很活躍啊!」錯了!這 26 家公司,表面上是獨立的 SDN BHD,老闆名字也不同,但在幕後,它們其實是由同一個犯罪集團或者同一個利益網路控制的。

這就是所謂的「圍標」。它是怎麼運作的呢?我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陸軍現在要採購一批軍靴,預算是一千萬。這 26 家公司裡,會有 5 家公司同時去投標。

A 公司出價 1200 萬(故意太高)。

B 公司出價 1100 萬(也是太高)。

C 公司出價 950 萬(看起來最合理)。

D 公司和 E 公司則故意在文件上犯錯,比如漏簽名,直接變成廢標。

結果是誰得標?當然是 C 公司。但實際上,A、B、C、D、E 全都是一夥的。他們早就講好了,這次讓 C 公司賺,下次讓 A 公司賺。不管誰得標,這筆生意都在他們的圈子裡轉。而那個看起來「最合理」的 950 萬,其實成本可能只有 300 萬。中間那 650 萬的差價,就被這個卡特爾集團吞掉了,然後再拿出一部分去「孝敬」那些在這個過程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軍方高層。

這種操作模式,在馬來西亞的政府採購中,幾乎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但在國防部,這種情況尤為嚴重。為什麼?因為國防採購有一個天然的「護身符」,那就是「國家機密」。一旦蓋上「OSA」(官方機密法)的印章,所有的採購細節、單價、規格,甚至連中標公司的背景,都可以不對外公開。公眾無權過問,反對黨議員在國會問不到,甚至連總稽查司(Auditor General)要查帳都要經過層層審批。這就給了這些「採購卡特爾」最完美的掩護。他們躲在「國家安全」的大旗下,大肆啃食國家的財富。把納稅人的錢當成他們私人的自助餐!

 好,說了這麼多問題,我們來看看這次反貪會手上有什麼牌。這一次,反貪會援引了一個非常強力的條文,那就是《2009年反貪會法令》中的第 17A 條文。

這個條文非常關鍵,我必須花點時間跟大家好好解釋一下。以前抓貪污,我們通常只能抓那個收錢的人,或者那個給錢的人。如果公司老闆說:「哎呀,那是我的員工自己去行賄的,我不知情,公司是無辜的。」以前的法律可能真的拿這家公司沒辦法。

但是,第 17A 條文引入了「企業責任」(Corporate Liability)的概念。它的邏輯是:只要你的員工或關聯人士為了公司的利益去行賄,這家公司本身就自動有罪!除非公司能證明自己已經實施了足夠的「反貪程序」(Adequate Procedures)來預防這件事。

這就意味著,這次涉案的那 26 家公司,它們的董事、股東、甚至是幕後的大老闆,一個都跑不掉。你不能再把責任推給底下的經理或者是跑腿的 Runner。只要證明這筆生意是靠賄賂拿到的,公司就要面臨巨額罰款,高層就要面臨坐牢。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看到這次有 17 名公司董事被扣留。反貪會這次是動真格的,不僅要抓收錢的將軍,還要抓送錢的老闆。這是一條要把整個利益鏈條連根拔起的法律利劍。如果這條文能被嚴格執行,這對馬來西亞所有的政府承包商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警鐘:以後想靠「走後門」拿工程,你的公司隨時會因此破產倒閉。

 談完法律,我們必須回到政治的層面。這起案件發生在 2026 年初,這個時間點非常敏感。我們都知道,安華的團結政府一直把「肅貪」作為最重要的招牌。但是,動軍方的人,風險是非常大的。在馬來西亞的政治生態裡,軍隊和公務員體系一直是馬來保守勢力的傳統票倉,也是所謂「深層政府」(Deep State)的核心堡壘。過去很多首相都不敢輕易去動軍方的高層,因為怕引起反彈,怕被指責是不尊重軍隊,甚至怕影響政權的穩定。但是,這次安華政府選擇了出手,而且是對現役的陸軍一哥動手。這釋放了兩個信號:第一,國庫真的沒錢了。或者說,政府已經不能再容忍這種大規模的漏稅和資金流失。我們要削減補貼、要推行針對性柴油補貼,老百姓勒緊褲腰帶過日子,結果軍方那邊幾千萬幾千萬地虧空,這在政治上是完全無法交代的。如果不採取行動,安華的「昌明大馬」口號就會變成笑話。第二,這是一場權力的重組。通過清洗腐敗的高層,政府可以換上更具備專業素養、更清廉、或者說更配合改革議程的新一代將領。這對於鞏固文人政府對軍隊的控制,是有戰略意義的。

 其實,這不是我們第一次談論國防醜聞了。大家還記得 LCS 瀕海戰艦案嗎?花了 60 億,連個船影都沒看到。還有之前的直升機採購案、裝甲車案……為什麼國防部總是「爛賬」連連?我認為核心問題在於「壟斷」與「缺乏監督」。

「國防工業的封閉性」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在馬來西亞,能做國防生意的,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家公司,背後往往都有「大人物」的影子。這種封閉的圈子,加上「國家機密」的保護傘,讓外部的監督機制完全失效。

我們的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PAC)雖然很努力在查,但往往都是「馬後炮」。錢已經給了,東西沒拿到,甚至人都不見了,PAC 才能進去查。這種制度不改,抓了一個陸軍司令,明天還會出現海軍司令、空軍司令涉案。

 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抓人,而是制度的改革。

1) 國防採購透明化:除了極少數真正涉及核心戰略部署的機密外,普通的物資供應、營地維護、制服採購,必須完全公開招標,接受公眾監督。

2)吹哨者保護法:這次案件是靠吹哨者引爆的。我們必須給予這些內部舉報人更強的法律保護,讓更多看不慣內部腐敗的正直軍人敢於站出來說話。

3)獨立的監察機構:或許我們需要一個專門針對國防和安全部門的獨立監察員,擁有直接向國會匯報的權力,而不是聽命於部長。

 各位,陸軍司令涉貪案,這不僅僅是一樁醜聞,這是對我們國家安全的一種背叛。貪污,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它是會死人的。在國防領域的貪污,是在拿國家主權和士兵的生命開玩笑。

 馬來西亞的武裝部隊在今年一開始已經流年不利,那些已經千瘡百孔的瘡疤正在一一的被揭發出來,明天我會和大家譴責另一起發生在軍營的 Parti YeYe 醜聞,這不只是一場涉及酒精與女性的道德風波;更是另一場動搖國本的國安危機。請大家期待明天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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