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1MDB案审讯落幕,15年监禁,114亿罚款!

大家好,我是李伟康。2025的12 月 26 日,这一天绝对是需要被加载史册的一天。我们终于等到了那个被称为“审判之母”(Mother of All Trials)的最终结局。马来西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Najib Razak),在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 22.8 亿令吉贪污洗钱案中,被吉隆坡高庭宣判——25 项控状,全部罪名成立!这一刻,不仅仅是一个司法判决,它更是马来西亚法治进程的一道分水岭。这场历时六年、超过 300 天审讯、传唤了 50 多位证人的马拉松官司,终于画下了一个暂时的句点 。但是,这个句点后面,却跟着无数个惊叹号和问号。
为什么法官会说纳吉“绝非乡巴佬”?为什么这次的罚款金额会高达惊人的 114 亿令吉?更重要的是,这个判决对于现在脆弱的团结政府,以及纳吉所属的巫统,会带来什么样的政治海啸?
今天,我将结合法庭的判词细节、纳吉律师团队的辩护策略崩盘,以及这背后隐藏的政治博弈,为大家做一次最深度的复盘。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这次判决的“重量”。很多朋友看到新闻标题写“判监 15 年”,可能会觉得:“喔,跟之前的 SRC 案差不多嘛。”
错了,这 15 年,比你想像的要重得多,也要“痛”得多。纳吉这次面对的是 4 项滥用权力罪(Abuse of Power)和 21 项洗黑钱罪(Money Laundering)。 法官在判词中认定,纳吉利用他当时作为首相、财政部长以及 1MDB 顾问局主席的“三重身分”,绕过了所有的公司治理机制,只手遮天 。法官判处他每项滥权罪监禁 15 年,这已经非常接近 20 年的最高刑罚上限了;而 21 项洗钱罪每项判 5 年 。在刑期来看,应该是100百多年的,但是法官谕令这些刑期“同期执行”(run concurrently),也就是说在 1MDB 这个案子里他要坐 15 年牢 。

但是,法官也做了一个非常关键、也非常罕见的决定。就是谕令这 15 年的刑期,必须与纳吉目前正在服刑的 SRC 国际公司案刑期**“分期执行”(run consecutively)** 。
这意味着什么?大家算一下。纳吉现在正在服 SRC 案的刑期,预计要到 2028 年 8 月才结束 。法官的意思是:你先把 SRC 的牢坐完,出来之后,再开始坐这 15 年的 1MDB 牢。这直接打破了纳吉团队希望刑期重叠、早日出狱的如意算盘。如果上诉失败,也没有特赦,纳吉可能要到 2043 年,也就是他 90 岁高龄的时候,才能重获自由 。这在法律上,是对“有罪不罚”文化最强有力的回击。
接下来这个数字,更是让人倒吸一口凉气。法庭对纳吉开出了总额高达 114 亿令吉(约 28 亿美元)的罚款 。这是马来西亚历史上针对个人开出的最大罚单!为什么这么多?这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五倍罚款”原则计算出来的。既然你贪了 22.8 亿,那就罚你 5 倍 。
更可怕的是后面那条“尾巴”——如果纳吉缴不出这 114 亿怎么办?法庭说:那就用坐牢来抵债。滥权罪的罚款违约,要额外坐牢 40 年;洗钱罪的追偿金违约,要再加 22.5 年 。这实质上就是宣告了纳吉的财务死刑。除非他在海外藏有我们不知道的金山银山,否则这笔钱是绝对还不出来的。这也意味着,即便主刑期结束,他还面临着漫长的“替代刑期”。这就是司法给出的态度:金融犯罪的成本,必须让你倾家荡产。
在长达六年的审讯中,纳吉的辩护团队其实只讲了两个核心故事:第一,“这笔钱是沙特阿拉伯皇室的捐款”;第二,“我是被刘特佐(Jho Low)骗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两条防线,在高庭判决中被彻底炸毁。
纳吉一直声称,他户口里的钱是沙特已故国王给他的政治献金,用来支持他的伊斯兰政策。为了证明这一点,辩方还拿出了四封所谓的“捐款信”。但是,法官直接认定:这些信是伪造的! 法庭采纳了关键证人——前 1MDB 法律顾问 Jasmine Loo 的证词。她在庭上爆料,说她亲眼在伦敦看到刘特佐指示手下伪造这些信件,还要倒填日期(backdated)来配合资金流入的时间 。而且法官点出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作为一国之首,如果你真的收到友邦皇室几十亿的捐款,你会不通过外交部确认吗?你会把钱汇入空壳公司而不是官方账户吗?完全没有官方记录,这本身就不合逻辑 。所谓的“捐款”,只是一个用来掩饰赃款来源的遮羞布。法官也说到“你绝非乡巴佬” 这是整份判词中最精彩、也最被媒体广泛引用的一句话。 针对纳吉说自己被刘特佐蒙骗、对资金流向一无所知的辩解,法官席奎拉说:“被告绝非乡巴佬The accused was no country bumpkin” 。
