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可敏硬推-都市更新法!谁是最大的赢家?
大家好,我是李伟康。今天我们要来谈一谈最近在马来西亚国会即将进行二读的《都市更新法案》。这个课题其实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因为它不仅涉及房子要不要被重建,还涉及我们的居住权、财产权,甚至社区的存续。这部影片会分成三个部分包括法案的背景,赞成和反对的立场,以及在政治上朝野两党的对这个法案的博弈。先说我的立场啊,我是反对这个法案的。理由我会在最后和大家解释。
开始前先来讲一下这个法案的背景。大家知道,我们国内很多住宅区是几十年前建起来的,像是早期的人民组屋、廉价公寓,这些建筑现在普遍面对结构老化、电线水管失修,甚至有些楼已经被工程师判定不安全了。按照现行法律,要重建这些旧区,必须要百分之百业主同意。大家想像一下,一栋楼有几百个单位,只要一两个人不同意,就整个计划卡住,这几十年来也导致很多破旧社区无法更新。
所以政府才提出了这部《都市更新法案》。住房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说,马来西亚需要一部新的法律来推动城市更新。法案的目标是让老区能够重新发展,不只是换新楼,还要改善市容、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也符合永续发展的方向。
那么,这部法案的内容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它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涵盖从规划、业主同意、发展商选定、居民补偿安置,一直到纠纷调解的机制。核心的改变是同意门槛:如果楼龄超过30年,需要75%业主同意就可以推动重建;楼龄30年以下的则是80%;如果是废弃或被判定不安全的建筑,甚至只要51%同意就能重建。这跟以往要百分之百一致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转变。
同时,州政府或者联邦直辖区的部长有权把某些地区划定为“都市翻新区”。一旦被划定,24个月内必须委任发展商来执行。而且如果剩下的少数业主不同意,政府可以动用《土地征用法》强制收购。这部分就成为最大的争议点之一。
当然,法案里面也有保障居民的条文。发展商必须提供“不低于原有条件”的新单位,让原居民可以选择回迁。法令还设有都市更新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律师、规划师、学者,来监督过程是否公平透明。
接下来,我们要看看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立场。对发展商来说,这个法案是利好消息。因为门槛降低,他们更容易推动重建,能够把旧的低密度组屋,变成高密度的新公寓,多卖上千个新单位,利润空间很大。当然,发展商也要承担给居民补偿和安置的责任。
对居民来说,心情就比较复杂。一方面,住在又旧又破的组屋,确实希望能换一间新的、更安全的房子。但另一方面,他们担心被迫搬迁,补偿不够,或者新屋管理费太高负担不起。有些居民还说,发展商上门游说,导致社区分裂,一部分人想搬走,一部分人坚持留下,搞到邻居之间关系紧张。
地方和州政府也有意见。因为土地和城市规划是州政府的权限,但现在法案赋予联邦部长更大权力,尤其是在直辖区,可能会被认为是中央集权,侵犯了州的自治权。国盟执政的吉兰丹、登嘉楼、吉打、玻璃市四个州就联合反对,认为这部法案是联邦越权。
再来说说社会上的争议。第一,大多数居民团体觉得同意门槛太低,尤其是51%这个数字,他们认为等于是强迫剩下的居民交出产权,违反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障。第二,补偿细节不清楚,搬迁费用、过渡安置怎么处理都没有明确保障。第三,重建之后生活成本可能大幅上升,例如新公寓管理费更高,原本低收入的住户可能根本住不起。还有,很多老社区是有凝聚力的,一旦被迫分散,社会网络也就被拆散了。
这些居民团体甚至在国会二读前集体抗议游行,希望暂缓通过。
专家学者的看法就比较分歧。有些城市规划师认为,这样的法律是必要的,因为100%同意根本不可能,现在这样的设计比较务实。他们也强调,政府必须确保透明和公正的程序,让居民清楚知道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至于有人说这会“把马来人赶出市中心”,甚至“城市会变成另一个国家”,专家则认为这是政治化的操作,没有根据。
