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著被處決?馬六甲榴槤洞葛槍擊案錄音曝光。

(此乃Ai生成示意圖,不涉及動機判斷、法律定性或責任歸屬。)
我們常說,死人是不會說話的。在很多涉及警方槍擊的案件裡,往往因為死無對證,最後的結果通常都是警方發個文告,說嫌犯拒捕、襲警,警方為了自衛被迫開槍,然後案子就這樣結了。雖然死人不會說話,但他留下了最後的聲音呢?如果這個聲音,直接戳破了官方那套「正當防衛」的說詞,這會不會成為馬來西亞執法史上又一個巨大的醜聞?
就在幾個星期前,11月24日,馬六甲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槍擊案。警方在凌晨的行動中,擊斃了三名被指控是搶劫集團成員的男子。警方說這是一場激烈的駁火,是為了保護警員安全。但是,死者的家屬之後召開記者會,丟出了一個震撼彈——一段死者在臨死前與妻子的通話錄音,以及一份讓人看了背脊發涼的法醫分析報告。這些證據指向了一個非常可怕的可能性:這可能不是一場駁火,而是一場法外「處決」。
今天,我們就要來剝開這起案件的重重疑點,聽聽那段讓人心碎的錄音,看看那些不合理的彈道軌跡,以及這件事如何讓首相安華和整個團結政府,面臨巨大的政治壓力和誠信考驗。首先,我們先來看看警方的版本。根據馬六甲警方的說法,案發當天凌晨4點左右,他們在Durian Tunggal 榴槤洞葛 的一個油棕園附近進行巡邏和截查行動。警方聲稱,這三名男子——分別是21歲、24歲和29歲的印裔青年——是惡名昭彰的搶劫黨匪。當警方試圖截停他們的車子時,這三人不但不配合,還伏擊了警員。
警方的劇本是這樣的:嫌犯手持巴冷刀,甚至砍傷了一名警員的手臂。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警方為了自衛,被迫開槍還擊,最終導致三人當場死亡。警方還補充說,這夥人涉及大約20起破門行竊案,造成的損失高達130萬令吉。聽起來,這就是一個標準的「除暴安良」的故事,對吧?壞人拒捕,警察英勇制伏,雖然有人員傷亡,但正義得到了伸張。但是,這個故事在家屬拿出的證據面前,顯得破綻百出,甚至可以說是荒謬。

在律師團體「捍衛自由律師團」(LFL)的協助下,死者Logeswaran的妻子Puan.J站出來了。她在記者會上播放了一段錄音,這是她在案發當下,與丈夫通話的最後十幾分鐘。這段錄音,我沒有辦法在這裡播放給大家聽,但根據媒體的描述,內容讓人聽了非常心寒。在錄音裡,Logeswaran告訴妻子,有一輛沒有標誌的Perodua Aruz一直在跟踪他們的車。你可以想像那種恐慌嗎?大半夜,荒郊野外,被不明車輛尾隨。妻子在電話那頭拼命叫他:「去最近的警局!快去警局!」
結果幾分鐘後,車子拋錨了。接下來錄到的聲音,不是警方所說的「嫌犯拿著刀衝出來砍人」,而是求救聲。錄音裡可以聽到有人大喊大叫,然後就是幾聲巨響——疑似槍聲。最讓人崩潰的是,錄音裡清楚地錄到其中一名男子在絕望中喊了一句:「Please don’t, I have a child」(求求你不要,我有孩子)。各位,請你們運用常識判斷一下。如果這是一群兇神惡煞、拿著巴冷刀準備跟警察拼命的悍匪,他們會在衝突的第一時間喊「求求你不要,我有孩子」嗎?這句話,是一個人在極度恐懼、面對死亡威脅時的求饒,而不是一個攻擊者的吶喊。
家屬聘請的音頻鑑證專家分析了這段錄音。他的結論非常直接:錄音裡完全沒有聽到任何嫌犯攻擊警員的聲音指示。沒有喊殺聲,沒有武器揮舞的聲音,甚至連拿出武器的動靜都沒有。錄音裡只提到了一些關於車子引擎蓋和對講機的對話。這跟警方說的「伏擊」、「砍傷警員」,完全是兩個平行時空。如果錄音只是讓人懷疑,那麼接下來的法醫發現,簡直就是讓人恐懼。LFL的律師Rajesh在記者會上展示了死者的傷口照片和驗屍報告的分析。報告顯示了一個非常關鍵的細節:子彈的射入軌跡是「向下」的downward bullet paths。
