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雞骨頭事件,為何我反對MCMC對付他們

大家好,我是李偉康,今天是8月6日,懶懶散散的星期三,今天我想用兩天前鬧得很大的雞骨頭網紅事件,跟大家談談—言論自由,以及“做善事”在公共討論中的價值。很多人看了影片後覺得很生氣,但是你問他生氣什麼他又說不出來, 如果你也有這種感覺,那麼今天的影片,你一定要看到最後。

先來個公民科普,什麼是言論自由?簡單來說,它就是你有權利表達你的想法,而不必擔心政府因為你的觀點、立場、甚至品味,來審查、懲罰你。它的核心,是防止政府成為思想警察。它保障的,是你在法律範圍內的自由發言權,而不是免於被別人批評的權利。你講了話、拍了影片,別人當然也可以回應、罵你、諷刺你。這才是言論自由完整的樣子——不是單向的保護,而是雙向的互動。

那言論自由有沒有界線?有。法律只會介入那些有明確危害的言行,比如煽動暴力、煽動仇恨、誹謗他人、或者侵犯隱私等。至於讓人覺得「很低俗」、「很冒犯」、「很沒品」的東西,法律通常不會處理,因為那是社會輿論和文化討論的領域,不是政府該插手的地方。

我們要小心的是,一旦讓政府以「品味」為由介入,就等於給了他一個可以無限延伸的權力。今天他說你雞骨頭事件太惡劣要起訴,明天換個政府,他可能覺得你在諷刺政治人物的短片「影響社會安寧」也要封殺。到那時,受害的可能就是我們自己。

好,現在進入今天的主角——雞骨頭事件。這三位網紅拍了一支影片,把吃剩的雞骨頭送給一位流浪漢,然後解釋說事先跟對方講好了,事後還請他吃了一頓飯。事件曝光後,全網譴責,他們也出來拍片道歉。可是為什麼道歉沒能平息眾怒?可能他們自己也沒想清楚,因為問題根本不在於「有沒有事先講好」,而是在於他們整個行為的本質,無視了被幫助者的人格尊嚴。

你可以想像那個場景嗎?你坐在街角,生活已經夠艱難了,有人拿著鏡頭走向你,手上捧著吃剩的骨頭,還要錄下你接過去的反應。這是什麼?這不是幫助,這是羞辱。而且還是公開羞辱,因為它注定是要放上網的。這跟當年中國那位「慈善明星」陳光標,在美國街頭發100美元鈔票的場景,簡直如出一轍。

那時候,他拿著一張綠油油的百元美鈔,遞給一位黑人流浪漢,旁邊攝影機早就準備,等著捕捉「感激涕零」的畫面。結果那位黑人大爺頭也不回,直接走掉。為什麼?因為他很清楚,這不是單純的幫助,而是一場表演。他要我當背景板,襯托出他高高在上的施捨,而我得演一個卑微接受的角色。這是一種用尊嚴換取物質的交易,而不是平等互助。

雞骨頭事件也是同樣的邏輯。即便對方同意了,即便你後來請他吃了一頓正餐,都不能改變你最初的動機:你給的不是幫助,你要的是那個拍下來的畫面,那個能讓你收割流量的瞬間。被幫助者在這裡,不是平等的參與者,而是你的道具。

很多人會說,「可是他們至少還是有給東西,比那些什麼都不做的人好吧?」不,我不同意。因為那些什麼都不做的人,至少沒有去傷害別人的尊嚴。你這種「幫忙」是有附帶條件的,條件就是—你要放棄尊嚴,配合我完成這場表演。這種幫助,比不幫還糟,因為它留下的不是感激,而是屈辱。

而且這種行為有一個很可怕的副作用,就是會鼓勵更多人模仿。你想想,如果大家覺得「這也算幫忙」,那接下來會出現多少人,把街友、弱勢群體當成博眼球的道具。最後變成一種文化—只要我給你一點東西,我就有權在鏡頭前利用你。這才是真正可怕的地方。

真正的慈善,應該是低調的,或者即便高調,也是在不傷害當事人的情況下進行的。比如你高調宣布捐款給某個慈善機構,這沒問題,因為受助者是透過機構接受幫助,他的隱私被保護,他的尊嚴沒有被出賣。但你不能在街頭,把受助者的窘境當作背景板來展示你的「善心」。

我記得在疫情的時候, 我負責一個發放援助金的項目,當時也是特別強調秘書處不要把受援助的名單公開,但因為是公家的錢,我們允許理事甚至會員到辦公室查看那些名單。

回到雞骨頭事件,我要強調,批評這些網紅的行為,和反對政府起訴他們,這兩件事完全不衝突。我批評他們,是因為他們踐踏了別人的尊嚴;我反對政府起訴,是因為這是言論自由的紅線。政府不應該去做品味的仲裁者。今天你覺得雞骨頭影片低俗,所以要告;明天可能有人覺得你在諷刺政治人物,也是「傷害社會風氣」,那是不是也要封殺?到時候,我們自己就會變成受害者。

所以,這種事應該怎麼處理?很簡單,交給公民社會。讓輿論去教訓他們,讓觀眾用倒讚、退訂、封鎖來懲罰他們。讓品牌不敢跟他們合作,讓他們自己承擔後果。這才是民主社會的力量,而不是動不動就請政府出手。

我知道有些人會說,「可是如果不告,他們不會怕啊」。不會的。只要輿論持續關注,只要大眾用行動表達不滿,他們的網紅事業就會受到影響。比起法律制裁,這種來自觀眾的反擊,才是真正有效又不傷害自由的方式。

所以我的立場很清楚:雞骨頭事件的行為,噁心、不尊重人,應該受到全社會的譴責;但我不支持政府用刑事手段來處理。因為一旦你接受政府在這種事情上擁有裁決權,那條紅線就再也收不回來。

你覺得呢?你覺得對這些網紅,應該交給輿論還是交給法庭?如果你覺得應該靠輿論來懲罰,就在留言打個6;如果你覺得應該讓政府出手,就打9。

如果你覺得這支影片有用,請訂閱、分享、轉發,讓更多人知道,我們討論的不只是三個網紅的惡搞,而是整個社會怎麼看待尊嚴、怎麼守護我們的言論自由。

我是李偉康,謝謝你的收看,我們明天再見。