政党方面,执政党内部也不是完全一致。公正党的一些国会议员公开呼吁延后二读,要求把门槛调高,并且先推《住宅租赁法案》,保障租户的权益,因为很多贫困居民其实只是租户,没有投票权。至于反对党国盟和伊斯兰党,立场更激烈,认为这法案违宪、越权、会牺牲马来社群的利益,要求全面撤回。
从我的角度来看, 这部法案虽然披着“发展”的外衣,但大家要问一句:到底谁是最大的受益者?是居民吗?还是建筑公司、政客、甚至是背后的财团?如果今天都市更新计划,最后只是让更多高楼大厦涌现,而房价飙升,普通人却买不起,那这不是更新,而是剥夺。这种情况,在Happy Garden、Taman Desa、甚至八打灵再也都已经有苗头。当初说是公共利益,最后却变成某些开发商的“私人利益”。
而且,你知道吗,如果今天希盟不是执政党,而是回到在野党的位置,他们一定会第一时间站出来反对这部《都市更新法案》。为什么?因为他们一向最擅长打的旗号,就是“人民产权要被侵害了”、“政府给财团送大礼”、“制度黑箱不透明”。过去在野的时候,他们也多次针对类似的土地征用、开发计划大声疾呼,说政府是在牺牲人民,偏袒财团。那请问今天有什么不同?难道只是因为权力在自己手上,立场就可以一百八十度转弯?这样的政治操作,本身就是对人民的不诚实。法律不是为了哪一个政党量身打造,它一旦通过,就是一个“结构性武器”,谁在台上都能利用它。今天希盟推动,明天换了执政党,依然可以用同样的法案来强征你的家园。权力是会轮替的,但受苦的永远是人民。
我知道有人会说,城市确实需要更新,基建老旧,交通拥堵,社区环境不佳。但我们要问,难道唯一的办法就是拆掉社区、强迫居民迁移吗?为什么不可以用更小规模、渐进式的改善?比如逐栋维修、提升公共设施,而不是一刀切。很多时候,政府选择大规模推倒重建,是因为这里面有“钱”——建筑合约、土地买卖、利益输送。这才是都市更新的真正动机。
举个例子就在我撰写这篇稿的同时,我看到新闻画面:行动党动员了一百多名老人家,在烈日下高举大字报,到国会去声援倪可敏,要求支持这部都市更新法案。这些老人提出的诉求,完全不难理解。他们说大楼年久失修,墙壁渗水,电梯经常故障,安全隐患重重。这些问题,的确是最真实、最贴身的民生困境。但我要问一句:难道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通过一部拥有强征居民产权、甚至可能让整个社区被拆掉的都市更新法案吗?
答案其实很简单。这些问题,最直接的解决方案就是国会议员拨款、地方政府拨款、部长动用特别基金,或者透过房屋与地方政府部的维修计划来处理。马来西亚本来就有“中低成本公寓维修基金”,也有各级政府的社区提升拨款。你要换电梯,要修补水管,要补强墙壁,这些都属于基本的公共治理。问题不在于居民没办法维修,而在于政府长期不重视、不拨款。结果现在却用一部都市更新法案,把小修小补的问题,硬生生包装成必须“大拆大建”,让财团进场瓜分土地,顺便牵连到居民的产权安全。
这种做法,本质上就是偷换概念,把“基建维修”和“都市更新”混为一谈。老人家在太阳底下喊的那些问题,本来是可以透过议员责任和公共资金来处理的,却被政客和财团利用,变成推动这部争议法案的“民意基础”。这样的操弄,其实才是真正的不公平。
更可怕的是,它在字面上看似民主:会谈到“居民同意”、“公开听证”、“补偿方案”。但实际执行起来呢?我们知道马来西亚多少计划,都是一开始画大饼,最后落实却完全走样。人民只是在会议上举个手,过程里被敷衍安抚,最后只能接受既定的结果。
我的看法是,我反而认为现有的苛刻条件,才是对公民最大的好处。因为它困难,它复杂,它几乎难以推动,所以一旦真的要执行,就必须经过极其严格的程序、必须取得非常广泛的共识。这样的制度设计,才有巨大意义。因为它不是让政府说搬就搬,而是设下高门槛来保障人民。
别忘了,政府拥有过大的权力,对公民来说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历史无数次告诉我们,权力如果可以被滥用,那么它就一定会被滥用。如果这个法案把门槛降得很低,让都市更新变得轻而易举,那最终的结果就是人民随时可能被牺牲,而财团跟政客却笑到最后。苛刻的条件,正是我们抵抗这种“一纸命令就能夺走你家园”的最后保障。
这就是我的立场。从以前守护苏丹街,到声援 Taman Desa 居民,再到今天站出来反对这部都市更新法案,我始终坚持一件事:我们要的发展,不可以建立在牺牲人民的基础上。当政府一次又一次想要用“发展”的名义来合理化夺走人民的居住权,我们就必须一次又一次站出来。因为没有谁能保证,下个被牺牲的,不会是你我的社区。
观众朋友们,你们怎么看?你住的社区要是被列入“都市翻新区”,你会赞成还是反对?你认为75%的同意门槛够不够?还是应该100%才公平?欢迎在留言区告诉我,也记得按赞、分享、订阅,我是李伟康,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