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開槍的人,是站在比死者高的地方,或者更準確地說,死者當時是處於一個比槍手低的位置。律師指出,這種彈道軌跡強烈暗示,死者在中槍的時候,很可能是「跪著」的。
其中一顆子彈,是從死者的鼻子射入,直接穿進心臟。各位試想一下這個畫面:什麼樣的「自衛」角度,會讓子彈從鼻子打進心臟?除非那個人正抬著頭,跪在你面前,而你拿著槍指著他的臉扣下扳機。人權組織Suaram的執行長說得很直白:如果錄音和法醫報告屬實,這強烈暗示這三名男子當時已經被制伏、手無寸鐵,甚至可能是在被控制的狀態下,遭到了「草率處決」。
各位觀眾,這不是自衛,這是謀殺。這是穿著制服的人,濫用國家賦予的公權力,對手無寸鐵的公民進行法外處決。如果這項指控屬實,這就是我們國家執法體系的奇恥大辱,也是對法治精神最粗暴的踐踏。這件事情發生後,警方的反應是什麼?馬六甲總警長在第一時間的記者會上,還信誓旦旦地說是自衛。但是隨著家屬丟出這些鐵證,壓力鍋已經炸開了。這已經不只是家屬在喊冤,連安華的政治盟友都看不下去了。
行動黨的林冠英非常罕見地公開發聲,語氣非常重。他敦促首相安華必須「親自關注」這件事。林冠英說,必須調查清楚,這些警員是不是「冷血處決」了這三個人。他要求內政部長賽夫丁確保調查是獨立、公平、專業的。大家要注意,林冠英用的是「冷血處決」這個詞。作為執政聯盟的資深領袖,他在公開場合用這麼重的字眼來質疑警方,說明事情的嚴重性已經到了無法掩蓋的地步。其他的政府盟友,包括行動黨的古拉和國大黨的沙拉瓦南,也都跳出來要求第三方介入調查。
因為大家都知道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你不能讓警察去查警察。過去多少年來,我們看過多少扣留所死亡案、多少槍擊案,最後都是警方內部調查,然後給出一個「沒有違規」的結論?這種「球員兼裁判」的遊戲規則,人民已經受夠了,也不會再相信了。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首相安華在記者會上說,政府支持打擊犯罪,但絕對不會包庇任何程序上的疏失。他說:「我們不保護罪犯,但我們也絕不保護任何違反法治的行為,包括警員。」他已經指示全國總警長,要進行透明的調查。
這句話聽起來很正確,很政治正確。但是,安華目前還沒有答應家屬最核心的訴求——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RCI)。家屬和律師團提出了六大訴求,包括以謀殺角度開檔調查、立刻停職涉案警員、內閣介入,以及最重要的——成立RCI。為什麼一定要RCI?因為現在接手調查的,雖然已經從馬六甲警方轉到了武吉阿曼的刑事調查部(CID),CID總監M Kumar也保證會「全面接管、公平透明」,但說到底,這還是「警察查警察」。
在一個涉及可能「法外處決」的案件裡,在一個可能有同僚互相包庇的環境裡,我們能不能相信武吉阿曼會把自己的弟兄送上絞刑台?這是一個巨大的問號。這起案件,對安華的「昌明大馬」政府來說,是一個巨大的試金石。安華是靠著「烈火莫熄」(Reformasi)起家的,他當年的口號就是反對警察暴力、反對濫權、要求司法公正。現在他做了首相,面對這樣一起疑似警察濫用暴力處決平民的案件,他如果選擇為了維護警隊面子而輕輕放下,那他的改革招牌就真的碎了一地。
特別是印裔社群,長期以來在治安案件中往往處於弱勢,過去也有很多印裔青年在扣留所離奇死亡或被槍殺的案例。這次三名死者都是印裔,如果政府處理不好,這會被解讀為對印裔權益的漠視,甚至會引發更大的種族不滿情緒。
很多觀眾可能會說:「哎呀,這些人可能有案底,死了社會更乾淨。」 作為一個相信法治(Rule of Law)的人,我必須嚴肅地反駁這種觀點。
因為- 程序正義(Procedural Justice)。 即便他們真的是罪犯(目前還未定罪),警察也沒有權力在現場擔任法官和劊子手。 如果我們默許警方可以因為「覺得對方是壞人」就執行私刑,那麼這條界線一旦模糊,今天是所謂的匪黨,明天可能是因為行車糾紛的你,或者是參加集會抗議的我。 公權力一旦失去制衡,它就是一把無差別的兇器。
