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主席百萬持股醜聞,你的錢是怎麼得來的?

今天,我們來談——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股票。如果你記得2022年那個「弟弟借戶口」買股票的故事已經夠荒謬了,那麼這兩天爆出來的新聞,絕對會刷新你對「荒謬」這兩個字的認知。這不僅僅是舊事重演,這是一次變本加厲的雙重標準和監守自盜。
就在昨天,彭博社踢爆阿占巴基持有 Velocity Capital Partner Bhd 1770萬股,價值約80萬令吉。正當大家還在震驚的時候,今天,《當今大馬》再爆一記猛料:根據公司委員會SSM的資料,阿占巴基竟然還持有另一家上市公司——Awanbiru Technology Berhad 超過452萬股,價值約138萬令吉。
各位,我們來做個簡單的加法。80萬加上138萬,總共是218萬令吉。
這還只是目前媒體挖出來的「冰山一角」。一個公務員,而且是負責抓貪官的公務員,手握超過200萬令吉的股票。這件事背後所折射出的,不只是阿占巴基個人的誠信破產,而是我們整個國家監管機制的全面失靈。今天這期影片,我知道你和我都很生氣啊,但是我們先把情緒放在一旁,我們來談邏輯,談數學,談法治。我們要把這個案件放在陽光下,用最簡單的常識,拆解阿占巴基和反貪會那套侮辱我們智商的辯解。
首先,我們要來算一筆賬。這是一筆任何有基本常識的人都會算的賬,但我們的政府和反貪會顧問團似乎都在裝傻。
阿占巴基作為反貪會主席,屬於公務員體系中的「最高管理層」- Turus級別。即使我們以最寬鬆的標準來計算,加上所有的底薪、娛樂津貼、房屋津貼、崗位津貼,他每個月拿到手的淨收入-Net Income,在扣除稅務之後,頂天了就是3萬令吉左右。
好,現在我們假設這位阿占巴基主席是一位絕世省錢高手。他不用吃飯,不用付水電費,不用養家,不用供車供房,不生病不看醫生,也沒有任何社交應酬。他把這每個月3萬令吉的薪水,一分不少地全部存起來。
一年,他能存36萬。要湊齊這兩天曝光的218萬令吉股票本金,他需要連續不吃不喝存錢超過6年。
各位,這合理嗎?這符合邏輯嗎?這還沒算他在2015年、2016年捲入的Gets Global和Excel Force那幾百萬股的爭議。如果把那些舊賬都翻出來加在一起,數字將會更加驚人。在反貪會調查任何一個普通公務員或警員時,如果發現對方的資產與收入不符,第一件事就是援引《反洗黑錢法》凍結資產,並要求對方解釋資金來源。這就是所謂的「舉證責任倒置」。說人話就是-你必須證明你的錢是乾淨的,而不是我們要證明你的錢是髒的。
但到了反貪一號人物身上,這個標準突然消失了。沒人問他的本金哪裡來,沒人問他是怎麼累積這筆巨額財富的。這是不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如果今天是一個普通的交警被發現戶口有200萬股票,反貪會會接受「我已經賣了」或者「我有申報」這樣的解釋嗎?我想答案大家心裡都很清楚。
這就引出了反貪會和副部長古拉現在用來擋子彈的第二個理由——「申報」。
他們說:「阿占巴基已經向公共服務局和政府首席秘書(KSN)申報了這些股票,所以他是合規的,是透明的。」哼,什麼鬼喔?這是我聽過最滑稽的詭辯。
各位要搞清楚,《公務員條例》設定「10萬令吉」或「5%股權」的上限,不是為了讓你填表格用的。這個規定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公務員因鉅額投資而分心,防止他們利用職務之便進行內幕交易,防止他們陷入財務困境從而容易被收買。這是一個「紅線」,是一個「禁區」。
如果我今天在高速公路上開時速200公里,然後我打電話給交警說:「喂,我要開200了哦,我申報了。」請問,這能改變我超速違法的事實嗎?我的「申報」能讓我免於受罰嗎?顯然不能。但在我們的官僚體系裡,這似乎成了通關密語。反貪會試圖告訴我們:只要你有填那張表格,你買200萬、2000萬的股票都是合法的。這簡直是把「申報制度」當成了「漂白機」。如果申報就能讓違規變合規,那還要那個「10萬令吉上限」的規定幹什麼?那條文不就成了廢紙嗎?
接下來,我要談這起事件中最讓我感到背脊發涼的部分,那就是阿占巴基持有的第二家公司——Awanbiru Technology。這家公司的前身叫做Prestariang。如果你關注時事,你應該對這家公司不陌生。它是前朝政府時代「國家移民監控系統」(SKIN)項目的特許經營權持有者,合約價值35億令吉。希盟在2018年上台後,因為發現合約價格虛高而取消了這個項目。結果,這家公司起訴馬來西亞政府,要求賠償。就在2024年,高庭判決政府敗訴,需要賠償這家公司2.3億令吉。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這家公司是站在政府對立面的。它在告政府,它在向國庫要錢。
而我們的反貪會主席,身為政府執法機構的一把手,竟然持有一家「正在起訴政府」並且「依靠政府巨額賠償金生存」的公司的股票,而且價值高達138萬令吉。這是極其嚴重的利益衝突,甚至可以說是「吃裡扒外」。
試想一下這個畫面:當政府輸了官司,國庫要賠2.3億給這家公司時,這家公司的股價可能會上漲,而持有這家公司股票的阿占巴基,身家也會跟著上漲。換句話說,政府虧得越多,我們的反貪一號人物可能賺得越多。這種利益結構,是任何一個文明國家的公職人員體系都絕對不能容忍的。這不只是瓜田李下,這是直接坐在瓜田裡吃瓜了。反貪會主席的職責是保護國家利益,還是保護他自己的投資組合?
