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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万地契费背后,华社与政府的信任缺口

大家好,我是李伟康。今天是8月19日星期二,今天我们要谈的,是最近在雪兰莪州引发争议的侨民华小地契风波。这个新闻一出来,很多人直觉反应就是:为什么一所华小,要为了延长地契付出六百多万令吉?是不是州政府在刁难?是不是行动党背叛了他们口口声声说的“捍卫华教”?这些情绪的确真实存在,但如果我们冷静下来看,事情其实不是这么单纯。这里头,有历史的背景,有法律的规范,更有一层深层的信任缺口。

先来说侨民华小的历史。这所学校不是政府设立的,而是1935年由当地华社一砖一瓦建起来的。从无到有,靠的就是家长和社会人士的捐助,几十年来,华小能走到今天,全靠民间力量支撑。也因为这样,很多华小都有一套“以地养校”的模式——简单来说,就是靠出租礼堂、商业地段来赚取收入,再把这些钱投进教育资源里。换句话说,这是一个被迫发展出来的“自救模式”,因为政府资助有限,华小如果不靠自己,根本活不下去。

现在,侨民华小的地契即将到期。董事会申请延长99年,结果土地局开出一个条件:要按照商业用途来计算,总共是六百一十七万零六百零八令吉。这个数字对一所学校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董事会只好筹款,甚至要靠家长和校友一点一点凑钱,这才引爆舆论。

州政府怎么说呢?黄思汉出来解释。他说,大家要搞清楚,这个礼堂不是校内的礼堂,而是校外的一个商业性礼堂,还外包给公司经营,完全按照商业模式运作。所以土地局才会用“商业用途”的条件来收费。而州政府的建议是,干脆把土地用途从“商业”转为“校地”,这样以后就是学校的正式资产,还能得到永久保障。从他的角度来看,他只是在按法律办事,确保校地能够受到保护,避免将来被变卖、被抵押。他认为,这其实是在帮学校。

但是,问题就卡在这里。华小董事会为什么不愿意把它转成校地?原因就是三个字:不信任。这个不信任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历史上、现实里,太多例子让华社觉得,政府的政策并不是稳定可靠的。今天说可以,明天政策一变,什么都可能变成不行。

举个例子,如果土地用途变成校地,未来在出租的时候,教育局就能引用条例来管制。最敏感的就是酒精问题。大家都知道,华小的礼堂很依赖婚宴、酒席来筹款。这是一个几十年下来被社会接受的模式。但一旦是校地,教育局就有理由禁止含酒精的宴会。这不只是理论上的可能,而是曾经真的发生过。之前有学校因为礼堂宴会上出现酒商的标志,被媒体炒作成大风波,搞得校方很被动。这样的前车之鉴,让华小董事会更不敢掉以轻心。

所以,从董事会的角度,他们宁愿辛苦筹六百多万,也要保留一点点自主权。因为只要是商业用途,他们还能比较自由地决定礼堂的使用方式。对他们来说,钱虽然很重,但失去自主权才是更大的风险。这就是民间对政府缺乏信任的真实写照。

不过,我们也要讲另一面。其实全马很多华小礼堂,比如著名的王岳海礼堂,照样可以办酒席,也没有因此出事。换句话说,教育局的规范不是铁板一块,地方上往往有灰色地带,有协调空间。所以董事会的忧虑并不是完全会成真,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核心还是:大家不相信政府能长期保持一贯的态度。

这就是我说的信任缺口。黄思汉没有错,侨民华小也没有错。错的,是双方之间没有桥梁。当一边讲法律,一边讲历史经验,两边就是永远的平行线。更糟的是,这样的空隙就会被马华利用,把它包装成“希盟刁难华小”。当民间情绪被煽动起来,事情就变成政治攻防,而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了。马华过去的做法就是用官位压死人,以高层的权力和命令来进行豁免,这样的做法的确有效,但是缺点却变成了是“人治” ,能不能得到豁免,很依赖看谁在官位上。

我认为,这件事情要解决,不能只靠法律条文,更不能只靠舆论喊话,而是需要政治智慧。因为这里牵涉到教育,也牵涉到宗教,甚至牵涉到整个民间办学的传统。这种主观层面的东西,没有谁能单方面说了算。唯一能解开的方式,就是把信任建立起来。所以黄思汉乃至行动党的立刻表态和公开喊话是很没有用的, 因为这样做就等于把董事会推向你的对立面,甚至哪些洗地人为了符合你们把风向越带越偏。

那么,我给三个建议。第一,建立一个“州政府—董事会—社团”三方协议。比如董总或华总,大家坐下来,把权利和义务写清楚。比如即使转为校地,董事会依然有权利出租礼堂,收入专供学校发展。若涉及敏感用途,可以有一个程序去申请,而不是一刀切禁止。这样华社才敢放心,政府也能履行法律责任。

第二,可以考虑“教育地+商业附属地”的混合模式。意思是,校内的部分列为校地,但附属礼堂可以是教育附属商业用地。这样既合法,又保留弹性,避免完全被教育局的条例掐死。这其实就是在法律框架里创造一个灰色缓冲区,让双方都能退一步。

第三,政府应该设立一个“教育地契特惠基金”。说白了,钱才是最直接的问题。既然华小、淡小都是非营利教育机构,就不应该和一般商业地产一样被征收天价的延长费用。如果政府能成立一个基金,专门用来补贴这些学校的地契费用,就不会每次都搞到学校要四处筹款,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这样也能避免政党把事件拿来政治操作。

总结一句,这不只是侨民华小的问题,这是整个华社与政府的关系缩影。当民间办学必须依靠“以地养校”,当政府又坚持“Law by Law”,中间的空隙就是信任缺口。这个缺口,法律填不满,只有政治人物的诚意和智慧能慢慢补上。

观众朋友,你觉得呢?你认为我这三个建议能不能解决问题?如果你觉得有道理,就打个6;如果你觉得完全没用,那就打个9。我很想知道大家的想法,因为这不是单纯一所学校的事情,而是整个教育制度和社会信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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