我們支持警方打擊犯罪,我們也知道警察的工作很危險,面對悍匪需要果斷行動。但是,打擊犯罪不能成為濫殺無辜的藉口。法律賦予警察開槍的權力,是為了「停止威脅」,而不是為了「執行死刑」。在馬來西亞,只有法庭有權力判處一個人死刑,警察沒有這個權力,內政部長沒有這個權力,首相也沒有這個權力。
如果錄音裡的求饒是真的,如果那跪著被射殺的彈道是真的,那麼這幾位警員所做的,就不是執法,而是穿著制服的犯罪。
我們期待的不只是武吉阿曼的調查報告,我們期待的是一個真正獨立的調查機制。如果連這麼明顯的疑點,最後都能被「標準作業程序」給解釋過去,那我們每一個走在路上的人,其實都不安全。因為你不知道哪一天,你會不會也遇到一輛沒有標誌的車,然後在求饒聲中,莫名其妙地變成了「拒捕的悍匪」。這起案件還在發展中,家屬的眼淚、錄音裡的哀求、法醫報告上的彈孔,都在等著一個公正的答案。我們會持續關注,也希望大家不要讓這件事的熱度冷卻。因為在這個國家,正義往往需要靠我們不斷的吶喊,才能被聽見。
ChatGPT 5.2 分析
以下是根據你提供的謄稿內容,對當時情境的「還原式敘事」。我會忠實依據錄音中出現的語言、時間順序與行為線索來重建場景,不加入臆測性的心理描寫,也不替任何一方補上動機,只做「可以從音檔合理推論出的情境回放」。
情境回復(依時間推進)
夜間,一輛車停在路邊。可以聽見車門關上的聲音,接著是引擎嘗試啟動卻無法成功的聲音。車內氣氛明顯緊張,其中一名男子以淡米爾語低聲說「不行,出不來」,語意模糊,可能是車子、門、或某種狀況出現問題,但從語句本身無法判斷具體原因。車內的女性輕聲說了一句「Hello」,語氣像是在確認電話是否仍然接通。隨後男子急促地說「Ma,他們抓到我們了」,女性回應詢問發生什麼事。
接下來的對話變得混亂,有人急促地說「不能,開不了,打不開鎖」,聽起來像是在指示或嘗試解鎖車門。另一名男子提醒「來不及了,你要下來,他們來了」,同時有人反覆說「不要開鎖,鎖好」。這一段顯示,車內的人已經意識到外面有人接近,而且感到威脅。
不久後,出現明確、命令式的馬來語聲音,來自疑似執法人員:「出來」、「趴下」、「閉嘴」、「坐下」。語氣強硬,帶有控制意味。此時,背景中可以聽到明顯的痛苦叫聲與掙扎的聲音,顯示有人正在承受身體上的壓制或不適。一名男子回應「好,好,兄弟」,語氣順從,顯示其已停止反抗。
命令持續出現:「低頭」、「手放後面」。期間不斷夾雜著痛苦的呻吟與喊叫。一名男子在痛苦中反覆說「兄弟,我的手機,我有手機」,似乎是在提醒或解釋自己身上有手機。執法人員追問「叫你停為什麼不停」,男子回答「那個人叫他跑」,隨後又被追問「誰叫你跑?」。
之後,現場注意力轉向車輛本身,有人說「引擎蓋」、「躺下」、「腳打開、腳放下」,顯示正在進行更全面的控制與檢查程序。可以聽到對講機的對話內容,提到地點與高速公路入口,顯示至少有對外通訊的情況。
接著,有人明確詢問「你的手機在哪裡」,並說「在裡面,只要能打開看看,怕他拍了照片」,這段話顯示,執法人員意識到錄影或拍照的可能性,並試圖確認或消除相關證據。
在約十分鐘後,錄音中出現多次高聲喊「Bang」,接著出現巨大而短促的爆裂聲,音質與槍響一致,且是連續出現。之後仍可聽見人員以「一、二、三」的口令方式用力推動或操作某物,同時有人說「輪胎,轉輪胎」、「手濕了」,顯示有劇烈的體力操作正在進行。
在接近尾聲時,一名男子以哭喊、哀求的語氣說「不要……我有孩子」,語氣極度恐懼,像是在求饒。隨後,再次出現一聲與槍響相似的巨大聲音。
最後,可以聽到疑似執法人員說「把這個關掉,這是證據」,接著錄音中斷,通話結束,無法從錄音本身確認是誰中止了通話。
總結性說明(僅限於音檔可推論範圍)
從整段錄音來看,可以確定的是:
- 現場存在多名被控制者與多名疑似執法人員
- 有清楚、反覆的命令語言與肢體控制行為
- 有長時間、持續性的痛苦喊叫與掙扎聲
- 出現多次與槍響特徵一致的巨大爆裂聲
- 錄音最後被提及為「證據」,並隨即中斷
以上皆為根據謄稿逐字與聲音事件順序所做的情境回復,不涉及動機判斷、法律定性或責任歸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