當他在調查與政府項目有關的案件時,如果涉及這家公司,或者涉及這家公司的競爭對手,他還能保持中立嗎?他的決策會不會受到他那幾百萬股票的影響?這就是為什麼全世界的標準都要求執法首長必須「比白紙更白」Whiter than white。你不能只是沒有犯罪,你甚至不能讓公眾覺得你有犯罪的動機或可能性。
而現在,阿占巴基的行為,已經徹底粉碎了公眾對反貪會的最後一絲信任。這兩天,我們看到反貪會顧問局再次跳出來為他背書。這不禁讓我想起2022年那個場景,當時的顧問局主席也是這樣,開個記者會說:「阿占解釋了,我們滿意了,結案。」這種「自己查自己」、「球員兼裁判」的戲碼,我們還要看多少次?
反貪會顧問局根本沒有調查權,他們只能聽阿占巴基的一面之詞。這就像是讓小偷的家人去問小偷本身有沒有偷東西,然後向大家宣佈大家都是清白的。這是一個死循環,一個制度性的死循環。
更可悲的是,政府首席秘書(Ketua Setiausaha Negara 的角色。報導說,超額持股是否違規,取決於KSN是否批准。這句話把球踢給了現任政府首席秘書山苏阿兹里。我要在這裡公開質問:這218萬的股票,是你簽字批准的嗎?如果是,請問你批准的理由是什麼?是什麼樣的「特殊情況」,允許反貪會主席持有超過法定上限20倍的股票?難道反貪會主席享有特權,可以不受公務員條例的約束?
如果KSN沒有批准,那阿占巴基就是公然違紀。為什麼到現在為止,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暫停職務的命令?為什麼他甚至還能以主席的身份發文告,威脅要起訴媒體?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香港,廉政公署ICAC的專員如果被爆出這種事,會立刻觸發「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在法庭上,如果他無法合理解釋這200萬是怎麼來的,他就得坐牢。
如果發生在新加坡,貪污調查局(CPIB)的局長早就被停職查辦,甚至已經被控上法庭了。就像之前的交通部長易華仁案一樣,不管你位子多高,一旦有表面證據,立刻「冷藏」,這是為了維護機構的尊嚴。
如果發生在英國,國會的公共賬目委員會會立刻傳召他進行公開聽證,他必須在全國人民面前,一五一十地交代每一分錢的來源。但在馬來西亞,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是沈默。是推諉。是官官相護。
說到這裡,我相信很多觀眾朋友心裡都有一個巨大的疑問,甚至是一種悲哀的既視感:為什麼又是外國媒體?
當年的1MDB醜聞,是美國的《華爾街日報》踢爆的;這一次反貪一號人物的持股風波,又是美國的《彭博社》揭發的。為什麼我們馬來西亞自己的媒體,那些號稱代表人民喉舌的報紙和電視台,往往不是沈默,就是只能轉載外媒的報導?這不是巧合,這是一個結構性的悲劇。
我們必須面對一個殘酷的現實:在馬來西亞,真相往往需要「進口」,而貪污卻成了我們最穩定的「出口」產品。
本地媒體不是不想報,是被惡法捆住了手腳,被老闆摀住了嘴巴。 當一個國家的反貪一號人物,需要靠紐約的財經記者來監督時,這本身就是對我們國家主權和民主制度最大的羞辱。
首相拿督斯里安華上台時,高舉的是「烈火莫熄」(Reformasi)的旗幟,承諾的是打擊貪腐、重整制度。但現在,當貪腐的疑雲籠罩在反貪機構本身的頭頂時,政府的反應卻如此蒼白無力。
副部長古拉說「他有申報」,反貪會說「我們支持主席」。這些回應,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是在告訴人民:在這個國家,只要你的權力夠大,你就可以凌駕於規則之上。這不是我們想要的馬來西亞。
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算了。我們不能讓它像2022年那樣,吵了一陣子,最後不了了之。因為這一次,證據更確鑿,金額更龐大,利益衝突更明顯。作為公民,我們有權利要求真相。我們有權利要求一個乾淨的反貪會。
我在這裡提出三個具體的訴求,這也是我希望大家能夠一起傳播出去的聲音:
第一,立即停職。在調查期間,阿占巴基必須暫時卸下反貪會主席的職務。這是為了避免他利用職權干擾調查,銷毀證據,或恐嚇證人。這是一個標準的作業程序,沒有商量的餘地。
第二,獨立調查。反貪會不能查反貪會,警方查反貪會也未必可信。我們需要國會成立一個跨黨派的「特別遴選委員會」(PSSC),賦予他們傳召證人、調閱銀行記錄的權力。讓阿占巴基到國會,在陽光下接受盤問。
第三,公開資產申報詳情。既然他說他申報了,那就請政府公開那份申報文件。讓我們看看,他是什麼時候買的?用什麼錢買的?批准人是誰?批准的理由是什麼?如果一切合規,為什麼不敢公諸於世?
各位,反貪會是國家最重要的執法機構之一。如果連反貪會主席都不乾淨,如果連抓賊的人自己都是賊,那我們還能指望誰來維護這個國家的公義?
我們不要聽「我已經賣了」這種藉口。賣了贓物,不代表你沒有偷竊。我們要問的是:錢從哪裡來?為什麼你可以有特權?
這不僅僅是阿占巴基一個人的問題,這是對安華政府改革決心的一次終極大考。如果這一次,政府還是選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昌明大馬」這四個字,將會成為歷史上最大的笑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