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駿馬迎豐年

反贪会全副武装抓Albert,对付前高官却像请客。

今天你应该被这个画面洗版了吧,一队全副武装、戴着头套、身穿防弹背心、手持枪械的特遣部队冲进一间民宅,押走一名男子,不看新闻标题的话,你可能会以为,这是在抓捕什么极度危险的恐怖分子,或者是一个拥有重型火力的贩毒集团首脑,对吧?但事实上,这不是在拍动作片,也不是反恐行动。这是马来西亚反贪会今天早上针对Albert Tie的逮捕行动。

这名商人,涉及的是一宗贪污案件,而且更讽刺的是,他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被视为一名“吹哨者”。今天这起事件,震撼了整个马来西亚的舆论。不仅仅是因为案件本身涉及沙巴州政府的高层贪腐指控,更因为执法单位在今天所展现出的手段,让很多人感到背脊发凉。

我们看到的不是“法治”的彰显,而是“以法治人”的滥用,当公权力可以无视原本的约定,甚至被指控在现场“毁灭证据”时,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距离这种恐惧还有多远?

今天,我们就从公民知识、程序正义,以及一个IT人的角度,来深度剖析这场充满争议的逮捕行动。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时间线,因为魔鬼往往藏在细节里。根据公开的资讯,艾伯特的律师早前已经和反贪会达成协议,约好在下个星期一,也就是12月1日,让艾伯特前往反贪会总部录取口供。这是一个非常标准的法律程序。艾伯特有律师代表,有固定的住所,而且既然律师已经安排了时间,就代表当事人愿意配合调查。在法律上,除非有极高的潜逃风险或者销毁证据的风险,否则执法单位通常会尊重这个时间表。但是,今天早上10点,反贪会却突然“变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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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通知律师,没有预警,直接派遣了一支看起来像是特种部队的队伍,直冲艾伯特的住家。根据艾伯特律师再益玛立的说法,这些官员不仅全副武装,甚至一开始拒绝表明身分,也没有出示证件,直到律师赶到现场并拍下照片后,他们才愿意交涉。更离谱的是,律师被挡在门外,被剥夺了第一时间接触当事人的权利。

艾伯特被戴上手铐,在被押上车时,他举起双手高喊“Lawan tetap lawan”(斗争到底)。那一刻的画面,极具冲击力。随后发生了更诡异的一幕:车队把人带走后,居然又折返回来,把艾伯特带回家里继续搜查,直到中午12点50分才正式将人押走。

反贪会随后发文告解释,说是因为艾伯特“拒绝配合提前录供”,所以才上门抓人。但这个理由站得住脚吗?既然双方已经约好是12月1日,当事人拒绝“临时提前”,难道就构成了必须动用特警破门的理由?这不仅仅是不守信用,这是公权力的一种傲慢。它在传递一个讯息:法律程序是我定的,我想什么时候抓你,就什么时候抓你,之前的约定只是一张废纸。

我们来谈谈第一个核心观点“执法过当”。

我先说,我坚决支持打击贪污。贪污是国家的毒瘤,必须根除。但是,我们同样坚持,打击犯罪必须建立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

艾伯特是被指控行贿,这是白领犯罪。他不是武装暴徒,家里也没有军火库。出动蒙面特警、持枪对峙,这种“军事化”的逮捕风格,符合比例原则吗?什么是比例原则,简单来说,比例原则就是“杀鸡焉用牛刀”,政府不能为了达成目的而使用过度夸张或暴力的手段。它要求公权力在执法时,必须在所有有效的方法中,选择对人民伤害最小、最温和的那一个,否则就是滥权。

这种大阵仗的抓捕,通常有两个目的:第一,是为了确保执法人员的安全;第二,是为了“羞辱”和“震慑”。在艾伯特的案件中,显然更像是后者。这是一场表演,一场演给所有潜在爆料者看的戏。当局似乎在告诉所有人:“不管你手上握有什么高官的黑料,不管你是不是吹哨者,只要你敢挑战体制,这就是你的下场。”前首相署副部长,也是诚信党的领袖哈尼巴(Hanipa)今天都看不下去了。他发文告质问:“艾伯特是顽固的恐怖分子吗?有必要这样全副武装吗?”

