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 1MDB 结案陈词,能改变命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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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聊的,是马来西亚近十年来最受瞩目的司法案件——纳吉的1MDB 案。这个星期大家都忙着东盟的事情,反而忽略了我们的 Bossku,所以今天特地和大家分享这个案件的最新发展。这场审讯在过去几天进入了最后阶段,也就是所谓的“结案陈词”。大家有看TVB的港剧的话都会很常听到 “结案陈词”这个说法。
那什么是“结案陈词”呢?简单说,这是整个刑事审讯的最后一场辩论。当控辩双方都完成所有证据的呈堂之后,双方律师就会各自向法官做一个“总结”——不是重复旧话,而是重新组合所有证据,建构他们想让法官相信的“故事”。在法律上,这叫 closing submission。法官会根据这个阶段的辩论,最终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换句话说,这是“判决前的最终战场”。
这次的审讯,由吉隆坡高庭法官 Collin Lawrence·主持,时间从 10 月 21 日展开。辩方与控方都用了几天时间陈述各自的最终论点。纳吉本人也亲自发表了一份长达 16 分钟的声明。他在庭上说,他始终相信进入他个人银行帐户的那笔巨款,是来自沙特阿拉伯皇室的合法捐赠。他强调自己没有要求“前首相特权”,只是希望得到与任何普通公民一样的公平审判。这段发言的重点,不是法律上的辩解,而是一种形象战——一种试图唤起法官与公众同情的“人性化声音”。
要理解这场审讯的重要性,先得区分两个案子。之前纳吉在 SRC International 案中已被判刑,那是 1MDB 的子公司,金额约 4200 万令吉。而这次的 1MDB 主案,金额超过 20 亿令吉,规模更庞大,也牵涉国际资金流、沙特皇室、瑞士银行、以及被通缉的商人刘特佐(Jho Low)。

辩方的首席律师沙菲宜在陈词中重申三大论点:第一,资金来自沙特皇室,是政治捐款;第二,纳吉并不知情,是受刘特佐欺骗的受害者;第三,控方的证人证词不可信。为了支持“沙特捐款”这个说法,辩方向法庭呈上了四封据称由沙特皇室成员签署的信件,还强调大马银行 AmBank 的合规部门曾核查并加盖印章,甚至将文件上交国家银行。这一连串行动,辩方认为足以证明纳吉当时真诚地相信资金是合法捐赠,而非贪污所得。沙菲宜还在庭上说:“纳吉有每一份文件的支持,这不是凭空编造。”
辩方的论点,其实是一场心理战——他们不是要证明“这笔钱真的是沙特给的”,而是要让法官相信“纳吉相信这笔钱是沙特给的”。因为在刑事案件中,要判一个人有罪,检方必须证明他有“犯罪意图”。如果纳吉真心以为钱是捐款,那就难以说他“明知故犯”。甚至,纳吉还特别指出,他曾把未动用的 6.2 亿美元退回原帐户,还开玩笑说:“我可能是唯一一个会退还贿赂的政治人物。”这句话在法庭引起一阵笑声,但在控方看来,这正是他一贯的形象战策略。
不过,控方并不买帐。副检察官迪帕(Deepa Nair Thevaharan)指出,辩方递交的四封捐赠信件,全都是影印本,没有原件,也没有任何沙特皇室代表或见证人出庭作证。控方用一句极具戏剧性的话反击:“You want the truth? You can’t handle the truth!”——你想要真相?你承受不了真相!这是电影《A Few Good Men 》里的经典台词,检察官引用这句话,是要告诉法庭:辩方只是在讲故事,没有证据。
控方还进一步指出,在早前的 SRC 案里,纳吉提出过同样的“沙特捐款”说法,但那时高庭法官已经明确裁定这个说法“不可信”、“捏造”,甚至形容它“比《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还夸张”。因此,控方认为这个版本在 1MDB 案中也应该被视为同样不可信,司法应该保持一致性。
控方的另一位代表,副检察司则强调,纳吉是“整个计画的最大受益者”(biggest beneficiary)。他从 1MDB 转出的资金中获得了双重利益——金钱与权力。金钱部分流入他个人帐户,而政治上,他利用这笔资金强化了自己在巫统和政府内的地位。控方进一步指出,纳吉当时身兼首相、财政部长、以及 1MDB 顾问委员会主席,掌握著绝对决策权,却未对这笔巨额资金进行任何尽职调查。这在法律上构成滥权与严重利益冲突。
辩方则反驳说,所有资金流动都是由刘特佐和 1MDB 管理层执行的,纳吉并不参与具体操作。他们特别点名前 1MDB CEO 沙鲁阿兹拉(Shahrol Azral)与前法务顾问卢爱璇(Jasmine Loo),指两人与刘特佐的关系比纳吉更密切,甚至涉嫌伪造文件、销毁证据。辩方主张,控方的整个案件都建立在“传闻证据”(hearsay evidence)上,是二手资讯、缺乏可信度。换句话说,如果法官对这两位证人的诚信产生任何合理怀疑,整个控方案件就会瓦解。
控方当然不会让步。他们坚称,这些证人虽然曾有瑕疵,但他们的核心证词彼此印证,构成一个连贯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纳吉知情并受益于资金转移。最终的法律争点,已经不是“钱从哪里来”,而是“纳吉知不知道这笔钱来自哪里”。
整个审讯到了 10 月 29 号那天,真的像电影一样进入高潮。辩方那边拼命强调,纳吉不是坏人,是被身边的人出卖、是被利用的领导人;但控方反过来讲,说他才是整件事背后最清楚、也最有权力的那个人。你看,这场官司到最后,已经不只是谁违法、谁无罪的问题,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在对撞—一边说他是被害者,另一边说他是事件的主谋。
法官现在面对的难题,是要在两个互不相容的现实之间作出抉择。一边是一个说自己被骗的前首相,另一边是一个指控他“滥权、谋私、破坏国家信任”的检察团队。法律上,他必须根据“超越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标准来决定。只要还有合理怀疑,就必须判无罪。可是,对整个国家来说,这个判决不仅关系纳吉的命运,更关系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早在 2024 年 10 月,高庭已裁定这 25 项控状“表罪成立”,要求纳吉出庭自辩。而这一轮结案陈词,就是决定最终判决的关键一步。法庭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星期内宣判结果。无论结果如何,这场审讯都将成为马来西亚司法史上最具象征意义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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