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一万元的代价:法院怎样逼政府面对真相

大家好,我是李伟康。2025年十一月五日,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作出了一个震撼全国的裁决:政府与警方必须为 牧师雷蒙德·科(Raymond Koh)被强迫失踪事件负责,必须赔偿超过三千七百万令吉。这个判决,不只是对一个家庭的交代,更是对整个国家司法信任的一次重建。
在讲细节之前,我先花一分钟科普一下——什么是“被强迫失踪”。这是一个国际人权法里的严重罪行,它的定义是:一个人被国家机构、或由国家授权的人非法拘留、带走,之后政府拒绝承认,甚至隐瞒他的下落。也就是说,你的人在国家的掌控之下消失,却没有人承认这件事。家属无法报案,法院找不到被告,整个人就被“从世界上抹去”。在拉丁美洲、在中东、在亚洲的独裁政权,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而今天,我们在马来西亚看到同样的事情。
2017 年 2 月 13 日,Raymond Koh牧师在雪州八打灵再也驾车外出。就在光天化日之下,一群蒙面人开着几辆 SUV,行动整齐地包围他、拦车、关门、带走,全程不到一分钟。这一幕被闭路电视拍下,像极了情报单位的行动。之后他就人间蒸发。八年过去了,没有尸体,没有答案,连警方都说查不到线索。
可是高庭的法官这次说得很清楚——这不是普通的失踪案。法官苏天祝(Su Tiang Joo)在判词里指出,有一名或多名现任或前任的警察涉入这场行动,政府必须为此承担替代责任。他批评警方的行为“压迫性且武断”,严重违反了人民的基本权利。法院命令政府每天支付一万令吉的赔偿金,从他失踪那天起算,直到人被找到为止,不论生死。光是这个日计金额,八年下来就超过三千一百万,再加上四百万一般损害和二十五万讼费,合计超过三千七百万令吉。
那么为什么是每天一万元呢?

首先,法官认为科牧师的失踪并不是一个“已经结束的事件”。因为直到今天,他的下落依然不明,生死不确定,而家属所承受的痛苦、焦虑与权利被剥夺,也在持续发生。因此,法院采用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持续性侵害”。既然伤害每天都在进行,那么赔偿也必须每天累积,以反映侵害的延续性。这不是惩罚性的任意判决,而是基于侵权法的一致逻辑:若政府造成的伤害没有停止,补偿就不能停止。
其次,法官认定此案涉及国家公权力的严重滥用,包括警方现任或前任官员参与绑架行动、调查中出现的隐瞒与误导,以及强迫失踪的国际法性质。强迫失踪被视为最严重的人权侵害之一,因为它结合了非法拘禁、可能的酷刑、剥夺生命与掩盖真相。基于这种高度严重性,普通一次性赔偿不足以反映其恶劣程度,因此法官加入了“威吓性(deterrent)”与“惩戒性(punitive)”元素,确保国家机构不能再以沉默或拖延逃避责任。
第三,这项每日罚款也是一种“结构性命令”。简单来说,就是法院要用制度性的压力,强迫政府积极调查,而不是让案件继续拖延八年、十年甚至更久。如果没有这项罚款机制,国家机构可能缺乏动力去追查真相。现在,一天不查清,一天就要付一万元——这让政府背负实质的责任,而非象征性的承诺。
因此,“每天一万元”既是赔偿,也是讯号;既是法律判决,也是制度改革的推力。这项决定清楚告诉国家:强迫失踪不能被遗忘、不能被淡化,而政府必须对每一个公民的生命与自由负起最后的责任。
而且这不是第一个案例。同一天,高庭也裁定另一宗人权分子——安米·谢末(Amri Che Mat)——的家属同样胜诉。两宗案子的手法几乎一样:白天被掳走、车辆消失、警方无作为。这不是巧合,这是体制性问题。法院下令警方重新调查这两起案件,等于是在司法层面第一次承认“国家涉入”。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
这个判决里面有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层面,就是“司法独立”。很多人说司法独立听起来太抽象,但其实它决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司法独立的意思就是,法院不属于政府、不属于执政党,而是属于法律。当你被冤枉、被诬陷、被滥权对待时,司法是你最后的盾牌。它不保证你赢,但它保证你有一个公平的机会。而今天,这个判决正是司法勇气的体现。
这八年来,刘爱玲——牧师的妻子——从来没有放弃。她一个人对抗整个体制,从报案到人权委员会、从国会到法庭,她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她曾说:“我不是要复仇,我只想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样的话,任何一个母亲、一个妻子听了都会心碎。今天她终于等到了司法的回应。她在法院外说:“这是迟来的正义,但我希望政府会真正执行。”那一刻,我觉得她比任何政治人物都更代表这个国家的良心。
当然,总检察署在隔天就宣布要上诉。这是总检察署程序上的权利,但我更关心的是——政府会不会执行判决?会不会真的去调查那个命令从哪里来?这个“order”是谁下的?是上级指令?还是特工自行行动?这些都必须给社会一个交代。因为当国家对自己人都不诚实,人民要怎么信任执法?
再退一步说,这不只是人权议题,它也是宗教自由的问题。雷蒙德·科牧师的 NGO“Harapan Komuniti”一直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包括艾滋病患者、单亲家庭、贫困社区。他不是政治人物,他只是个牧师。可是因为社会上有一些偏见,有人指控他“传教给穆斯林”,结果他就成了靶子。当一个宗教工作者都可以因为偏见被消失,这对任何信仰、任何群体都是警讯。
我也想提醒大家,这起案件不是孤立事件。从 赵明福 到 Amri,再到 Raymond Koh和最近的林芫-那位今年4月在前往反贪会途中被绑架到如今仍然音讯全无的关键证人,这些名字一个一个出现在我们的历史里,每一个都代表着制度失灵的一个洞。而司法,就是在这些洞之间,努力撑起一条线——一条让社会不至于崩坏的线。
所以我真心觉得,这次的判决是一个关键时刻。它证明我们的司法体系虽然有缺陷,但还活着。还有人敢讲真话、敢签那张判决书。当行政权力过大,司法就是平衡;当政府说“这是国家安全”,司法就要问“那人民的安全呢?”。这样的平衡,才是文明社会的基础。
或许有人会说,判决之后政府还是会拖,钱也不一定会付,人也不一定找得到。是的,现实可能残酷,但至少这是第一次有法官公开把责任写下来。那是一个开始。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它已经走进法庭。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请记得,正义不是法官一个人的责任,它需要整个社会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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