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福案查無不法,涉案者全身而退,赵家:官官相卫!

我們今天要談的,是2009年發生的那一宗震驚全國的命案——**赵明福之死**。你以為真相早就大白?不好意思,事情又來個大反轉。

大家好,我是李偉康。今天是5月26號星期一,今天要說的這個案件,你可能已經聽過無數次,但卻還是得繼續說下去。因為,它不該就這樣不了了之。

2009年7月16日,一位年輕有為的政治秘書,在反貪會錄供後,卻被發現陳屍於大樓露台。他的名字,是我們都不該忘記的赵明福。

從最初驗屍庭說「不是自殺也不是他殺」,到皇家調查委員會硬說他是「自殺」。然後,2014年上訴庭來個大逆轉,指出他的死是「一人或多人非法行為導致」—白話文就是:這不是意外,這是命案。

到了去年2024年,赵家去找首相安華,安華信誓旦旦說要查到底,說得眼神堅定、語氣誠懇。高庭也批了司法審查,給警方6個月完成重新調查。

結果,現在半年過去,警方交了報告給總檢察署,總檢察署怎麼說?四個字:「查無不法」。案件列為「無進一步行動」(NFA)No Further Action,。請問……這六個月,是在查Google Map嗎?

面對輿論壓力,總檢察署出面回應。他們的說法是:「我們詳細閱覽了警方的報告,評估了所有口供,結論是沒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任何人有違法行為。」

所以,基於證據不足,他們決定不採取進一步行動。聽起來好像很專業對吧?但這就是問題所在——當初上訴庭已經明確指出有非法行為,結果現在說沒有人犯法?這是當大家記性不好?還是當法官講的話是空氣?

對於這樣的結果,赵家當然不能接受。明福的妹妹赵丽兰直接開火,批評警方十六年如一日,只從「自殺」角度調查,完全排除他殺可能。她質問:「為什麼受害者的家屬要被查、要被騷擾?為什麼當年掌控明福生死的反貪官員卻一個個都沒事?」

她更一針見血指出:「警方和檢察署聯手保護反貪官,這不是官官相護,是踐踏法治。」而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也發聲了。主席黄业华批評警方不專業,刑事調查部總監蘇海里的說法毫無說服力。他說警方不願嚴查反貪會,是典型的官官相護,互相包庇。

他還揭露,早在今年2月,他已將2009年涉案的34名反貪官名單交給警方,但警方卻沒有清楚交代有哪幾人接受盤問、有誰拒絕合作。他質疑警方在最後關頭,反而怪罪赵家不配合,完全顛倒是非。

他再度呼籲:安華應該邀請國際刑事調查專家,進行真正公正、專業且透明的調查。他說得直接:「如果安華的黑眼圈事件可以獲得公道,為什麼赵明福不行?」

反貪污委員會官員涉嫌致人於死,結果反而是家屬連年奔走、哀嚎求真相。這不就是我們過去痛罵的封建體制嗎?現在由新政府來做,怎麼就變成「可以理解」了?

更諷刺的是,連在野的民政黨都跳出來譴責。劉華才說得很直白:你們希盟,兩次入主布城,兩次都食言,還有臉講什麼改革?還有臉再叫選民給你們投票?

他呼籲:應該立刻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讓第三方來查。不能讓一條人命,就這樣被拖過15年,再一句「查無不法」了結。你可能會笑劉華才出來蹭流量,刷存在感,可是在趙家的眼中,他們歡迎任何人來 “消費”趙明福,任何團體只要有心要為趙明福案發聲,他們都無任歡迎。我在去年和趙麗蘭有過一場訪問,大家有興趣可以點擊觀看,了解更多他們的想法。

現在球就被提到首相安華的腳下了,他曾經承諾要「還明福一個公道」,現在案件列為NFA,是不是代表他也被體制馴服了?我想問安華和火箭行動黨,

你們的改革承諾、你們的廉潔光環,難道只限於演講稿?還是說,在權力面前,你們只能選擇沉默?如果這件事都搞不定,憑什麼要人民相信你們能搞定更大的事?如果你們對赵家的承諾都可以跳票,人民還能信誰?

朋友們,這不是一場舊案的翻炒,而是一場對國家法治的拷問。**你願不願意讓一條無辜的生命,就這樣消失在制度的裂縫中?**

最後如果你也對總檢察署的 No Further Action 決定感到不滿, 請在留言區打兩個 77 代表生77的意思。如果你認為不應該再糾結這個案件,請在留言區留下 Diam 。我們不該忘記赵明福,他的案件是一面鏡子,照出我們制度,和很多政治人物的陰暗面。

如果你觉着这个影片有用,请订阅分享和转发,让更多人知道——改革不是口號,公義不能再等15年。我是李偉康, 我們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