哈尼巴甚至感叹,这种场景让他想起了过去在野党被迫害的日子。最讽刺的是,这一切竟然发生在希盟领导的“昌明政府”底下。当年烈火莫熄运动,喊得最响亮的口号就是反对警察暴力、反对滥权、要求执法透明。而今天,当我们的领袖换了位置,执法机关的手段改变了吗?这是一个让所有希盟支持者都感到尴尬甚至心寒的问题。

如果打着“反贪”的正义旗号,却使用“恐怖分子”级别的手段来对付一个未经审判的嫌疑人,这本身就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践踏。

接下来这一点,是我觉得整起事件中最可怕,也最需要被关注的细节。艾伯特的妻子向媒体控诉,执法官员在搜查过程中,没收了全家人的手机,包括孩子的手机。这本来是标准的搜证程序,但她接着说:官员删除了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

各位,我是做IT的,对于数据管理和服务器维护多少有些了解。从技术取证(Digital Forensics)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绝对的禁忌,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当执法单位扣押电子设备-如手机、电脑作为证物时,标准作业程序(SOP)是什么?

1.  扣押设备。2.  将设备放入防静电袋或屏蔽袋(Faraday bag)以防止远程擦除。3.  交由专业的鉴识人员进行“镜像复制”(Disk Imaging)。4.  在复制品上进行分析,绝对不能动原始数据。

“现场删除内容”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破坏证物。如果反贪会是为了调查,他们应该是想尽办法恢复被删除的数据,而不是删除现有的数据。为什么要删?除非手机里拍到了执法人员不想让公众看到的画面——比如他们粗暴执法的过程,或者是持枪指著当事人的画面。艾伯特妻子声称,有一名官员在给艾伯特上铐前,用枪指着他。虽然后来反贪会发文告严正否认了这一点,并表示已报警处理“污蔑”。

但是,如果“删除视频”的指控属实,那么反贪会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因为你消灭了可以证明清白的证据。这就不再是执法了,这叫做“毁尸灭迹”,这叫妨碍司法公正。

在一个法治国家,执法人员若是被发现私自删除民众手机里的录影,这是严重的刑事罪行。我们希望反贪会不仅仅是报警否认,而是应该公开执法记录仪 Body Cam 的画面。既然你们全副武装,装备精良,我相信你们一定有官员配备随身摄像机或者纪录现场的影像。把完整的执法过程影片拿出来,一刀不剪地公诸于世,这才是证明清白的最好方式。否则,在“妻子指控”与“官方否认”之间,民众会倾向相信谁?在目前的社会氛围下,答案不言而喻。

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个主角——首相安华的前高级政治秘书,三苏依斯干达(Shamsul Iskandar)。

在艾伯特被“特种部队”突袭抓捕的同时,涉嫌收受贿赂的三苏,是在今天中午自己前往反贪会录供,然后才被拘捕的。

这两者的待遇,简直是天壤之别。

艾伯特,作为指控者(虽然他也涉嫌行贿),遭受的是破门、持枪、上铐、禁见律师的待遇。三苏,作为被指控收受巨款的高官,则是体面地走进办公室。

当然,你可以说三苏比较配合。但别忘了,艾伯特的律师早就安排好周一去录供,是反贪会单方面撕毁了约定。

这种强烈的视觉反差,给社会传递了非常糟糕的观感。它强化了一种印象:“官官相护,百姓遭殃”。如果你是体制内的人,你会得到礼遇;如果你是挑战体制的“外人”,即使你是为了揭弊,国家机器也会无情地碾压你。

伊党(PAS)今天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们嘲讽这是一个“笑话”,并说连希盟的铁杆支持者都感到失望。虽然这是政治攻防,但我们扪心自问,他们说错了吗?

很多在1998年就支持“烈火莫熄”的朋友,很多期待马来西亚能有更公平、透明法治的中产阶级,看到今天的新闻,心里恐怕是五味杂陈。我们投票是为了改变,不是为了让“新老板”用“旧手段”来对付人民。

最后,我想做一个总结。

艾伯特是不是清白的?未必。他自己承认行贿,他当然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们不为犯罪者洗白。但是,我们捍卫的是制度,是程序,是每一个公民在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时,应有的基本尊严和权利。

如果一个吹哨者,或者一个嫌疑人,可以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武装突袭;如果执法人员可以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被指控删除手机证据;如果严苛的法律条文可以被随意引用来封口——那么,我们引以为傲的法治社会,就只是一个空壳。

首相安华常说“廉正”(Integriti)和“昌明”(Madani)。但廉正不仅仅是不贪污,廉正也包括执法机关的公正、透明和守法。

如果为了抓贪官,就可以不择手段、违法违宪,那这不是正义,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暴政。这起事件还在发展中,我们会持续关注反贪会是否会公布执法记录仪的画面,以及艾伯特在被扣留期间的遭遇。

各位朋友,你们对今天反贪会这场“大动作”有什么看法?你们觉得这是必要的执法,还是公权力的滥用?欢迎在下方留言,我们一起讨论。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你觉得今天的影片有帮助,请订阅,按赞和分享让更多人知道这个议题。我是李伟康。感谢你的收看,祝你周末愉快,我们下个影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