这句话太狠了,但也太准了。纳吉是谁?他是政治世家出身,受过英国高等教育,当过几十年的部长、副首相、首相。他掌控著国家的财政大权,拥有“卓越的智慧”superior intelligence 。
法官的逻辑是:以你的经验和能力,面对这么大笔资金进出你的个人户口,面对那么多明显的红旗警讯(Red Flags),你说你完全不知道?这在法律上叫做“故意无视”(Willful Blindness) 。你不是不知道,你是选择不想知道,因为你在享受这些钱带来的好处。法庭也认定,刘特佐根本不是什么欺骗纳吉的主谋,而是纳吉的**“镜像与代理人”**(Proxy and Mirror Image) 。他们是共犯结构,没有纳吉的授权,刘特佐根本动不了 1MDB 一分钱。这彻底粉碎了纳吉试图把责任全推给逃亡者的策略。
尽管纳吉已经入狱,他在巫统内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心中,依然有着极高的威望,“Bossku”的光环并没有完全消退。 判决一出,巫统内部反应非常激烈。巫统青年团长阿克马(Akmal Saleh)这类强硬派领袖已经公开表示失望,认为纳吉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其实在 12 月 26 日判决的前几天,纳吉已经遭受了一次重击。高庭驳回了他要求“居家服刑”(House Arrest)的司法审核申请 。 原本纳吉团队寄希望于前任元首的一份所谓“附录谕令”,想通过这个后门回家坐牢。但法官裁定,这份谕令在法律上是有瑕疵的,或者根本没经过特赦局的正式审议 。这意味着纳吉想通过“非司法途径”——也就是靠皇室特赦或政治操作——来提前出狱的路,基本被封死了。现在加上 1MDB 的 15 年重判,他必须面对现实:除非发生奇蹟,否则他的余生可能都要在加影监狱度过。这对于巫统内的纳吉派系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他们必须重新思考未来的政治出路。
但是大家都知道马来西亚是一个神奇的国家,在理论上,如果纳吉还想余生能回家安度晚年的话, 他应该尽早放弃所有的上诉渠道,认罪服刑,然后进行向最高元首请求赦免的程序。那么这就是从司法问题再变成政治问题了。
各位朋友,看完这个判决,我心里其实是非常感慨的。第一,司法独立的胜利。 我们必须给主审法官科林·劳伦斯·席奎拉一个大大的赞。这六年来,他面对了无数的拖延战术、申请法官回避的闹剧-甚至辩方还拿他和 Jasmine Loo 以前是同事来说事 ,但他始终顶住了压力。他没有因为纳吉曾经是首相而手软,也没有因为现在纳吉的党是执政党而畏缩。 这份判决书,逻辑严密,证据确凿,它向全世界传递了一个信号:在马来西亚,法治(Rule of Law)依然活着。即便是前首相,犯了法也要付出代价。这对于恢复外资对马来西亚的信心,是至关重要的。第二,打破“有罪不罚”的迷思。 长久以来,马来西亚政坛有一种潜规则:大人物是不会坐牢的。就算被控,最后也会没事,或者很快就特赦出来。 但这次 15 年刑期加上 114 亿罚款,以及“分期执行”的决定,彻底打破了这个迷思。它告诉所有的政治人物:不要以为权力是你的护身符。当你把国家主权基金当作私人提款机的时候,请看看纳吉今天的下场。第三,警惕政治的反扑。 虽然法庭判了,但政治的博弈才刚开始。纳吉已经表明会上诉 ,这场官司还会打到上诉庭、联邦法院,可能还要再拖个一两年。 在这个过程中,巫统会如何利用这个议题来动员马来选票?国盟(PN)会如何利用这一点来攻击安华政府“对马来领袖残忍”?这些都是接下来我们必须密切关注的动向。
2025 年 12 月 26 日,这一天会被马来西亚历史记住。它标志着“盗贼统治”时代的一个终结,但也开启了另一个充满变量的政治时代。纳吉的 15 年监禁,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曾经崩坏的见证。我们花了这么大的代价,损失了数百亿的公帑,才换来今天这个正义的判决。
作为公民,我们在为司法胜利喝彩的同时,更应该思考:我们如何修补制度,确保下一个“纳吉”不会出现?我们如何确保反贪会和总检察署的独立性,不再受制于首相的权力?这才是 1MDB 案留给我们最宝贵的功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